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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