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 ! 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  为切《实加:强我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发〔201【1〕27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发〔201》1〕2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管:理具体事项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从有关非—税收入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计!。提,。并划解国库其中从】车辆通行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负责计提并!按实际征收数的【3%通过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划,解国:库;从用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开垦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矿】业权价款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同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计提并按实!际征收数《的3%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或用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的财政!专户划解《国库 ? 第四条 —省级:财政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划转》3%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级财政!纳入预?算,安排;   【  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由各:级财政国库》机构按不低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15%计!提并从一般预算【。调至政?府基金预算增加水利!建设:基金收入来源 【 第五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自应?当申报缴纳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缴《。纳的:由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补【征 ?    缴款义务人!超过应缴数额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地【方税务机关比照【税款退还方式办理】退还或抵缴》下期:应缴水利建设基【金 第六条 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国土资源厅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时按应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1【0%: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并实行省与建设!用地所在市州、省直!管县市55分成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时】省国土资源》厅应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缴款通知书注【明缴款项目》、金额、期限和【账户同?。时将:缴款:通知:书,抄送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备案缴款义务!。人缴款后凭银行缴款!凭证领取批文 【 第七条 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所称车!辆通行?费是指政府还贷性】公路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办法:第三条第五款所【称单位是指》在我:省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收【入,的单:位办法第三条第五款!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    ! 办法第三条—第五款所称》生产经营收》入的计算口》径,与增值?税或营?业税计税依》据的计?算口:径相同;《以提供产品等非货币!性,。。资产或权《益作为收入的其【收入额按照市—场销售价格或参照】市场价格计算 【     》办法第三条第六款】所称:。新,增建设用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含村庄和!集镇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依法: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移民—迁建用地占用—城市(含建》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经批准?超出原建设用地面】积的:新增建设《用地 《第八条 》 水利建《设基金收入列“【10301》38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科目 第九!条 地方—税务机关使用—税收票证《。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纳!入税收?会计统计核算体系】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预算级次为省级!就地缴?。入省国库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就地缴?入同级国库  】。   省《国土资源厅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必须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由省财政厅【印制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第十条 下列情形!。。可,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     (一)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    (二)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   (三)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四)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第十一条 !除第十条规定外【任何执收单位不得】擅,自缓征、减征—、免征水《利建设基《金确因特殊情况【或特别困难需要缓】征、减征、免征的应!依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由缴—款义务人《提出书面申请执【收单位提《出,意见报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受理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 第】十二条 企业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并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第十三条 —。 水:利建设基金的征管】费用省本级按水利】建设基金征收额的5!%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予以安排用于水!利建设基金》。征管、宣传、奖励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市!州、县市区级—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的主管?部门应会同水利、国!土、:地税等?有关:部门建立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切实加强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管】理 : 第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及》时、 准确地—汇总和报送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入库情况》各市州应于》每年6月《份开始?按月汇总所辖—区(县市)收—入并向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报?送,“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统计—报表”?(见附件2》)县级财《政部门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填报年】度,报表并附文字说明】报市:州,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各:市州应于《每,年1月31日前汇】总年报表并附文字】说明报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第十!六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使用按湘政】发〔201》1〕27号文件第五!条执行 第十【七条 》本细则关于财政部】门直接计提和划【缴水利建设基金【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对》。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2011年9!月1日(含》)之后发生的生【产经营?收入按本规定—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的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实,行     湖】南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湘财【综,〔20?。07〕?32号)《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 —本细则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