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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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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移】动或:毁坏监?测,站点、设施的或【拒绝监测《人员:现场检查监》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林业《。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无相】应,等级资质《从事林业生态环境资!源监测、评》估和定级工作的机构!和,个人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区域内有】。开垦、探《矿、采矿、》采石、?。挖沙、取土等—。破坏:林业生态环境行为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林?业生态环境污染【、破坏的《检测和治《理费用并向》。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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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擅!自对外公布监—测信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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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生态环【境,监测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监测?技术:规范从事林业生【。态环境监《测活动伪造》、篡改、瞒报监测】数据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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