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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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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荆州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地税、国土资源】。、房产、发改—。、建设、规划和财】。政等管理《部,门的相互配合—强化房?地产税收的征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2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08?〕1:38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房地】产业的?税,收征收管理活动【凡在本市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发生房地产业—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房地产业应缴地【方各项税费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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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业,是指!提供建筑安》装,、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不动产的业务】
: ? 提供建筑安装业!劳务:是指:提供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
?。 销售不动产是!指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包括:新建房—屋(即增《量房:)销售和二手房(】即存量房)交—。易
【 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通过!国土:。资源部门以招、拍、!挂或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
第四条 从事房!地产业的纳税人应】缴纳的税费主—要有: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地方?。教育发展费、河道堤!防,维护费?及价格调节基金【
第五》。条 下列行为属【于房地?。产税收的征税范围】:
》 (一)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的行为】
—(二)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
】 (三《)以投资入股名义】转让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但—未与接受投资方【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而收《取固定收入》或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成的行为!
(【四):未到国土资》源、:房产:。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手续,但【实际:已,经取:得土地或不动产的】占用、使用和处【置权,并将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自主!转让或销售》给他人,《同时向?对方收取了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 , (:五)土地使用者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动《产产:权人之间相互交【换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土地:使用者和不动产产】权,。人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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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接受他人委托代建】不动产但《以接受人自》己的名义办理工程项!目立项?不动产建成》后将不动产交给委托!人的:行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投资!者,在工程完工前,【将自:身全部的权利—、义务(即已—完工工程及其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 (七》)对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造不动—产的:行为,?分,别征:收营业?税
】 1.合作—双方按比例取得【部分不动产所有权】或取得固《定利润或销售—收入的,对》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按—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征税对出资方按销!售不动产行》为征税若合作一【方或:双方将分得房—屋进行?销售,以销售者【。作为纳税人按销售不!动产行为征税;【
— 2.对出地—。方提:供,土地使用权由出资方!负责建造不动产【并使用?。若干:年,期满后不动【产无偿归还给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的?,对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对出资方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将出《资方:的,投资额确定为—应,纳税营业额;【
》。 3.合作双方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方:式分配利润的—,只对合营企业【按,销,售不动产《。征税
第六条 !整合:征管资源《,实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将:房,地产税?收集中到一个征收】机构统一管理—
第七!条 :对纳:税人:发,生的不同应税—行为分别按以—下税(费)率—或附征率计征—。地方:各项税费
【 (一《)凡纳税人发—生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应征收下列】税,费
【 1.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营业税按—销售(转让)收入】额依5%的》税率征收;城—。建税按实《缴营业?税税额7%(镇5%!、乡1%)征—收教育费附加按实】缴营业税税额3%】征收:河道堤防《维护费按实》缴营业税税额2%】征收;
! 2.地方教育【发展费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 3.价格调节!基金: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4.】印花税按书》立的购房合同(【产权转移书据)金额!。,依0.05%的】税率征收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 5.土地增值】税按销售(》转让)?收入分别实行预征】和核定征收
【
》(1)?。对财务健全的—企业按销《售(:。。转让)?收入实行预》征预征?率分别?。为:普通住》房,0,.,5%,其他住房2%!,开:发项目完工》。后汇算?清缴;?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按转让收入】。额依5%《的比:例预征;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单》位按转?让收入额依2%的比!例预征;
】 (2)—凡财务?制度不健《全或符合《。清算条件《拒不实行清算的【企业按销售(转让】)收入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为,普通住房1%,【其他住房2%,转让!旧房(存《量房)2.5%【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5%;
【 : (3)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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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所得税凡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一律:按销售(《转让)收入》额附征?销,售非普通住房—或其他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在荆州《城区的依3.5【%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销!售普通住房在—荆州城?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1【%的附征率计征】
》 凡财务制度健全并!经,主管地税机》。关认:。定按销售(转让)】。收入实行《预缴所?得税的先预缴后【汇算:清缴其预缴率—统一为2%
【
》7.:个人所得税凡—能据实征收的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征;》凡不:能据实征收的按销售!(转让)收入—额附:征,销售非普《通,住房或其《他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在荆!州城区的依》4%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销售普《通住房在荆州—城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1%的附征率计征】
对个人!转,让,。房屋凡能据实征收】。的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征;凡不能!据实征收的按—转,让收入额附征转让】普通住房依1%的】。附征率计征;—转让非普通住—房依2%的附—。征率计?征:
—8.契税按取—得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成本价征收,!税率为4%其—中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税率为?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购买!90:。平方米-140平】方米(含)普通住房!的税:率为2%
】 9.耕地占【用税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征收,征收标!。准为:荆州城区每平!方米45元》(其中?经济:开发区?每平方米35元)】,沙市区乡镇—、荆州区乡镇、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洪湖:。市为每?。平方米25元
】
(《二)凡纳税人发生】建筑安?装行为的应征—收下:列税费?
