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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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表3.0.【1的规定表》中未规定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表!3.0.1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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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上表所列工艺设施!钢,铁,冶金企业尚有为其服!务,的生产?配套设施如急救站】、卫生?。站、中心试验室、】。门,。卫室、?办公楼、综合—楼、档案《室、食堂、浴—室、调度楼、能【。源中心、倒班宿舍】等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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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下列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在生产中或火】灾发生时其表面热】辐射温?度低于?200℃的》金属承重构件可不】采用防火《保护隔热《措施火焰直接影【响的部位或热辐射】。温度高于200℃的!部位应采《取外包敷不燃材【料或其他防火—隔热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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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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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丁、戊》类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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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地下液压站!、地下润滑》油站(库)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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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 当干?煤,棚,或室内贮《煤场采用《钢结构时《设计最大煤堆轮廓】线外1.5m—范围内的《钢结构承重》构件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有效的防火》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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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 ,建(构?)筑物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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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下润滑油站和液压站!不应大?于5:00m2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扩大1.0倍;】
! 2 《主厂房符合》本标:准第3.0.2条和!第3.0《.,8条的规定时—其防火分区面积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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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受煤坑的防》火分区不应大于3】0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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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建筑物》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3.0.《6 钢《铁冶金?企业的炼铁的—。高,炉及煤粉制》备、炼钢的转炉及】电炉区域、轧钢的镀!锌及连续退火机组区!域、煤气发电—机主厂房等厂—房是单层且不高【于24m但局部操作!平台、烟囱、—。设备等高于》24m可以按单层确!定防火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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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封闭—贮煤场建《筑面积和《防火:分区面积不宜超过】12000m2当】超过1?2000m2时【应按下列要求采取】措施
】 1 — 煤采用分堆放置煤!堆底边间距不应小】于10m或煤堆【间,设置不低《于2m的隔》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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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应设置消防炮灭火设!施,
3.】。0.8? 设置在丁、戊】类,主,厂房内的甲、乙【、丙类辅助生产房间!。应单独划分防—火分区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墙和:。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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