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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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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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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荆州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地》税、国土《资源、房《。。产、发改、建设【、规划和财政等管理!部门的相《互配合强化房地产税!收,的征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2】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08〕【138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房地产业的税—收,征收管理活动凡【在本市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发?生房地产业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房地产》业应缴地方各项【税费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业,《。是指提?供建筑安装、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不动产的《。业务:
— 提供建筑安装业劳!务是指?提,供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
— 销:售不动产《是指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包】括::新建房屋(即增【量房)销售》和二手?房,(即存?量房)交易》
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通!过国土资源部门以】招、拍、挂或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
第四《条 从事房地产业】的纳税人应》。。缴,纳的税费主》要,有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地方教《育发展费、河道堤】防维护费及》价格调节基金—,
第五条 下列】行为属于房地产税】收,的,征税:范围::
》 (一》)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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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
】 (三)以投资】入股:名义转让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但,未与接受《投,资方: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而收取固《定收入或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成的行为】
》。 (四《)未到国土》资源、房产》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手—续,,,但实际已经取得【土地:或不动产的》占用、使用和处置】权,,并将?。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自主转让或销!售给:他人,同时向—对方收取了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五)!土地使用者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动产】产权人之间相互交】换,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土地【使用者和不动—。产产权人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
, (六—)接受他人委—托代建不动产—。但以接受人自己的名!义办理工程项目立项!不动产建《成后将不动产交给委!托人的行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投资】者在工程完工前,将!自身全部的权利、】义务(即已》完工工程及其—。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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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对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造不动产《的行为,《分别征收营业税
】
《 1.合作双!。方按比例《取得部?分不:动产所有权或取得固!定利润或销售收入的!。,对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按: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征税对出!资方按销售不—动产:行,为征税若合作一方】或双方将分》得房屋进行》销售,以销售—者作为?纳税人按销售不【动产行为征税—;
【 2.对《出地方提供》土地使用权》由出资方负责建【造不动产并》。使用若干年》。,期满后不动产【无偿归还给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的,】对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对出资方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将出:资方的投资额—。确,定为应纳税营业【。额;:
》 3.合作双方】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方式分配利润的,】只对合营《企业按?销售不?动产:征税?
第六条 整【合征:管资源,《。实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将房《地产税收集中到【一个:征收机构统一管理】
第】七条 对《纳,税人发?生的不?同应税行为分别【按以下税(费)【率或附?征率计征地》方各项税费—
(一)凡】。纳税:人发生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应征收下列》税费
— 1《.,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营《业税按?销售(转让)—收,入额依5%的税率征!收;:城建税?。按实缴营《业税税额《7%(镇《5%、乡1%)征】收教育费附》加按实缴《营业税税《额3%征收》。河道堤防维护—费按实缴营业—税税额2%征收;!
2【.,地方教育《发展费?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 3.价【格调节?。基金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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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印:花税按书立的购【房合同(《产权转移书据)金额!,依0.《0,5%的?税率征收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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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土地增值》税按销?售(转让)收入分】别实:行预征和核定征收】
? ? (1)对财—。。务,健全的企业按—。销售(转《让):收入实?行预征预《征率分别为:—普通住房0.5%】,其他住房2%,】开发项目完工后汇】算,清缴;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按转让收入额依】5%的?比例预?。。征;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单位按转让—收入额依2》%的:比例:预征;
— (2)凡财!务制度?不健全或符合清算】条,件拒不实《行清算的企业按销】售(:转让)收《入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为普通住【房1%,其》他住:房2%,转让—旧房(存量房)2】.5%?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5%:;
【 (3)《。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 6.企业所得!。税凡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一律按【销售(转《让)收入额附征销售!非普通住房或其【他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在荆州城区!的依3.5》%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销:售普通住房》在荆州城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1%的附征!率计征
— 《凡财:务制度健全并经主】管地税机关认定按】销售(转让)收入】实行预缴《所得税的先预缴后】汇算清缴其预缴率统!一为2%
! 7.个人所得】税凡:能据:实征收的《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征;凡不能据实】征收的按销售(【转让)收入额附【征,销售非普通住—房或:其他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在荆州城区的依4】%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销售普通住【房在荆州《城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1%的【附征率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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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个人转让《房屋凡能据》实,征收的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征;凡不能据—。实征收的《按转让收入额附征转!让普:通住房?依1%的附征率【计征;转让非普通】住房依2%的附征】率计征
