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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洞庭湖—。蓄洪区安全与建设】管理办法 》 ?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洞庭—湖蓄洪区《安全与建设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1》9,97年1《1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湖南:省洞庭湖《蓄洪区安全与—建设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洞庭【湖蓄洪区(以—下简称蓄洪区—)的管理《合理有?效地运用蓄洪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蓄洪区的安全与】建设管理蓄》洪区的?范围包括钱粮湖、】君,山、建?新、建?设、屈?原、城西《。、江南陆城、—集成安合、南汉、民!主,、和康、共》双茶:、围堤湖、澧南、】九垸:、西官、《安,澧、安?昌、安化、北湖、义!合、南顶、六角【山及大通湖东(新州!、幸福、《隆西、同兴)等24!处地方 第三条! 蓄洪?区的:。安全:与建设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其日?常工作?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第四条《 蓄洪?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和国营?农场: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平战结合、分—期,实施:的原则制《定,。所辖蓄洪区安—全与建设规划经地(!市)防汛指挥部审查!后,报省防汛指挥部批准!。实施: : 第:五条 蓄洪区—的安全与建》设必须严格执行【规划堤垸内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防洪要求在确【保蓄:洪能力?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做到蓄!洪保安全不蓄—洪保丰收 第】六条 蓄洪区—内,的公共?建筑物?都必:须有防洪安全设施】    》 蓄洪区新建—居民点、城镇和【生产设施其布局【必须符合蓄洪要求】;新:建各类建筑物须【经堤垸管理机构批准!符合:。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防洪《标准:。;现有建筑物未【。达到防洪标准—。的应进行加固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七条 蓄洪区内【严禁新?建对水体、环境【有危害的工》厂或仓库《现有工厂、》仓,。库应采取防水、【避水措施 —     在分】蓄洪进出口门附【近的:划定区域内和洪【水主流区不得—设置有碍《行洪的建筑物 】 第八条 蓄洪【区内原有的》。高地、间堤、—废堤未经《县级:以上防汛《指挥:部批准不得毁损【对保留的应进—行,适当修整 》 第九条》 蓄:洪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和国营农!。场要宣传蓄洪环【境对:人口容量的制约作用!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向【蓄洪区安置》移民 第十条】 蓄洪区《所在地的《县,级防汛指挥部应【。按防:。御特大洪水》方案绘制有关流【域典型?年洪:水淹:没,图和安?全,转移图? ?第十一条 蓄洪【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防汛指挥》部,应指导?各蓄洪?堤垸防汛机构编制】运用:堤垸蓄洪时居民及物!资疏散转《移方案组织》堤垸管理机》构在安?全楼或其他永久性】建筑物上标》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线 第十!二条 蓄洪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和国营农场应—根据避?。洪撤离的需要结合城!乡道路建设有计【划地修建公路和道路!按照:行政区划、路—程、交通条件指定】居民撤离《。线路落实居民—临时安置地点 !第十三条 》蓄洪区应设置有线】通信和防汛》专用无?线通信?。两套系统有线通【信纳入当地城乡邮电!网建设规划按规定】办理立?项手续后由当—。地电:信主管部门优先实施!防汛专用《无线通信由各级【防汛指?挥部负?责规划?。和实施    】 ,防汛通信必》须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 ? 第?。十,四条 ?蓄洪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所属堤!垸内公用防洪安全设!施、转移《道路和桥梁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在蓄洪时》能有效运用》 第十五条 】蓄洪命令由省防汛指!挥部发?布蓄洪命令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 ! 第十六条 蓄【洪警报由当地防汛指!挥部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发布》。蓄洪警报《内容:包括预测的》洪水位、洪水量【、分洪时间、撤退道!路、允许撤离—的时间、紧急—避洪措施等有关准】备工作 《 第十七条 蓄洪!警报可?选用:电话、广播、—电视:、报警器、》鸣锣、挂旗、烟【火或挨户通知等形式!及时准确地传—播到所有蓄洪—区 第》十八条? 蓄:洪警报一经》发布蓄洪区》所在地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和国《营农场?应及:时有秩序地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公安机关负【责组:织维持社《会治:安乡村干部具—体负责居《民的撤离与安—置工作 第【。十九条 居民撤离】蓄洪区初期当—地人民?。。政府、国营农—场应及时组织非蓄】洪区的机关、团【体、:商,店制作熟食》供给受灾《。。人民居民安置就【绪后:粮食、商业等—部门应有计划地组织!。粮,、菜:、煤等?生活物资供应—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撤离—居民集中的地点要组!织,。医疗队进行巡回医】疗并做?好卫生?防疫和防火工作 ! 第二十一》条 蓄洪区运—用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组织和!帮助群众恢》复和发展生》。产     国家!对蓄洪区运用—后,。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第二【十二:条 建立蓄洪区【。保险经济补偿制度其!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会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第二《十三条 对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在蓄洪区安—全与建?设和防汛抢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防汛指挥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拒不执行或者】阻挠执行蓄洪—命令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继续抗拒】、阻挠执行蓄—洪命令?的应采取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由,。本,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五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蓄【洪区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贻误?蓄洪时机、》贪污挪用蓄》洪资金、徇私—舞弊者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应当:受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