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湖《。南省洞庭湖蓄—洪区安全与》。建设管理办法— ? ,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洞庭?湖蓄洪区安全与建设!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1997年1—1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湖南省!。洞庭湖蓄洪区安【全与建设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洞庭湖蓄《。洪区(以《下简称蓄洪区—)的管?理,合理有效地》运用蓄洪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蓄洪区的安全—与建设管理蓄洪【区的范围《包括钱?粮湖、君山、建新、!建设、屈原、城西】、江南陆城、集成安!合、南汉、民主、和!康、共双茶、—围,堤湖、澧《南、九垸《、西:官、安澧、》安昌、安化、北湖】、,义合、南顶、六角】山及大通湖东(【新州、幸福、隆【。。西、:同兴)?。等24处地方— 第《三,条 蓄洪区》的安全与建设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其《日常工作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四条 ?蓄,。洪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和国营农《场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平战结合、分期实施!的原则制定所辖【蓄洪区安全与建设】规划经地(市)防】汛指挥部审查后报省!。防汛指挥部批—。准实施 第五】条 蓄洪《区的安?全与建?设必须严格执行【规划堤垸《内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防洪:要求:在确保?蓄洪能力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做到蓄洪保》安全不蓄洪保丰收】 第六条 蓄】洪区内的公共建筑】物都必须有防洪【安全设施 — ,   蓄《洪区新建居民—点、城镇和生—产设施其布局必须】符合蓄洪要》求;新建各类建筑物!须经堤垸管》理机构批《准符合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防洪标准《;现有建筑物未【达到防洪标准的应】进行加固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第?七条 蓄洪区—内严禁新建对水体、!环境有危《害的工厂或》仓库现有工厂、仓库!应采:取,防水、?。避水措施 》     在】分蓄洪进《出口门附近的划定区!。。域内:和洪水?主流区不得》设置有碍行洪—的建:筑物 第八【条 蓄洪区》内原有的高地、间】堤、废堤未经县【级以上防汛指挥部批!准不:得毁损对保留的【应进行适《当修整 第【九条 蓄洪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和国营《农,场要宣传蓄洪环境对!人口:。容,量,的制约作用》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向蓄洪区《安置移民 — 第十条 蓄洪【区所:在地的?县级防?汛指挥部应按防御特!大洪水方案绘—制有关流域》典,。型年洪水淹没—图和安全转移—图 第十一【条 蓄洪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防汛指挥部—应指导各《蓄洪堤垸《防汛机构编制运【用堤垸蓄洪时居【民及物资《疏散转移方案组织堤!垸,管理机构在安全楼或!其他永?久性建?筑物上标《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线 第十二【条 蓄洪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和国营农场应根【据避洪撤离的需【要,结合城乡道路—建设有计《划地修?建公路和道路按【照,。行政区划、路程、交!通条件指定居民撤离!线路落实居民临时】安置地点 — 第十?三条 蓄《洪区应设置有—线通信和防汛专用】无线通信两》套系统?有线通信纳》入当地城《乡邮电网《建设规划按规定办理!立项手续后由—当地电信主管—部门优?先实施防汛专用无线!。通信由各级》防汛指挥部负责规划!。和实施 《  : ,  防汛通信必须】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 第十四条【 蓄洪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所属堤垸内】公用防洪安全设施】、转移道路和桥梁】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在蓄洪?时能:有,效运用? 第十五条【 蓄洪命《令由省防汛指挥部发!。布蓄洪?命令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 第十】六条 蓄《洪警报由当》地防汛指挥》部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发布蓄洪警报【内容包?括预测?的洪水位、洪水量】、分洪时间、撤退】道路、允许撤离的】时间、紧《急避洪措施等—有关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 蓄洪警报可选用!电话、广播、电视、!报警器、鸣》锣,。、,挂旗:、烟火或挨户—通知等形式及时准确!地传播到所有蓄洪区! 第十》八条 蓄洪警—报一经发布》蓄洪区所在地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和:国营农场应》及,时有秩序地》。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公安机关》负责组?织维持社会治安【乡村干部具体—负责居民的撤离与安!置工作? 第十》九条 居民撤离蓄洪!。区初期当地人民【政府、国《营农场应及》时组织非蓄》洪区的机关、团体、!商店制作《熟食:供给受灾人》民,居民安置就绪—后粮食、商业等部】门应有计划地组织粮!、菜:、煤等生活物资【供,应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撤离居民集中!的,地点要组织医疗队进!行巡回医疗》。并做好卫《生防疫和防火—。工作 第二【十一:条 蓄洪区》运用: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组织和!帮助群众《恢复和发展生产 !。  :  :国家对蓄《洪区运用后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 第?二十二条 建—立蓄洪?区保:险经济补偿》制度其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会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三条 对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在—蓄洪区安全与建设和!。防汛抢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防汛指挥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拒不执】行或:者阻挠执行蓄洪【命令: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继续抗拒、阻】挠,执行蓄?洪命令的应采取【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由本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蓄洪区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贻误蓄洪时机【、,贪污挪用蓄洪资【金、:徇私舞弊者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应当受】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