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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荆州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荆州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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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地税、国土》资源、?房产、发改、—建设、规《。划和财政等管理【部门:的相互配《合强化房地》产税收?的征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2《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08〕138【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房地产业的税收征!收管理活动凡在【。本,市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发?生,房,。地产业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房地产业应缴地【方各项?税费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业【,是指提供建筑安】装、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不动!产的:业务:
《 :。 提供?建筑安装《业,劳务是指提供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
《 , 销售不动产是指!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包:括:新建《房屋(?即,。增量房)《销售和二《手房(即存量房)交!易:
—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通过国土!资,源部门以招、拍【、挂:或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
第四条【 从事房地产业【的纳税人应缴纳【的税费主《要有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地方教育发【展费、河道堤防【。维护费?及,价格调节基金
!第五条 下列行为】。属,于房:地产税收的征—税范:围:
【 , (:一)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的行》为
】(二)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
》。 (三)以】投资入股名义—转让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但!未与接受投资—方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而收取?固定收入《或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成的:行为
】 (四)未到国土资!源、房?产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手》续,:但实际已经》取得土?。地或不动产》的占:用、使用和处置【权,,并将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自主转让或!销售给他人,—同时向对《方收取了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 (五)土》地使用?者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动产产权人】之间相互交换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土地使用《者和不动产产—权人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 (六—)接受?他人委托《代建不动产但—以接受人《自己的名《义,。办理工程项》目立项不动产—建成后?将不动产交给—委托人的行》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投资者在】工程完工前,将自身!。。全部的权《利、义务《(即已完工》工程:及其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 ? ,(七)对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造不动产的行!为,分?别,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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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双方按比例取得部】分不:动产所有权》或取得?固定利润或销售收】。入的,对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按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征税!对出资方按销售不动!产行:为征税若合作一方】或双方将分得房【屋进行?。销售,以销售者作】为纳税人《按销售不动产行为征!税,;
】2.对出地方提供】土地使用权由出资方!负责:建,造不动产并使用【若干年,《期满后不动产无偿】归还给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的,对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对【出资方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将出资方】的投:资额确定《为应纳税《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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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合作—双方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方式分配利!润的,?只对:合,。营企业按销售—不动产征税
】第六条 整》合,征管资源,》。实,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将房地产—税收集?中到一个征收机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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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纳税人发生》的,不同应税行为分别】按以下税(费)率】或附征率《计征地方各项税【费
》 (一)凡》纳,税人发?生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应】征收下列税》费,。
《 1.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营业税按销售【(转:让)收入额依—5%的税率征收;】城建税?按实:。缴营业税《税额7%(镇5【%、乡?1%)征收》教育费附《加按:实缴营业税税—额3%?征,收河道?堤防维护费按实缴】营业税?税额2%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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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教?育发展费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 《3.价格调节—基金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4【.印花税按书立的购!房,。。合同(产《权转移书《据,)金额,《。依0.?05%的《税率征?收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 5.土地增值!税,按销:售(转?让)收入分》。别实:行预:征和核定征收【
(1】。。)对财?务健全的企业—按,销售(转让)收入实!行预征预征率分别】为:普?。通住:房0.5%,其【他住房2%,开发】项目完工《后汇算清缴》;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按转让收—入额依?5,%的比例预征;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单位?按转让收入额依2%!的比例预征;
! , (2)凡财务!制度不健《全或符合《清,算条件拒不实行清】算的企业按销售(】转让)收入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为?普通住房1%—,其他住房2—%,:转让旧?房(存量房)—2.:5,。%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5%;
【 ? (3)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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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所得税凡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一律?按销售(转让—。)收入额附征销售非!普通住?房或其他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在荆州城!区的依3《.5%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销—售普通住房在荆州城!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1%的?附征率?计征
!凡财务?制度健全并经主【管地税机关认定按】销售(?转让:),收入实行《预缴所?得税的先预缴—后汇算?清缴其预缴率统一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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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个人所?得税凡能据实征收的!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征?;凡:不能据实征》收的按?销售(转让)收入额!附征销售非普通住房!或其:他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在荆州城区的!依4%?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销售普通—住房在荆州城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1%《的附征率计》征
【对个人转让》房,屋凡能?据,实,征收的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征;凡不能—据,。。实征收的按转让【收入额附征转让【普通住房《依1%的附征率计征!;转让非《。普通住房《依2%的《附征:率计征《
《 8.契税—按取得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成本价征收,【税,率为4%其》中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税率为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购买》90平方《米-14《0平方米(含—)普通住房的税【率为2?%
9】.,耕地占用税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征收!,征:收标准为:荆—州城区每平方米4】。5元:(其中?。经济开发区》每平方米35元【),沙市区乡镇【、荆州区乡镇、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洪》。湖,。市为每平方米25元!
