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湖南?省洞庭湖蓄洪区安】全与建设管》理办法 》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洞庭湖蓄!洪区安全与建设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19》97年11》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湖:南省洞庭湖蓄洪区】安全与建《设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洞庭湖?蓄洪区(以下简【称蓄洪区)的管理合!理有效地运用蓄洪】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蓄:洪区的安全与建设】管理蓄?洪区的范围包括【钱粮湖、君》山、:建新:、,建设、屈《原、城西、》。江南陆城、》集成安合《、南:汉、民主、和康、共!双茶:、围堤湖、澧南、九!垸、西官、》。安澧、安昌、安化、!北湖、?义合、?南顶、六角山—及大:通湖东?。(新:州、幸福、隆—西、同?兴,)等:24处地方 【 第三条 蓄洪区的!。安,全与建设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其,。。日常工作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四》条 蓄?洪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和国【营农场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平战:结合:、分期实施的原则制!定所辖蓄洪区安全与!建设:。规划经?地(市)《防汛指挥部审查后报!省防汛指挥部—批准实施 【第五条? 蓄:洪区的?安全与建设》必须严?格,。执行规划堤垸—内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防洪要求在确保】蓄洪能力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做到—蓄洪保安全不蓄【洪,保丰收 第六】条 蓄洪区内的【公共建筑物》都必须有防洪安全】设施   — , 蓄洪区新建—居民点、《城镇和生产设施【。其,布局必须符合—蓄洪要求;》新建各类建筑物须】经堤垸管理机构批】准,符合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防洪—标准;现有建筑【物未达到防洪标准的!应进行加固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七条— ,蓄,洪区内严《禁新建?对水:体、环境有危—害的工?厂或仓库《现有工厂、仓库应采!取防水、避》水措施 【   ? 在分蓄洪进出【口,门,附近的划定区—域内和洪水主流区】不得设置有碍行洪】的建筑?。物 ? ,。第八:条 蓄洪区内—原有的高《。地、:间,堤、废?堤未经县级以上防】汛指挥部批准不得】。毁损:对保留的《。应,进,行适当修《整 ? 第九条 蓄洪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和国:营,农场要宣传蓄洪环】境对人口容量—的,制,约作用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向蓄洪】区,安置移民 》 第十条》 蓄洪?区所在地的县级防汛!指,挥部:应按防御特大—洪水方案绘制有【关流域典型年—。洪水淹?没图和安全》转移图 第【十一条 蓄洪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防》汛指挥部应指—导,各蓄洪堤垸》防汛机构编制运【用堤垸?蓄洪时居民及物资疏!散,转,移方案组织》堤垸管理机构在【安,全楼或其他永久性】建筑物上标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线 ! , ,第十二条 》蓄洪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和《国营农场应根据避】洪撤离的《需要结合城乡道路】建设有计划地修建公!路和道路《按照行政区划—、路程、交通条【件指定居民撤离线】路落实居民临时安】。置地点 》 第:十三条 《蓄,洪区应设《置有线通信和防汛专!用无线?通,信两套系统有线通】信纳入当地城—乡邮电?网,建设规划《按规定?。办理立项手续后【由当地电信主管部门!优先实施防汛专【用无线通信由各级防!汛,指挥部负责规划和实!施,     —防汛通信必须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 —第十四?条 蓄洪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所属堤垸《内,公用防洪安全设施】、转移道《路和桥梁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在蓄洪时能有—。效运用 》 第十五条 蓄洪】命令由省防汛—指挥部发布蓄洪【。命令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 《第十六条 蓄—洪警报由当》地防汛指《挥部: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发布【蓄洪警报内容包【括预:测的洪水《。位、洪水量、分洪时!。间,、撤:退道路?、允许?撤离:的时间、紧急避【洪措施?等有关准备》工作 ?。 第十七条 蓄】洪警报可选用电话、!广,播、电视、报警【器、鸣锣、挂旗【、烟火或挨户—通知等形式及时准确!地,传播到所《有蓄洪区 》 第?十八条 蓄洪警【报,一经发布蓄洪区所在!地,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和国》营,农场应及时有秩序地!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公安机关负责组织!维持社?会治安乡村干—部具体?负责居民《的撤离与安置工【作, ?第十九条 》。居民撤离蓄洪—区初期当地人—民政府、国》营,农场应及时组织非蓄!洪区的机关、团体、!商,店制作?熟食供?给受灾人民居—民安置?就绪后粮食、商【业等部门《。应有计?划,地,组织粮?、菜:、煤等生活物资供应!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撤】离居民集中的地点】要,组,织医疗队《进,行巡回?医疗并做好》卫生防疫《和防:火工:作 第二十【一条 蓄洪区—运用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组—。织和帮助《。群众恢复和》发展:生产     】国家对?蓄洪区运《用后: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第二十二条 !建立:蓄洪区保险经—济补偿制度其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会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第二十三条 】对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在蓄洪区【安全与建设和防汛】抢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防汛指《挥,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拒不执行【或者阻挠执行蓄洪命!令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继续抗拒、》阻,挠,执行蓄洪《命令的应采取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由本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蓄,。洪区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贻误蓄洪时机】、贪污挪用蓄洪资】金、:徇私舞弊者》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应当受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