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管理办公室协助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项目的】检查:、监管及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 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财核算《、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 ! 对:违反有关规定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暂缓《。或停止拨付》资金并依法进行处】。理;
?
(一)】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专项资金补助的;】
(二)!转移、?侵占或?挪用专项《资金的;
! (三?)未按要求完—成项目进度或未按规!定建设实施的—;,
(四)!未通过专项验收或】能效检?。测的;
【 :(五)不符合—国家、省部》和,咸宁市相关规定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