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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项目!资金
第二十!二条: 市州人民政府负】责筹措项目建设资金!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第二十三!条, 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按不同类别】、不同?。地区由省《(含国?家补:助)实行定》额补助 补助标准】另行制定《省严格按标》。准实行定额》补助补助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工程款
—第二十四条 摇【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应!根据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按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每季度末—由市州交通运输【局,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补助资金;省交通】运输厅审《查后提出具体—的拨款计划 省财政!。厅复核?后,拨付工?程,交工验收后补助【资金拨付至补助总】额的95《%通过竣工验收后再!拨付剩余的5%【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或!停,拨补助资金
】 ,。 (一) —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 (二) 资—金,管,理使用违反相关【规定的;
! (三?), 市州自筹资—金,不落实未与补助资金!同比:例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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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纠】正的;
!(五) 有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
】 (六)》 未按规定报送【进度报表或信息资】。料严重?失真的?;
— (七) 有违反】国家和省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减:项目补助资金
! (一) 工程!实施过程中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缩减建【设,。规模、降《低建:设标准?的;
【 (二) 工程【交工验收《后项:目仍有未完工程【的或工?程质量问题》。整改不到位的;
! , ?(三:) 缺陷责任期【满后12个月—。内未组织竣》工验收的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核减市!州下:年度补助资金
】 (》一) 未《完成省下达年度干】线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
(!。二) 自筹资金不】到位对项目质量【、安全和《进度造?成严重影响的—或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导致群体性上—访,的;
—。。 (三) 擅【自更换?建设项目的》
第二《十八条 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九条 加!强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依法】依规实施《审计监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确保有关人员—履,。行职责依《法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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