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金属加】工与检化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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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 冲》天炉:、感应电炉冶炼作】业区的布置和设【施应符合《。本,标,准第6.6》节和:第6:.7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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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2 加《。。热系统?应符合?本标准第6.9【.7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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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3 金—屑熔液浇注》易发生泄漏的—工位或场所》应设置容纳漏淌熔液!的应急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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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4 淬火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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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起重机驾驶【室不得设在》。油槽(箱)的—上方:;
《
《 , 2?。 :可燃介质淬》火油槽?的地下循环》油冷却?库油管路应设—置紧:急切断阀
》
6.11!.,5 辅助生产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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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喷漆间《、树:脂间、油料和溶【。剂间、木《模间、聚苯乙烯【造型间、石墨型加】工间、?石墨:电极加工《间应:设置通风及除—尘装置其《电气设备《应按:附录B的《要,求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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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汽车、柴油车、机!。车等库房和车辆维】修的:零件清洗间》应设置通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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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6 检化验【。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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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输送氧—。气的:管道应设置紧急切】断阀;?
—。 2》 可燃气体化验室!内的插?座、照?明灯具、电源开关】电,。缆,敷设:和机:械排风系统均—应,按防:爆要:求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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