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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车辆驾驶 —
《第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应当严格按照!交通标志和》道路交通管理规定】驾,车行驶?、,停放:
机动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等交》通管理相关证—件;:
(二)!不得转借、涂改或】者伪造驾驶证、【行驶证等交通—管理:相关证件不》得,使,用失效的与》交通管?。理有:关的各种证件;
! (三)【不得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未配?备灭火器具的—车辆、?安全设备不符—合要求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以及号牌不齐【全,或号牌字迹辩—认不清的车辆;【
《
(四)驾驶【证等有关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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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饮酒—。或服用影响驾驶【。能力的药物后不【得驾驶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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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患有影响驾驶能【力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得驾驶】车辆;
】。 (七?),不得赤?身或者穿拖鞋—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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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八)车门或车】厢未关好时不得行车!车辆行驶《中不得上下乘客【;
(九!)驾:驶车辆时不得—吸烟、饮《食、闲谈、使用【。移动电话《和查阅寻《呼信息?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得向车外抛》掷物品;
】 (?。十):。驾驶:两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
【 , (十一)—不得: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 (十二《)市:政府作出的其他【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行驶中遇到!前方道路受阻时应当!在本:车道内依次等候并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不得驶入》实施交通管制的车道!;
【(二)不得穿插【。排,队等候?的车辆或者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
—(三)不得》。在人行横道或者禁】止停车区内停—车
? 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行驶中《遇到执行公务的车队!时应当主《动让行不得穿插车队!或,者超越车队
第】。二十条 驾驶—。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应当按规定申办】准驾证上《路行驶时应当—同,时持有?残疾人证和行驶【证、准驾证等相关证!件并只?能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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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非残—疾人驾驶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驾驶:非机动?。。车
(一【),。醉酒者;
! (二)丧失—正常驾驶能力的【残疾人除残疾人专用!。车外:。不,得驾驶非《机动车;
》
(三)【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
【
,。 《(四)未《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畜力车
第—二十二条 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不得驶入机!动车道在未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路段紧靠右—边行驶;《
? ?(二:)转弯或下车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
(【三,)不:得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
?。 (四)不得牵!引其他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 (五)《骑自行?车不得扶《身并行人力三轮车、!架子车和畜力车【不得结伴《并,行,;
(】六)不得在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或横】过人行横道时骑【行;
《 (七)【。。不得在车行道上【滞留或者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
: : (八)除》。可带一名学龄前儿童!外,不得:骑自行车带人;
】
? (九)不得运】。载超高、超宽、超长!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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