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二章 【招 标 第!七条 工程监理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已办理】各项项目审批—手续; 《     【(,二)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   (三)有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技术《资料;   !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二)《投标人须知(—包括工程名称、地】址、建设规模、投】资额、?性质、建设单位、招!标范围、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工程!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要【求、监理服》务期质量要求、【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要求、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上、下限》值或合理价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间、地》点等); 】   ? (三)评标办【法;  【  :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 》    (五)【。投标文件《。格式; 《     【(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 》。第九条? 招?标,人应:当依法合理》设置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 招标人《不,得将项?目获奖?情况、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类似项》目监理经验情况等】设置:为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得《设置其他排》斥,或歧:视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和条款 》 , : 第十条 】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配备建《设,工程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情况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各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 : 第十一条 !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需要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金额和提》交方法投标人—应当予以《响应 —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和退还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和:。招标人专《用帐户以银》。行转:帐形式?不,得用现金或》通过其他账户提交提!交与退还的帐户【应当一致 — :    投标保证金!额度按照合同—估算价的1%确定】;但一般最》。高不得超过8万元】人民币?最,低不:得少于?2万元人民币 【 ?。。。  :   未中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还;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退还 ! 第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发出!3个工作《日前报送《相应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相应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进行备【案审查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内容!的应及时《。责令招标人改正 ! ,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 ,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答疑时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否则!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通知!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   》  :澄,清、修改《、答疑、延期等【文件资料应》同时报相应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澄清、!修改、答《疑、延?期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项目的监】理范:围和工作内容—。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确定投标人投—标,报价上、下限值【或合理价投标—报价上、下限—值,或合理价《。的设置不得超—出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允许范围招标人!设定的上、下限【值之间幅度差不【超过8%招标人不得!强迫:中标人就中标价进行!第二次报价或有其】他压价行为》 ? 》第,十五条 房屋建】。筑工程的公用工艺设!备(建筑《智能、电气》、给排水、空调、】热工等)和管道(管!线)及电梯、市政】工,程的工艺及公用专业!设备(电《气、给排水、空调、!热工、自控等)和】管道(管线》)的造?价应:列入计算《工程监理服务收【费的投资《额内其中《引进设备部分按【。国家和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现!行,的收费标准和—方法进行造价折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