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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章 【 ,项目建设管理— , 第《十六条 项目—建设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和验收   【   ?项目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 第:十七条 项目【责任:。主体:一般为项目法人不便!组建项目法》人的项目责任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对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生产经营—、偿还债务、管理】维,护及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第十:八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建设阶段!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申报!等,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   》  (三)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报】建和主体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     (!四)负责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好工程建设外部条】。件和建设资金筹【措;: :。    (五—)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     (!六)组织《编制、审核》、上报?年度建设项目计划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建:设资金?; :。     (七)】。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决!算;     (!八)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包括!对各参建《。单位所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九)负【责按照有关验收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 《 第十》九条 《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项目》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才能进行初步设】计规:划内:。。的生产开发项目可】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   移《民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基础设施项目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照行业规【程规范进行编制【      【移民资金50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项目可—简化为初步》设计一?个阶段?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照行?业规程规范》进行编制《      移】民,资金50万元以【上生产开《发项目和移民培训项!。。目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二十条《 :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权限?移民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由省移【民局审批    !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审批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咨!询     【 移民?资,金5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市级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    《  移民《资金30万元以下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第二十一】条 :。 移民?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基础设施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行公《开招标?投标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县级以》上移民管理机构为】移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应!邀请原审批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招标投标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招标投!标,的监督    】  移民资金1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州、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另行》规定 《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为县级!以上(?含,县级:)移民管理》。机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 第《二十三条 规划实施!实行全过程》监督评?估监督评估包括【。。移民综合监理和监】测评估监督评—估工作任务应由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监督评】估单位承担》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应!积,极配:合监督评估单位【开展监督评估—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要建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机制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监》测评估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生产生活水平恢复、!。移民权益保护、移民!机构工作效率等 】  :  :  上年度》监测评估报告—应于次年3月报省】移民局监测评—。估,每,年进行一次 】 第二十五条 项】目建设应《全面实行合》同制管理形成以合同!约束参建各方—行为的建设管—理体制签《订合同各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范—合同管理 》 ?第二十六条 项【目竣工验收》由法人验收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主持主持单—位按初?步设计的《审,批权限确定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表及专家参—加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 第二?十七条 》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一】。)工:程已按批准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    —。 (二)工程能正】常运行;  【 ,  (三)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    (四)【归档资料符合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  (五)工—。程投资已经全—部到位;  【   (六)—。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竣工审【计, 第二十八】条 项目竣工—验收具备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 :第二十九《条 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  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 第三?十条:。 项目验收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提供《。的,资料包括项》。目建设工作》总结;已批准的【。文件及前期》工作成果;设计变更!、,施工:图纸、?设,备、技?术说明书《;,施工:原始纪录;阶—段性和隐《藏性工程验》收纪录;项目竣工】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项目审计报告!;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统计;【。项目档?案材料 《。 :。 第三十一条 】项目验收合格验【收单:位应签署项目验收】鉴定书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交付项【目运营管理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