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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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理,顺,城市建?设管理?。关系,促进》城市建设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分离机制的【建立和运行,高质】高效地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在本!市中心城区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其回购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指非经营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主要包括!:
《 (一)—城市道路及配套的】地下管网设施、桥梁!、涵洞、广》场;
】(二)城市排水、】排污和?排涝设施;
】 , ,。。。 ,(,三):城,市公共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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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城市消防栓、公共环!境卫生设施、公共】交通设施;
【 (五)公】共照明?设施;
!(六)其他经批【。准,可以实行政府回购】的城市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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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其回【购应当纳入年度城市!建设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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