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四章 计划与】实施
第十四!。条 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编?本地区农村公路年】度养护和资金预算】计划:逐,级汇总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五条 ?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本,。地区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实施计划经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市州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及省公路管理!局备案
《
》第十六?。。条 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建立本地《区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及时准确收!集、整理、》。报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
【
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行管!养,分离推行公路养【护市场化各地可【在现有养护生产部】门基础上组建养护】工程专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参与市场竞】争承担公路养护【工程作业《
?
第十八条!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形成规范有—。序、良性运转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
》
第十九条— ,县道、乡道》。的日常保养和小修工!作,应择优选择》承,包人按照定额管理】、计量支《付的原则委》托承:包人实施符合招【标条件的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
第二十条— 县道、《。乡道的大中修工程】。应按照公路养护工程!的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养,护队:伍实行合同管理【制和施工《监理制
【
第二十一条】 村道?养护应按照“村委】负责、村民自养、】以奖代补”的原则】组织实施
!。
第二十二条 因!突,。发事件、紧急抢【险或战备《需要而安排的特殊】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可采取指【。定,施工单位方式进行 !
第—二十三条 》各,级政府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 —
》第二十四条 —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由《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按照路政】管理规定执》行;村道的路政管理!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参照!路政管理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