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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水利厅重要【水利:项目公示制实施办】法(试行) 】甘水发?〔20?06〕?41:。4号 2006【-,10-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项】。目,的建:设管理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确保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健全水利】。投资机制《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项》目地区、群众—。的根:本利益?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省》上,和地:方配套投资建—设的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由市县投资!的水:利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各级水行政部!门要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公示对象、内容及范!围 第四条 公示对!象  《 1:、中央补助资—金,(含国?债,、国补等《资金)的《水利水电《项目 大中》型水利枢纽及重【点水源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流域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农牧区《节水示范、重要河】。段的堤防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重点水电电源工!程、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等项目》   2、—省级财?政补助项目使—用省级投《资、单项工程—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 》  3、其他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水利项目】 第五《条 公示内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工【程规模、建设工【期、工程投资—管理机构(》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等)、!立项审批《。情况、资金来源、】目标和效益》等公示的同》时要将联系人、【通,讯地址、《。监督电话一并公示】 第六条 公示】。要求公示应做到及时!、便民?、真实、准确 】第七条 水利工程项!目,应在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受益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八条 建设!周期较长、投资额】度较大的项目应【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公告 第三章】 ,形式与时间 第九!条 省、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借助报刊、水利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 :。第十条? 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可【以利用广播》、地方报刊、—水利网站以及—设立:。公示栏(墙》)等:形式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利用报刊【等,媒体公?示的公示时间应【不得少于3天;在水!利网站公示的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在建设—。地点采用公示栏(墙!)公示的公示—时间为?建设期全《过程 《第十二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资金计划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实施前(提—前7天以上》)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 项》目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应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 第四章 反!馈与监督 第十】四条 公示》。单位负责受理反【馈意见 》第十五条 公示单位!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公示项目的问题要!严肃对待认真调查核!实视情况做出解【释或:处理 《第十六条 》对受益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应】。及时向群众公告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对署名—意见应?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本人 第十七条】 经调查核实对违规!违纪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上述情况】及,处理结果《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 第五章 领导【与组织 》。第十九条 各—。级水行政部》门,。应将水利项》目公:示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第二十条 各—级水行政部门要对下!级水利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落实项】目公示制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 【 第二十一条— 每年年《终市:(州:。)、县(市、区【),水行政部门应将执行!开展项目《公,。示制情况、群—众反馈意见等重【要事:项逐级上报》上级水行政部门【在年度工作》总结:中要有开展项目公】示制: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