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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 ! 《 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切实!加,强我: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发〔20—11〕2《7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发〔20】11〕2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管理!。具体事?项适用本细则 【。 第三条 从有关!非税收入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计提并划解》。国库其中《从车辆通行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负责计提并》按实际征收数的3%!通过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划解国库;从用【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开垦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矿业权价款【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同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计提—并按实?际征收数的》3%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或用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的财政!。专户划解国库 【 第四?条 ?省级财政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划》转3%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级财政纳入预算【。安排; 》。  :。  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由《各级财政国》库,机构按不《低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15%计提并从】一般预算调至政府】基金预算《增加水利建设基金】收入来源《 第五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自应!当申报缴纳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缴:纳的由?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补征  》   缴款》义务:人超过应缴数额【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地方税务机关!比照税款退还方【式办:理退还或抵缴下期】应缴:水利建?设基金 》第六条 》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国土资源《厅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时按应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10%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并!实行:省与建?设用地所在市—州、省直管县市【55分?成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时省国土资源】厅应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缴款—通知书注明》缴款项目、金额、】期,限和账?户同时将缴款通知】书抄送?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备案缴款义务人缴】款,后凭:银行缴款凭证领【。取批文 《。。。 第七条《 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所:称车:辆通行费是指政府还!贷性公路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  办法《第三条第五款—所称单位是指在我】省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收入的】。单位办法第》三条:第,五款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    》 办法第三条第五】款所称生产经—营收入的计算口径】与增值税或营业税计!税依据的计》算口径相同》;以提?供产:品等非货币》性资:产或权益《作为收入的其收【入额按照《市场销?售价格或参照市场】价格计算 》。     办法第三!条第六款所称新增建!设用: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含村庄和集镇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依法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移民迁建》用,。地占:用,城市(含建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经批准超出原建设】用地面积的新—增建设用地 第】八条 ? 水利建设基金收!入列“1030【138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科目】 :第九条 地【。方税务机关使—用税收票证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纳—入税收会计统计【核,算体系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预—算级:次为省级就》地缴入省国》库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就地缴入同级!。国库     】省国土资源厅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必《须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由省财政!厅印制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第十条 下】列情形可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  (一)》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     (—三,),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     (—四)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第十一条 !除第十?条规定外任何执收单!位不得擅自缓征、减!征,、免征水《利建设基金确因【特殊情况或特—别困难需要缓征【、减征、免征的【应依: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由缴】款义务人《提出书面《申请执收单位提出】意,见报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受理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 第【十二条?。 企业《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并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三—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征?管费用省本》。级按水利建设基【金征收额的5%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予以安排用【于水利建设基金征】管、宣传、》奖励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市州、—县市区级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的主管部门应【会同水利《、国土?。、地税等有关部门】建立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切实?加强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管理《 第十五条— ,。 各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及时!、 准确地》汇总和报《送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入库情况!。各市州应于每—。年6月份开始按【月,汇总所辖区(县市】。)收:入并向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报!送,“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统计报表”(!见附件2)县级财政!部门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填报年度!报表并附文字说【明报市州《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各市州应于每年1】月31日前汇—总年报表并附—文字说明《报,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 第十六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使用】。按湘政发〔201】1,〕27号文件第五条!执行 第十七条】 本细则关【于财政部门直接计】提和:划,缴水利建设基金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对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2【011年9》月1日(含)—。之后发生的生产【经营收?入按本规定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的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实行     】湖,南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湘:财综〔2007〕】32:。号)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 》 :本,细则:。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