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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 — : ? ? 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    《为切:实加强我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发〔2【011〕2》7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发〔20【11〕2《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管》。理,。具体事项适用本【细则 ? 第三条 》。 ,从有关非税收—。入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计【提并划解国库其【中从车?辆,通,行,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负责!计提并按实》际征收数《的3%通过》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划解国库!;从用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开垦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矿业权价款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同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计提并按实】际征收?数的3%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或用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的财政专户划解】国库 第四条 】。 省级财政》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划转3%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级财?。。政纳入预算》安排;     !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由?各级财政国库机构按!不低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15%计提》并从一?般预算调至政府基金!预算增加水利—建设基?金收入?来源: 第五《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自应当申报缴纳!。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缴—纳的由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补:征     缴】款义务人超过应【缴数额?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地方税务机—关,比,照税款退《还方式办理退还或】抵,缴下期应缴》水利建设《基金: :第六条 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国《土资源厅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时按?应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10%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并实行省《与建设用《地所在市州、省直管!县市5?5,分成: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时省国土资源】。厅应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缴款—通知书注明缴款【项目、?金额、期限》。和账户同时将缴款通!知书:抄送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备案【。缴款义务《人缴款后凭银行【缴款凭证领取批文】。 第七条》 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所称车辆通行费是!。指,政府:还贷性公《路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  办法第》三,条,第五款所称单位是指!在我:省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收入的单》位办:法,第三条第《五款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    》 办法第三条—第五款所称生产【经营收入的计—算口径与增值税或】营业税计税依据的】计算口径相同;【以提:。供产品等非货币性】资产或权益作为收入!的其收入《额按照?市场销?。售价:格或:参照市?场,价格计算 》     办法【第三条第六款所【。称新增建设用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含》村庄和集镇》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依?法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移民迁《建用地占用城市(】含建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经批准超出原】建,设用地面《积,的新增建《设用地 第八【条 水》利建设基金收入列】“1030138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科目 第九条 ! 地方《税务机关使》用税收?票证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纳入税!收会计统《计核算体《系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预算级次》为省级就地》。缴入省国库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就地缴入同级国库】    》 省国?。土资源?厅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必须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由省财【政厅印?制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第?十条 下列情【。形可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 (一)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   (二)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  (三)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   (四)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 ,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第十一条《 除第十条规】定外任何执收单位】不得擅自《缓征、减《。征、免征水利建设】基金:确因特殊情况或特别!。困难:需要缓征、减征、免!征的应依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由缴:。款,义,。务人提?出书面申请》执收单位提出—意见报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受》。理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 第十—二,条 企业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并—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三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征管费用省本—级按水利建设基金】征收额的5%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予以安排用于水利!建,。设基金征管、—。宣传、奖励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市—州、县市区级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的主管部—门应会同水利、国】土,、地:税等:有关部门建立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切—实加强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管【理 第十》五条 ? 各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及,时、 准确》地汇总和《报送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入库情《。况各:市州应于每年6月份!开,始按月汇总所辖区(!县市)收入并—向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报,送“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统《计报表”(见—附件2)县级财政部!门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填报年!度报表?并附文字说明报【。市州: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各市州应》于每年1《月31日前》汇总:年,报表并?附文字?说明报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第十】六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使用按湘政—发〔2011〕27!号,文件第?五条执行 第十】七条 《 本细则关》于财政部门》直接计提和划缴水利!建设基金《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对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2!011年9月1日】(含)之后发生的生!产经营收入按—本规定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的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实行!     湖【南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湘财综?〔2007》〕32号《)同:时废止 《 第十八条 【 本细则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