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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管理办公室协】助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项目—的检:查、监?管及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 ! 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财》核算、?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有】关规定?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暂缓—。或停止?拨付:资金并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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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专!项资金?补助的;
【 : (二)《转移:、侵占或挪用—专项资金的》;
《 (三)未【按要求完成》。项,目进度或未按—。规定建设实施—。。的;
【。 (四)未》通过:专项验收或》能效检测的;
!。 (五)不符合!国家、省部和咸宁】市相关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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