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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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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更好的适应“两】型社:会”:建设新要求》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对原【湖南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湖南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修订)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规范审批》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其—相关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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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初步设【计是指有关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在】建设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可行性研!究,或核准备案后从技】术,和,经济上对建设工程进!行通盘设计和—考虑做?出基本技术决定初】步确定大型材料、】工,艺,设备和总的建—设费用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基本—建设活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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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初,步设计审批实行【。分,。级,管理除国家》规定的交通、水【利,、民航?、铁道等专业工程外!国家和省批准—立,项或核准《备案的建设工程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市州—、,县市:。有关部门《批准立?项,。或核准备《案的建设工程由【相,应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其中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须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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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初步设】计,审批必须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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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备案文!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和气—象、水文《、工程地质等基础】资,料以及征地》红线、?资金来?源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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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步设计文】。件; 《
(【三)承?担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
(【四)按规《定进行了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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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超—限高层抗震专—项审查; 》
【(,六)对工艺复杂【的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还需《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等相关批《复文:件
第六!条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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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大中型》建,设,。工程以及历史纪念性!建筑、?重要旅游《设施和工艺复杂的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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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型!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可以?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不要求?另行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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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其中】建,筑,工程按国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执行;市政】工程按国家》市政公用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执行;其他专—业工:程按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可参!照相近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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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须有设计《单位法人代表—、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签署!、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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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规定编制节!能专篇 《
第七【条 工程初步设计】完成后?由,业主单位向相应审批!机关提出初》步设计?审批书面申》请报告同时将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报】送审批机关》审批机关应》在接到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工程是—否具备审查条—。件以及具体的审【查时间、办》法如不具备审查【条件:审批机关应》向,业主单位说明原因】并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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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应根据!其,建设规模大小以及】重要程度采用—行政审查与专家审】查相结?。合,会议审查《与书面征求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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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中型【建设项目一》般采取会议审查方】。式广泛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审查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解,决意见?应载入审查会议纪要!。并作为审查意见的附!件上:报,审,查会议由审批机【关主持;《对于:规模大、工艺复杂有!特殊要求以及—特,别重要的建设—工程:还应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专家预审》预审通过后再—召开审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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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一般不!要求召开设计审查会!议由:审批机关直接委托】审查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审批机关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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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符《合审批条件的建设】工程审批机关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手续对于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建设!工程审批机关—应责成?有关单位做》出,。必要的?补充:、修改并落实工程建!设必备的《前提:条件后才能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仍不符!合条件的应作退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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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应对工程建设的规】模、建?设标准、使用性质、!主要工艺与》设,备,、总图运输》。、公用辅助设计【、生产及生活—建筑面积、环—境保护、节》能与综合《。利用、消防、—安全:。、土:地征用数量、劳动】定员:、工程投资等方面】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批意》见
【 , 第十一条》 初:步设计是工程设计的!重要阶段是进行施】工图设计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必须进《行修:改且:涉及建设规模(层】数、高?度、概算等》),、结构体系、使用性!。质、产?品方案、主要—工艺及设备、—建设地?点等方面修改调整的!应,由,业主单位将调整【、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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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初步设计未经—审批的设计单位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图,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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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严【禁超规模、超标【准审批工程初—步设:计对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国家》融,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项目的》概算要重点予以审】。查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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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着重加强建筑节能、!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审查鼓!励设: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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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先进:设,备和新型材料促进】节能减排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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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及设计单—位应认真落实初步】设计审批各》项意见和措》施同时审批机关要加!强对所批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的跟—踪管理发现实施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确】保建设工程顺利实】。施和有?效发:。挥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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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由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设〔200—1〕46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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