》。(二)凡纳税人【发生建筑安装行为的!应征收下列税费
】。
1.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营业税按工—程收:入额依3%的税率】计征:;城建税按》实缴营业税》税额:7%:(镇5%、乡1%)!征收:教育费附加按实缴】营业税税《额3%征《收河道堤防维护【费按实?缴营业税税额2%】征收:;
—2.地方《教育发展费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3—.价格调节基—金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4.印花税!按书立的建筑安装合!同金额?,依0.0》3%的税《率征:收;
5.!企业所得税》凡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一律按工程收入附】征在荆州城区—的依3%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15》%的附征率计征凡】财务制度健全并【经主管地税机关认】定按工程收入—实行:预征所得税》。的先:预征后汇《算清缴其预征率统一!为,2,%;
6】.个人所得税凡能】据实征?收的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征;凡不能据实】。征收的按工程收入】额附征?。依15%的附征率!计征
第八【条 :。纳税人提供》建筑安装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应以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营业额全部—价款是?指成交?合同的?总价格,包括向对方!收取的?各种物质利益、【分期付?款金额以及》金融机构提》供的按揭贷款;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 纳税人提供建!。筑安装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以及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主管:地,税,机关应以本地—区当月或近》期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平均价格作—为其:营业额;《没有同类平均价【格的,按核》定的计税价格—作为其营业额—。。
第九条 【纳税人提供建筑安】装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纳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项(含预收定金【)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收到预收】款(预收定金)的当!天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第十条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或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应在不动产销售!合同:签,订或建筑业工程合】同签:定并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按《。。国税发〔20—06〕128号【文的规定,持—有关资料《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不动产、建筑工程!项目登记
!建,筑施工单位与单位】或个人签订施—工合同后,应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注】册)税务登记或建】筑工程?。项目登记;》。建筑施工单位—在领:取工程款时必须凭正!。式建安发票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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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单位或个人【在发生房地产—经营业务收入—时,应及《时到地税《机关申请领购预售房!款专用收据》,,按月将取得的经【营业务?收入: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税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验收》合格后?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前!应到:地,税机关将预售房款专!用收:。据换成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房地产开发单!位或:个人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款—项(包括收取—预收定金)时—不得以其《他任何收据代替】
第十二条 【地税: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综合信—息传递机《制共同抓《好房地产各环—节税收控管;加快】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互联网】。开发与应用完善综】合信:息,共享机制
【 (一)发改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向地?税部门传递有—关房地产《项目立项《信息
【(,二)建设、规划【。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向》地税部门传递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工程项《目审批?信息
(三!)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先税后证”》的规定凭耕》地占用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办理耕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凭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并将耕地占—。用税、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存!档备:查,凡未提供耕地占用税!、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得办理耕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土地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国土资源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向地》税部:门传:递耕地转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信息内】容包括承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土地位置、价格、】用途、面积等—地税部?门应对上述信息认真!核对
【(四)房产部门按照!“先税后证”的【规定凭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并将契税完税凭证!存档:备查凡?未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房产部门一律—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房产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将房屋?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信息向!地税部门《传递:地税:部门应对上述—信息:认真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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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税《契税征收《窗口应依据纳税人】报,。送的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其:他申报资料受—理,契税办理事》项并:将发票?复印件作《为申报资料存档;对!于,报送资料不全者【应要求其《补,充资料否则不予受理!同时地?税部门应将实施有关!税收管理过程中【获取的信息》。按月定期传递给【各,有,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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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对:。国土资源、》房产:部门配合税收管理增!加的支出同级财政】部门按其实际协【助,地税部门征》收税额4《-5%的比例拨付】协,税护税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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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地税》部门工作人员—在,征税过程中经发【现有擅?自减免税《和收人情《税,。行,为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若采取编】造虚假合《同、隐瞒收入、【。降低房价《、,减少房屋《面积等方式》造成少缴或不缴税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违反规》。定未使用《。预售:房款专用收据、专用!发票和支付》建筑施工工程—款项时未凭地—税部门出《。具的正式建筑安装发!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相关:职能部?门未:按要求及时传递【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未做到“先税后证!”规定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且造成税款流失的!由,。失职单位《补交相应流失—税款并对相关失【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政!府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地【税局:负责解释其未—尽,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有效期》为2年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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