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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游泳】运动的开展规范【公,共游泳场所的管【理保障游《泳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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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游泳场所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由《。各级人民政》府、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游泳活动的公益性】的,人工室内外》游泳池(场、馆)】和设在江、河—、湖等?。水域:的天然游泳场所以及!。综合性水上》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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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酒店等【从事营利性游—泳活动的游泳场【所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游泳》。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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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公共》游泳场所《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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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游泳场所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当依法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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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游泳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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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有,关单位将内部使【。用的:游泳场所对社会公】。。。众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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