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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车辆】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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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应当!严格按照《交通标?志和道路交通管理】规定驾车行驶、【停放
机【动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等交通管理—相关:证件;
— (二)不得转!借、涂改或》者伪造驾驶证、【行驶证等交》。通,管,理相:关证件不得使用【失效的与交》通管理有关的—各种证件《;
? ? (:三)不得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未配备灭》火器具的《车辆、安《全,设备不符《合要求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以及号牌】。不齐全或号牌字迹】辩认不清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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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驾驶《证等有关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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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饮?。酒或:服用:影响驾驶能力的【药,物后不得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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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患有?影响:驾驶能力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得驾驶车《辆;
】(七)不得赤身或者!穿拖鞋驾驶车辆;】
: (八)【车门:或车:厢未关好时不—得行车?车辆行驶《中不得?。上下乘客《;
— (九?)驾驶车辆时不得吸!烟,、饮食、闲谈、【使用移动电话和查】阅寻呼信息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得向车外】抛掷:物品;
!(十)驾驶两—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
! (十一)》不得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 (十》。二,),市政府作《出的其他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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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行驶?中遇到前方道路【受阻:时应当?在本车道内依次等候!并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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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得驶入实》施交通管制的车道;!
—(二)不得穿插排】队等候的车》。辆或:者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
—(三)不得在人行】横道或者禁》止,停车区内停车
】 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行驶—中遇:到执行公《务的车队《时应当主动让行【不得穿?插车队或者超越【车队
第二—十条 驾驶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应,当按:。规,定申办准《驾证:上路行驶时应当同】时持有残疾》人证和行驶》证、准驾证等相【关证件并只能—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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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非残!。疾人驾驶《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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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驾》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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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酒者:;
(二!)丧失?正常驾驶能力的【残疾人?除残疾人专用车【外不得驾驶》非机动车;
】 (三)》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
》 : (四)未》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畜力车
第二【十二条 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不得—驶入:机,动车道在未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路段:紧靠右边行驶;
! , (二)转弯或!下车: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
】 (三)不》得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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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得》牵引其他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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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骑自行》车不得扶身》并行人力三轮车、】架子车和畜力车不】得结伴并行;
【
? :(六)不得在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或横过人行横!道时骑行;
【 《(七)?不得:在,车行道上滞留—或者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 ? (:八)除?可带一?名学龄?前,儿童外?。不得骑自行车带人】。;
— (:九):不得运载超高、【超宽、?超长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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