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防火间距—
【
4.2.1 【 本:条为:钢铁冶金企业相邻建!(构:),筑物防火《间距的?规定 表3》和表4(见书—后插:页)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规定【结合钢?。铁冶金企业的—。生,产,特点以?及几:十年设计实》施的:。经验并参《照国内外其他行业或!专业规范《进行综合整理而成的!。本,表,所规定?的间距均《为,。。最小间距要》求从防火和保—障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角度看【在有:条件时设计者应尽】可能采用较大的间】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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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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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 散发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与电力牵—引机车的《。厂外铁路《线的防火间距可【减为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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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厂内铁路装卸线】与设置装卸站台【的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不受本》表规定?的限制?
,。
— : :。 3《 上述甲》类厂:房所属厂内》铁路装卸《线当有?安,。全措施时可不受【本表规定的限制【
,
!。 4 【钢铁冶金企业内【铁水运输《线与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库房】、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按表】4中: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与《上述建(构)筑物的!要求:执行:
》
表4? 相邻建(构)】筑物防火间距(m】)
!
,
》。 对表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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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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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两座?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20h的防火【门或:防火:分隔水幕《或安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低】于6.0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0m
! (3)下】列情况表中防—火间距可减少25%!
— 《 1)两座丙、丁、!戊类厂房或》民用建筑相邻—两面的?外墙均为不燃烧体】如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口不正对】开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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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浮顶储罐区或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
— (?4)下列情况—表中:防火间距可减少
!
【 1?)单层、《多层戊类生产—厂,房之间?及其与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2.0m;!
《
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丁、戊类高层—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3.0m》;
【。 3—)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立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0m;必须】贴邻建造时应—符合:本表说明第1—、,2款以及第》3款第1《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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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为》车间服务而独立设置!的车间变电所、办公!室等与所属》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可相应减少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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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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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直埋地下的【甲、:乙、丙类液》体卧式?罐当:单罐容积不大于【。50m3总》容,。积不大于200m】3时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5【0%
】 (7)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和氧气储【罐的总容积》按储罐几何容—积(m3)》和工作压力(绝对压!力1×105Pa】)的乘积计算1【m3:液氧:折合标?准状态下800m3!气态氧
】
: (《8)地上《甲,、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区或堆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当储量不大于5!00m3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
】 (9?)地上浮顶》。及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或堆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当储量》不大于500m3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1》5m:
【 ?(10)湿》式或干?式可燃?气体储罐的》水封井、油泵房【和电梯?间,等附属设《施与该储罐的—防火间距可按工【艺要求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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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生—。产、使?。用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建《(构)筑《物耐火等级的确定】建(构)筑物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的有关规定】建(构)筑》物设防火墙等防火措!施甲、?乙、丙类液体—的泵:房及其装《卸设施的防火—间距以及本表中未】列入的不常用的防火!间距等均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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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防火》间距从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室外变、配电站从距!。建筑物最近的变压器!外壁算起;储罐、】堆,垛、储罐防火—。堤分别从《储罐外?壁、防火堤外侧基脚!线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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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室外变、配电—站,对于电力《系统是指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对:于工业企业指变压】器总:油量超过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4】.2.2 本条】规定是?依,据原冶金工业部颁布!的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冶生[《1996《]204号)—第6.?4,.5条而《制定的
!4.2.3 地上!甲、乙类《可燃液体固定顶【储,罐(区)或堆—场及:丙类可燃液体固定】顶储罐(区)或【堆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表4.】。2.12制定—的
【4.2.4 — 钢铁冶《金企业中《由于工?艺的要求存在大【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如目前新建和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高炉煤气柜的容积达!到30万m3左右】所,以,。在本标准中对可燃】气体储罐的容积扩】。大,到,了30万m3并【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表6.5!.3“储气罐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进【。行统一?规,定
《
4.2.5 ! 钢铁冶金企业中】有较多常《压的煤气《柜而且容积较大为了!管理:方便和防《止火灾?发生一般采用围墙】。的形式将其隔离保】护,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没—有对煤气柜和围墙】防火间距的相关规】定,本标准中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表6.5.3“】储气罐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进—。行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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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 “:烧结厂的主厂房与电!气楼:……:的,防火间距可按工艺要!求确定但不应小于】6.0m”这仅仅是!对烧结厂的规定
】
》 :。 此次修编—增加了炼《铁的矿槽《与焦:槽、:配料:槽与出?料厂房的防火间【距可:按工艺要《求,确定的?。规定但不应小于6.!0,m的规定《在,设计中当矿槽—和焦:槽分开布置》时多次遇《到炼铁工程》的矿槽与《焦槽以及配料槽与出!料厂房间距因—为受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限制而不得【不,将它们布置得—比较远的《情况这样就增加了】占,地增:加了投资《而且对工艺生产带来!不方便和不利6【0年来的《生产实践表明未【发生过火灾因—此本条增加》“炼铁?的矿槽与焦槽、【配料槽与出料厂【房的防火间距可按】工,艺要:求确定但不应小【于6.0《m”可使设计更【加灵:活、: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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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带式运输机通!廊作为燃料》、原料的转》输设施大《量存在于钢铁冶金】企业中其设置位置】。、,高度和长度等均根】据工艺的需要—进行布置《和建设带式运输通廊!的火灾危险性取【决于其运输的—物品输煤《和焦炭通《廊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其余为戊类!总结60年来的生】产实:践经验皮带运输【机通:廊因皮带跑偏、摩】擦等原因有起—火的:现象但从未出现【过引燃?附近建?(构)?筑物:导致:火灾蔓延《的,情况为保证》生产安?全,、节约投资、工艺合!理和降低能耗做此规!定
【 根》据,钢铁企业的实际情况!。删除原?条文:第2段的《。规定将其纳入第1段!的规定?。使设计更加合理【、可行实际上多【年来也是这样实施】的
【4.:2.9?、4.2.10【 可燃气体、氧】气储罐与不》。可燃气体储罐之【间的间距不可燃【气体储罐《之间的间《距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无明确规定为【了便:于设计和《消防管?理参照国外工业气】体协会IGC的【相关资?。料(:最小为1《.0m)《以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制定而成
】
4.2】.11 液氧储】。罐往槽车(或长管】拖车:)充装氧气或—槽车往用户》的液氧储罐充装【氧气时为《。了减少?充装损失《工艺要求储罐与【槽车:的间距?越小越好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也明确规定】。“氧气储罐与其制】。。氧厂房?的间距?可按工艺要》求确定?”因此结合钢—铁冶:金企业的生》产特点规定液氧储罐!与道路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如“可燃气体【储罐、助燃气体储】罐与厂内次要道路边!。不小于5.0m【与厂内主要道路【边不小于《10.0《m”等但如果在【路边:设有液氧槽》车的停?。放场地时(如图【。1所示)该停放场】地边:距氧气储罐的距离】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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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液【氧槽车停《放场地与储罐间距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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