— 《8.契税按取得【。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成本?。价征收,税率为4%!其中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税率为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购买》。90平方米-1【40平?方米(含)普通住房!的税:率为2%《
9【.耕地占用税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征?收,征收《。标准为:荆》州,城区每平方》米45元(其—中经济开发区每平】方米35元),沙】市区乡镇、》荆州区乡镇、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洪:湖市为每平方—米25?元
—(二:)凡纳?。税人发生建筑安装】行为的应《征收下列税费
】 1.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营业税按—工程收?入额依3%的税率计!。征;城?建税按实缴营业【税税额7%(镇【5%:、乡:1%)征收教—育费附加《按实缴营业税—税额3%征收河【。道堤防维护费按【实缴营业《税税额2%征收【;
》。。 2.地方教育发】展费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3.价格调节基金】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 4.印《花税:按书立的《建筑安装合》同金额,依0.03!%的税率征》。收;
》 5.《企,。业所得税凡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一【律按:工程收入附征在【荆州城区的依—3%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15%的!。附征率?计征凡?财务:制,度健:全,并经:主管地税机关认定】按工程收入实—行预征所得税的【先预征后汇算清缴】其预征?率,统一为?2%;
】6.个?人所得税凡能据实征!收的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征;凡《不,能,。据实征收的按工程收!入额附征依15】%的附征率计征【,
:第八条 纳》税人提供建筑—。安装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应以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营—业额全部价款是【指成交?合,同的总价《格,包括向对—方收取的各种物质利!益、分期付款金额以!及金融?机构提供《。的,按揭贷款;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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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供:建筑安装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以及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主管地税机关!应以本地区》当月或?近期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平】均价格作为其营业】额;没有同类平均】价格的,《按核定的计》税,价格作为其营业【额,
第九条— ,纳税:人提供?建筑安装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纳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项(《含预收定金)—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收到预收【款(预收定金—),的当天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
第十条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或》。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应在不动产【销售合同签订—或建筑业工程合同签!定并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按,国税发〔20—06〕?128号文》的规定,持》有关:资料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不》动产:、建筑工程项目登记!
建筑施工!单位与单位》或个人签订施工【合同:后,应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注册)税务》登记或建筑工程项目!登记:;建筑施工单位在】。领,取工程款时》必须:凭正式建安发票结账!,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单位或个》人在发生房地产经营!业务收?入时,应及时到地税!机关申请领购预售】房款专用收据—,按月将《取,得的经营《业务收入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税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验收合格》后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前应:到地税机《。。关将预售房》款专用收《。据换成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房地产?开发单位或个—。人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款项(包括收取!预收:定金)时不得以其】他任何收《据代替
第十二!条 地税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综合信息—传递机制共同抓好房!地产各环节税—收控管;加快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互联【网,。开,发与应用完》善综合信息共享机】制
(一】)发改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向地税部门—传递有关房地产项】目立项信息
【
(《二)建设、规—划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向地税—部门传?递,。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工程项目审批信息!
(三)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先税《后证”的规定—凭耕地占用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办理耕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凭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并将【。耕地占?用税、?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存档:备查凡未提供—耕地:占用税、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得办?理耕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土地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国土【资源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向—地,税部门传《递耕地转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信,息内容包括承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土地?位置、价格》。、用途、面积等地】税部门?应对上述信》息,认真:核对
— (四)房产部门】。按照“先税后—证”的规定凭—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并—将契税完税凭—证存档备《查,凡未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房产部门【一律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房产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将房屋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信息向】地税:部门传递地税部门应!对上述?信,息认真核《对
地税!契税征收窗口应依据!纳税人?报送的?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其他申】报资:料受理契税办理事】。项并将发《票复印件作》为申报资料存档;】。对,于报送资料不—。全者应?要求其补充》资料否则不予受理】同时地税部门应【将实施有关税收【管理过程《。中获取的信息按月定!期传:递给各有关职能部门!,
第十三条—。。 对:国土资源《、房:产部门配合》税,收管理增加》的支出同级》财政部?门按其实际》协助地税部门征收】税,额4-5%的—比,例拨付?协税护税经》费
第十—四条 地税部门【工作人员在征税过程!中经:发,现有擅自减免—税和收人情税行【为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若—采取编造虚假—合同、隐瞒收入、】。降,。低房价、减少—房屋面积《。。等方式造成》。。少缴或不缴税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违》。反规定未使》用预售?房款专用收》据,、,专用发?票和:支付:建筑施工工》程款项时未凭地税】。部,门出具的《正式建筑安装发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相关职能《部,。门未按?要求及时传递—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未做到“先税后!证”规定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且造成税款流失!的由失?职单位补交相—应流失税款并对相】关失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政府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地税局负责解释其】未尽: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有效期为2年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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