《1.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营业《税按工程收》入额依3%的税【率计:征;:城建税按实缴营业】。税税额7%(镇5%!、乡:1%)征收》教育费附加按实【缴,营业税税额3%征】收河道堤《防维护?费按实缴《营业税税额2%【征收;
【。。。 2.地《方教育发展费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 3:.价格调节基金【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4.印?。花,税按书立的建—筑安装合同金额,依!。0,.,0,3%的税率》征,收;?。
5.企业所!得税:凡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一律按—工程收入附征—在荆:州城区?的依3%《。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15】%的附?征率计?征凡财务制度健全】并,经主管地税机—关认定?按工程收入实—行预:征所得税的先预征后!。汇算:清缴:其,预征率统一为2%】;
6.个!人所得税凡能据实】征收的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征;?凡不能?。据实征收的按工【程收入额附征—。。依15%的附征率!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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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纳税【人提供建筑》安装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应】以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营【业额全?部价款是指成交合同!的总价格《,,包括向对《。方,收取的各种物质利】益、分期付款金额以!及金融机《构提供的《按揭贷款;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 纳税人提供【建筑安装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以及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主管【地税机关应以本地】区当月或《近期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平均价格作!为其营业额;没有】同类:平均价格的,按核】定的计税价格作为其!营业额
—第九条 纳税人【。提供建筑安》装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纳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项》(含预收《定金)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收到》预收款(预收定金】),的,当天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第,十条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或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应在不动产销】售合同签订》或建筑业《工程:合,同签定并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按国税发!〔2006〕—。128号《文的规定《,持有关资料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不动!产、建?筑工程项目登记【
建筑施】工单位与单位或【。个人签订施工合同后!。,应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注册)税》务登记或建筑工【程项目登记;建筑施!工单位在领取工程】。款时必须凭正式建安!发票:结账
《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单位或个人在发!生房地?产经营业《务收入时,应—及,时到地税机关申【请领购?预售房款专用收据,!按月将?取得的经营业—务,收入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税》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验,收合格后《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前应】到地税机《关将:预,售房款专用收据换】成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房地产—开发:单位或个《人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款项(包【括收取预收定金)】。时不得以其他任何收!据代替《
:第十二条 地—税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综!合信息传递机—制共同抓好房地产各!环节税收控管;【加快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互联】网开:发与应用完》善,综合信息共享机制!
《(一:)发改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向地】税部门传《递有关房地产—。项目立项信息
】
: (二)建设—。、规划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向】。地税部门传递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工《程,项目审批信息
】
(三)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先税》后证”的规定—凭耕地占用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办!理耕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凭》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并将耕!地占用税、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存档备查凡未!提,供耕地占用》。税、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得办理【耕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土】地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国土资源!。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向地?税,。部门传?递耕:地转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信息内容包括【承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土!地位置、《价格:、,用途、面积等地【税部门?应对:。上述信息认》真核对
】(四)房产部门按】照“先税《后证”?的规定?凭,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并:将契税完税凭证存】。档备查?凡未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房产部门《一律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房产—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将房屋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信息向地税》部门传递地》税部门应对》上述信?息认真核对
! 地税契》税征收?窗口应依据纳税人报!送的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其他申报资【料受理契税办理【事项:并将发票复印件作】为申报资料存档;对!于报送资料》不全者?应要求其补充资料否!则不予受理》同时地税部门应【将实施有关税—收,管理过程中获取的】信息按月定期传递给!各有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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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对【。国土资源、房产部】门配合税《收管理增加的支出】。同级财政部门—按其实际协》助地税部门》征,收税额4-5%的比!例拨付协税护税经费!
第十》四条: 地税部门工作【人员在征《税,过程中经《。。发现有擅自》减免税?和收人情税》行为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若【采取编造虚》假合同、隐瞒收入、!降低房价、减少房】屋,面积等方《式造成少《缴或不缴税》。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违反规定《未使用预售房款专】用收据、《专用发票和》支付建?筑施工?。工程:款项时未凭地税【部门出具《的正式建筑安装发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相关!职能部门未》按要求?及时:。传递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未做【到“先税后证”规】定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且造成税】款流失的由失职单】位补交相应》流失税?款并对相关失—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政府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地税局负责解释!其未:尽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有效】期为2年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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