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十五:条, :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管理办公室—协助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项目的检《查、监管《及验收工作
【
第十六条 】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财?核,算、专款《专用 ?。
第十七条 】 对违反《有关规定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暂—缓或:停止拨付资金—并依法进行》。处理;?
(一)!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专项资?金补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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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移、《侵占或挪《用专项资《金的;
《
? (三)未按【要求完成项目进度或!未按规定建设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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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通过专项验收或【能效检测的;
【
:。 (五)不【符合国家、省部【和咸宁市相关—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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