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焦化
6.3.1 焦化工艺的组成包括备煤系统、炼焦系统、煤气净化系统及化产品精制系统。由于大量使用煤,产生出焦炭、煤气等可燃物,因此焦化属于防火的重点,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 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m、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m为大型焦炉;焦炉生产过程中,炭化室成熟的焦炭由焦炉机侧的推焦机推出,在焦炉焦侧红焦(约1000℃)经拦焦机装入焦罐车后送干熄焦装置去熄焦或装入熄焦车后送熄焦塔熄焦(湿熄焦)。煤气净化车间主要生产可燃气体,甲、乙类液体等,遇火易发生爆炸燃烧引起火灾。因此,煤气净化区应布置在焦炉的机侧或一端。当采用捣固炼焦工艺时,煤饼由机侧装入焦炉炭化室,为便于装煤烟尘治理,荒煤气通常由焦侧引出,所以煤气净化装置也布置在焦侧以减少煤气管道长度,减少投资和运行成本;当焦侧同时布置有干熄焦装置时,干熄炉距离煤气净化装置更近,故以干熄炉外壁边缘为基准计算至煤气净化装置的距离。
2 精苯是可燃易挥发的液体,要远离焦炉高温区。
6.3.3 本条是关于焦炉的规定。
2 近年来的生产实践表明,我国寒冷地区的焦化企业在冬季气温较低时不采用煤气明火保温,难以保证煤塔漏嘴出口处煤不冻结。我国炼焦用煤的水分一般在10%及以上,且煤塔漏嘴出口处的煤处于周期性流动状态,如采用铸铁材质的煤塔漏嘴、控制煤气火焰的大小以及火焰与煤塔漏嘴的距离等安全措施后,可以保证在采用煤气明火烘烤保温时不会发生煤塔内装炉煤的燃烧。装煤车在煤塔下受煤过程中,散发粉尘的时间短,粉尘量不大;且焦炉炉顶至煤塔漏嘴底部不封闭,空间较大,空气流动,不会产生粉尘积聚,故不会发生粉尘爆炸。近年来我国焦化企业的生产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
3 当集气管内压力值达到某一规定值时,集气管放散管自动放散煤气并自动点火燃烧,如不及时放散和自动点火燃烧,将造成整个焦炉冒烟冒火,一片火海。放散煤气的压力值应根据焦炉的状况来决定。
4 操作台下的烟道走廊与地下室和炉间台煤气区直接相通,一旦红焦和火种漏入地下室和炉间台煤气区,可能发生着火和爆炸。
5 防止因高温烘烤而引起电气室和液压站内着火。
6.3.4 本条规定的目的在于防止满载红焦的熄焦车通过邻近的建筑物时,烘烤可燃材料而引起火灾。
6.3.6 焦炉煤气爆炸极限为6%~30%,极易爆炸,以往亦有这种事故,因此很有必要设末端防爆装置,把爆后气体引至室外以防止引起二次火灾。
6.3.7 本条对煤气净化及化工产品精制做了规定。
3 槽罐区一般包括油品的储存和油品的装卸。机车在该区作业主要是将空槽车送到装卸台区,将装完油品的槽车牵引出去。所谓安全型内燃机车是指在运行过程中不会产生火花等隐患。如用普通的蒸汽机车,采取的安全措施一般有在烟筒上装防火罩、进出油品装卸应关闭炉门和除灰室等。
4 设置阻火器的作用是阻止火(星)进入甲、乙类油品槽里。
对于只设放散管的贮槽,阻火器的安装位置顺序是:贮槽通气管-阻火器-放散管-大气。如贮槽设呼吸阀时,阻火器的安装位置顺序是:贮槽通气管-阻火器-呼吸阀-大气。但贮槽必须同时也设置放散管。放散管的安装仍应符合以上规定的顺序,如图2所示。
图2 阻火器设置示意图
6 纯二硫化碳(CS2)的密度为1.292g/mL,沸点是46.25℃,与苯等有机溶剂按任意比例互溶可挥发,极易着火,需存贮在-12℃以下的暗处。生产使用时必须防火、防中毒。一般是向CS2贮槽内注水,以形成200mm~300mm以上的水层,进行密封存贮。在该贮槽周围地面上需维持20mm~30mm以上的水层,以防止因CS2泄漏,挥发而引起的人员中毒及造成火灾隐患。
轻苯分馏出的初馏分,CS2含量一般波动在8%~35%范围内,此外还有较多的环戊二烯、苯(一般为15%~20%),以及少量的饱和烃、硫化氢、丙酮、乙腈和其他不饱和化合物。经几十年的生产实践表明,初馏分可以在露天贮槽贮存,应布置在油槽(库)区的边缘,四周应设防火堤,堤内地面及堤脚做防水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