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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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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切实加强我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发—〔2:011〕《27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发〔20!11〕2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 我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管理具体【事项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从有:关非税?收入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计提】并划解国库其中从车!辆通行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负责计》提并按实际征收数】的3%通《过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划解【国库;从用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开垦】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矿业权】价款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同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计提并按实际征】收,数的3%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或用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的财政—专户划解国库
第!四条 省级财政】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划转3%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级财《。政纳入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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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由各级财政】国库机构按》不低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15%》。计提并从一般预算】调至政府基金预算】增,加,。水利建?设基金收入来源
!第五条 《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自应当!申报缴纳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缴纳的—。由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补》。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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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款义务?人超过应缴数额【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地方《税,务机:关比照税款退还【方,式办理退《。。还或抵缴下期—应缴水利《建设基金
第六条! 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国》土资源厅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时按应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10%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并实行省!与建设用《。。。地所在?。市州、省《。直管县市55分成】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时省【国土资源厅应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缴款】通知书注《明缴款项目、—金额、期限》和账户同时将缴款】。通知书抄送》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备案缴款义务人!。缴款后凭银行缴款】凭证领取批文
】第七条 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所》。称车辆通《行费是指政》府还贷性公路—。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办】法第三条第五—款所称单位是—指在:我省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收入的单《位办法第《三条第?五款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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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第:三条第五《。款所:称,生产经营收》入的计算口》径与增值《税或营业税计—税依:据的计算口径—相同;以提供产【品等非货币性—资产或权益作为【收入:的其收?入额按照市场—销售:价格或参《照市场?价,格计算
》 《办法第三条第六【款,所称新增建设用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含村庄【和集:镇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依:法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移民迁【。建用:地,占用:城市(含建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经批准超出原—。建设用?地面积的《新增建设用地
第!八条 水利建设!基金收入《。列,“103013【8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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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 地方税务》机关使用税收票证】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纳《入,税收会?计统计核算体系【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预算【级次为省级就地缴】入,省国库?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就地缴入同级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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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国土资源厅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必须!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由省财政厅—印制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第十条】 :下列情形可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 (一)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 (二)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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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 (四)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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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第十一】条 除》第十条?规,定外任何执收单位不!得擅自缓征、减征】、免征水利建—设基金确因特—殊情况或特别—困难需要缓征、减】征、免征的》应依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由缴款义务】。人提出书面申—请执收单位提—出,。意见:报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受《理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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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企业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并《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三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征管费】用省本级按水利建】设基金征收额—的,5,。%,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予以安排】用,于水利建设》基金征管、宣传、奖!励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市州、】县市区级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的主管部《门应会同水利—、,国土、地《税,等有关部门建立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切【实加强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管理
第】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及时、— 准确地汇总—和报送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入库情况【各市州应于每年6月!份开始按月》汇总所辖区》(县市)收入并向】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报》送“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统计报表”(见附】件2)县级财—政部门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填报年度报表【并,附文字说明报—市州: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各】市州:应于每年1月31日!前汇总年报》表并:附文字说明报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第十六【条, , 水利建设基【金的使用按湘政【发〔201》1〕27号文件第】五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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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细则关!。于,财政:。部门直?接,计提和划缴水利【建设基金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对】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201》。1年:9月1日(》含):之后发?生的生产经营收【入按本规定》。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的—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实行
】 湖?南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湘!财综〔2007〕3!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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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 本:细,则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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