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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河道采砂许【可证发放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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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河道?采砂许可证发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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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现将湖—南省河道采砂许可】证发放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防洪、供水、航!运,和水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的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及其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在长—江干流湖南段内从事!采砂及其管理—活,动的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 本办【法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挖砂、《石,和取土活动本—办法所?称,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水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等
第三】条 河道采砂管理】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应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条 :各相:关部门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 《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河道《采砂防洪影响评价、!统一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组织河道砂石开】采权的有偿》出让、河道》采砂统一《监督管理牵头组织考!核考评
—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砂资源地质调【查评价、资源—储量管理、资—。源权益?价款评估参与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河道砂石开采权的!有偿出?让、河?道采砂许可的—会签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采砂船只、砂石运!输船:只管理及《其,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河道采砂许可的!会签:
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部门职责—负责河道采砂管理】有关工作
第五】条 河道采砂—实行统一规划
】 《 洞庭湖和湘水【、,资水、沅水、澧水】干流及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河道的采—砂,规划:,由省水利》。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其他河道采砂!规,划由:有关市州、县市【。区水利(《水务:)局按照河道管理】权限会同同级国【土资源、省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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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禁采期等—依法应?公开的事《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河道采—砂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禁采期和!可,采期;
【 (二)—总开:采资源量、年度开】采资源?量和采砂许》可数量;
! (三)》采砂方式、开采深】度、开采范围—。;
? (—四)弃?料处理、环境整【。治及现场清理要求】。;
? (—五)砂场《和砂石码头设—置
第七条 下列!河道范?围为禁?采,区
? ,。 , , (一《)堤防、《闸坝、?水文观测《。、取水、排水、护】岸等:工程设施安》全保:护范围;
— (二)】桥梁、码头、—电缆、管道、线【路等工程设施安全】保护:范围;
! (三)河道险工】、险段;
】 (《。四)饮用水》源保:护区;?
—。 (五)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采砂的!其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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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河道水情、工】情、汛情《等发生紧急情况【或者航道《变迁时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禁【采,期外扩大禁采—范围、延《长,禁采期限
第九条! 河道采砂实—。行“:统一发证《、,统一:收费、依《规使:用”原则
—。 河—道采:砂,许可证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放具体发证管理办!法由省水利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制定收】费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等部门《。。制定
《。。第十条? 依规划《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出让方式取得河】道砂石开采》权的应报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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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采,。砂船:舶,、机具适当位置悬挂!河道:采砂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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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采,砂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开采量—、,开采方式、开采【深度和期限》进行开?。采;
《 ? (三《),及时:清理现场平整—河道:涉及航道《的应当清理至满足航!道通航规范要求【禁止在河床弃置尾】堆;
》 (四)按】照,国家规定设》立信号标志不妨碍通!航安全;
! (?五)服从水利、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河道采砂》。禁止:下,列行为
! ,(,一):在采砂船上进行【分筛;
》 (—二)在河道内弃置尾!堆;
】 (三)在采—砂船上安置吸砂设】备;
《 : (四)伪造、!涂改或者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
《 (五【)采砂船《舶、机具在》禁,采区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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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 采砂船舶在禁】采期内应当在—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集中停放不得!。擅自离开
第【十四条? 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有资源除》经国家批准外一律】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出让方式并—依法收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 , 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出让方式取【得河:道砂石开《采,权的:应当按成《交价款全额缴纳河】道砂石开采权—。有偿出让《价款:
已经!采取协议等》出让方式《取得河道砂石—开,采权的在许可期限内!应当按有资质(格】)单:位评估确认的结果】缴纳协议出》。让价款
第十【五条 在航道内非法!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等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应当予以处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由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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