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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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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对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应,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应当责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改,。正按:。规定记录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拒不改正!。、涉及到备案—的不予备案;—。违反法律《法,。规的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 第三十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范》围以外的工》程的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可参照本》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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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
第三十五条 ! 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建建〔2】008〕15—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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