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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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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本条为钢铁【冶金企业相邻建【(构)筑物防火【间距的规《定, 表3和表4—(见书后插页)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规《定结:合钢铁冶金》。企,业的生?产特点以《。及几十年设计实施的!经验并?参照国内外》其他行业或专业规范!进行综合整理而【成,的本:表,所规定的《间距均为最小间【距要:求从防火和保障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角度看?在有条件时设计者应!尽可能采用较大【的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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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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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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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散发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与电力牵【引机车的厂外—。。铁路线的防火间距】可减:为2:0m
【
,。 《。 : 2 厂内【铁路:装卸线与设置装【卸站台的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不受本?表规定的限制
【。
— , —。3 上述甲类厂】房所属厂内铁路【装卸线当有》安全措施时可不受本!。表,规定的限制
!
: 】4 钢铁冶—。金企业内铁》水运输线与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库房、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按表4中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与上述建(【构)筑物《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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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相》邻建(构《)筑物防火间距(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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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表,4说明
! 《(1)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0!m
! (2)两座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2:0h的?防火门或防》火分隔水幕或安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低于6【.0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0!m,
— (3—)下列情况》表中防火《。间距可减少25%】
【 1)两座丙!、丁、戊类》厂房或民用建筑【相,邻两面的《外墙均为不燃烧体】如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口不正对开设时】;
—
《 2)浮顶储罐】区或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
》(4)下列情况【表中:防火间距可减少
!
】 1)单层、多层戊!类生产厂房之间【及,其与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2.0m《;
【 , 《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丁—、戊类高层》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3.0m【;
【 3)【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立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0m;必须贴—邻建造时应》符合本表说明—第1:。、2款以《及第3款第1—项的:。规定;
】
—4)为车《间服:务而独立设置的【车间变电所、办【公室等与所属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可【。相应:减少:25%
【
《 (5)》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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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直埋地下—的甲、乙、丙类液体!。卧式罐当单罐—容积不大于50m】3总容?积不大于2》0,。0m3时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5—0%:
《
《 (7)》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和《氧气储罐的总容积】按储:。罐几何?容,。积(m3)和—工作压力(绝对【压力1?×105Pa)【的乘积计《。算1m3液氧折合】标准状?态下800m—。。3气态?氧
《
,
: , : (8)地》上甲:、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区《或堆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当,。储量不大于500】m3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
《 ? (:9)地上《浮顶及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或!堆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当储量《不大:于500m3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15m
!
《 , (1?0)湿式或》干式:可燃:气体储罐的水封井、!。油泵房和《。电梯间等附属—设施:与该储罐的防火间】距可按工《艺要求布置》
,
】 (11)生产【、使用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建(构)筑物耐【火,等级:的确定?。建(构)筑物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的有关规《定,建(构)筑物设【防火墙等防火措施】甲、乙?、丙类液体的泵房】及,其装卸设《施的防火间距以及本!表中未列入的不常用!的,防,火间:距等均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
(12!。)防火间距从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室外变、】配电:站从距?建筑物最近的变压】。器外壁算起》;储罐?、,堆垛、储罐防火堤分!别从储罐外》壁、:防火:堤外侧基脚线算起】
】。 (?。13:)室外变、配电站】对于电力系》统是指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对:于工业企业》指变压器总》油量超过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
4.2.2 】本条规定《是依据原冶金工业】。部颁布?的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冶【生[1996]【204号)第6.4!.5:条而制定的
【
4》.2.3 地上】甲、乙类可燃液体】固,。定顶储罐(》区):或堆场及丙类可燃液!体,固定顶储罐(—区)或堆《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表4.2.【12制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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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 钢铁冶金》企业中由于》工艺的要求存—在大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如目前新建》。和,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高炉煤?气柜的容积达到【30万m3左—右所以在本标准中对!可燃气体《储罐的容积扩大到】了30万m》。3并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表?。6.5?.3“储气》罐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进行统?一规定
】
,4.2.5 钢铁!冶金企业中有较多常!压的煤气柜而且容】积较大?为了管理方便—和防止火灾发—生一般采用围墙的形!式将其隔离保护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没有对】煤气柜和围墙—防火间距的相关规定!本标准中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表6.5.3“储】气罐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进行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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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烧结厂的《主厂房与电气楼……!。的防:火间距?可按工艺要求确定】但不应小于6.0】m”这仅《仅是对烧结厂的规定!
— 此次修【编增加了炼铁的矿】。槽与焦槽、配料【槽与出料厂房的防】火间距?。可按工艺要求—确定:的规定但不应小【于6.0m》。的,规,定在:设计中当《矿,槽和:。焦槽分?开布置时多次遇到炼!铁工程的矿槽与【焦槽以及配料槽【与出料厂房》间距因为受》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限制而?不得不将它们布置得!比较远的情况这【样就增加《了占地增加了—投资而且《对工艺生产带来不】方便和不利60年来!的生产实践表明未】发生过火灾因此本】条增加“炼铁的矿槽!与焦槽、配》料槽与出料》厂房的?防火:间距:可按工艺《要求确?定但不应小于6【.0m”可使设计更!。加灵活、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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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带式运输《机通廊作为燃—料、原料的转输【。设,施大量存《在于:钢铁冶金企业中其】。设置位置《、高度?和长:度等均根据工艺的需!要,进行布置《和建设带式运—输通廊?的火灾?危险性取决》于其:运输:的物品输《煤和焦炭通廊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其余》为戊类总《。结6:0,年来的?生产实践经验—皮带运输机》通廊:因皮:带跑偏、摩擦等原因!。有起火的现象—但从未出现过引燃】附近建(构)筑【物导致火《灾蔓延的情况—。为保证生产》安,全、节约投资、工艺!合理和降低能耗做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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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钢铁企业的》实际情况删除—原条:文第2段《的规:。定将其纳入第1段】的规:定使设计《更加合理、可—行实际上《多年来也是这样实施!的
【4.2.9、—4.2.10 【 可燃气体、氧气】。储罐与不可燃—气,体储罐之《。间的间距《不可燃气体》储,罐之间的间》距,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无》明,确规定为了便—于设计?和,消防管理参照国【外工业气体协会IG!C的:相关资料(最小为】1.0m)以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制!定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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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1 液氧储罐往】。。槽车:(或长管拖车—)充装氧气或槽车往!用户的液《氧储罐充装氧气【时为了减少》充装损失工艺—要求储罐与槽车的】间距越小越好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也》明,确规定“《氧,气储罐与其制氧厂】房的间距可按工艺】。要求:确定”因《此结合钢铁冶—金企业的生》产特点规《定液氧储罐与道路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如“可燃气体储罐】、助燃气体储罐与】厂内次要道路边不】小于5.《0m与厂内主—要道:路,边不小于10.【0m”等但如果在路!边设有液氧》槽车的停放场—地时(如图1所【示)该停放场地边】。。距氧气储《。罐的距离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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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液氧槽车停放!场地:与储罐?间距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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