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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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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荆州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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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地!税、国土资源、房产!、发改、建设、规】划和财政等管—理部门的相互配【合强化房地产税收】的征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2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08〕138【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房地产—业的税收征收管理】活动凡在本市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发:生房地产业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房地产业应缴【地方各项税费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业,是指】提供建筑安装、【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不动产《的业务
》。 提供建】筑安装业劳务是指】提供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
销售不!动产是指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包括:】新建房屋(即增量房!)销售和二》。手房(即存量房)交!易,
? 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通过国土资源【。。部门以招、拍、挂或!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
第!。四条 从事房地产】业的:纳税人?应,缴,纳的:税费主要有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地方教育发【展费、河道堤防维】护费及价格调节【基金
第—五条 下列行为属于!房地产税收的—。征税:范围:
】 (一)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的》行为
— (二》)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
】(三)?以投资入《股名义转《让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但未与接受投—资方: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而收:取固定?。收入或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成的行《为:
《 (四)未到国土!资源、?房产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手续,》但实:际已经?取得土地或不动【产的:占用、使用和处置】权,并将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自主转让或销!售给他人,同时向对!方收取了《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 , (五)土》地,使用者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动产产权人之间相】互交换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土】地使用者《。和不:动产产权人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 , :。 (六)接受他人委!托代建不动产但以接!受人自己的名义【办理工程项》目立项不动产—建成后?。。将不动产交》给委托人的行—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投资者》在工程完工前,【将自身全部的权利】、义务(即已完工】工程及其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七)对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造不【动产的行为,—分别征收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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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合作双【方按比例取得部分不!动产:所有权或取得固定利!润或:销售收入的》,对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按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征【税对出资方》按销:售不动产行为征税】若合作一方或—双方将分得》房,。屋进行销售,—以销售者作》为纳税人《。按销售不动产行为】征税;
】 2?.对出地方提供土地!使,用权由出资方负责建!造不动产并使用若干!年,期满后不动产】无偿:归还给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的,对!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对出资方》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将《出资方?的投资额《确定为?应纳税营业额—;,
— 3.合作双方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方式【分,配利润的《,只对合营企—业按:销售不动《产征税?
?第六条 《整合征管资源—,,实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将房地产》税收集中《到,一,个征收机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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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纳税人!发生的不同应税行为!。分别:按以下税(费)率】或附征率计》征地方各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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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纳税人发生!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应征收下列【。税费
!。1.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营业税》按销售(转让)收入!。额依5%的税率征】收;城建税按实缴营!业,税税额7《%(镇?5%、?乡1%)《征,收教育费附加—按实缴?营业税税《额3%征收河道堤防!维护:费按实缴《营业税税《额2%?征收;《
:。 2.地方教!育发展费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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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价:格调节基金》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 , ,。 4.印花税按书立!的购房合同(产【权转移书《据,)金额,《。依0.05%的【税率征收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 5.—土,地增:值税按销售》。(转:让)收入分别实行预!征和核定征收【
》 (:1)对财务健全【的企:业按:销售(转让》)收入实行预征【预征率分别为:【普通住房0.5%】,其他住房》2,%,开?发项目完《工后汇算《清缴;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按【转让收入额依5%的!比例预征《;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单位按》转,让收入额依2%的】比,例预征;》
—(2)凡财务制度】不健全或符合—清算:。条件拒?不实行清算的企业】按,销售:(转让?)收入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为普通住房】1%:,其他住《房2%,转让旧房(!存量房)2.5%】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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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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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所得税凡】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一律按销售—(转让)收入额【附征销售非》普通住房或其—他,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在【荆,州城区?的依:3,.,5%:。。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销售】普通住?房在荆州城》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1《%的附征率计征】
? ?。凡财务制度健全并经!。主,管,地税机关认定—按销售(转让)收】入实行预缴所得税】的先预?缴后汇算清缴其预】缴率统一为2—%
7!。。。.,个人所得《税凡能据实》征收:的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征;》凡不能据实征收的】按销售?(转让)收入额【附征销售《。非普通住房或其他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在荆州城区的依【4%: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销售普通住房在】荆州城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1?%的附征率计征
】
? 对个人》转让房屋凡能—。据实:征收的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征;凡不能据实【征收的按转》。让收入额附征转【让普通?住房依1%的—附征率计征;—转让非普通住房依】2%的附征率计征!
—8.契税按》取得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成!本,价征收,税率为4%!其中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税率为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购买90》平方米?-140平方米(】含)普通《住房的税《率为2%
【。 , 9.《耕,地占用税《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征收,征收标!准为:荆州城—区每平?方米45元(—其中:经济开发区每平方米!35元),沙市区】乡,镇、荆州区》乡镇、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洪湖市?为每平?方米25元
! (二)凡纳—税人发生《建筑安装行》为,的应征收下》。列税:费,
1.—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营业《税按工程收入额【依3%的税》率,计征;城《建税按实缴营业【税税:额7%(镇5%、乡!1%)征收》教育费附加按实缴营!业,。税税额3%征收河道!堤防维护费按实缴营!业税税额2》%征收;
】 2.地方教育发】展费: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3【.,价,格调节基金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4.:印花税按书立的建筑!安,装,合同金额,依0.0!3%的税《率征收;《
5—。.企业所得税凡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一律按【。工程收入附》征在荆?州城区的依》3,%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15%的附】征率计征凡财务【。制度:健全:并经主管地》税机关认定按工【程,收入实行预征所得】税的先预征后汇算清!缴,其预征率统一为【2,%;
6】.个人所得税凡能】据,实征收的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征;】凡不能据实》征收的按《工程收?入额附征依》15%的附征率】计征
第八条 !纳税人提《供建筑安《装,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应,以,。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营业额全部价!款是指成交合同的】总价格?,包括向对方收【取的各?种物质利益、分期】。付款金额以及金【融机构提供的—按揭贷款;》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 纳税人提供建筑】安装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以:及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主管地税机关应以!本,地区当月或近—。期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平均价格作为【其营业额;没有同】类平均价格的,按核!定的计税价》格作为其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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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纳税人提【供建筑?。安装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纳,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项(含预收定金】)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收到预收款(!预收定金)的当【。。。。天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第十条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或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应《。在不动产《销售合同签订或建筑!业工程合《同签定并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按国税发〔—2006〕128号!文的规定《,持有?。关,资料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不动产、建筑工】程项目登记》
? , 建筑施工单位与单!位或个人签订施【工合同?后,应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注册)税务登【记或建筑工程项目登!记,;建筑施工单位在领!取工:。程款时必须凭—正式建安发票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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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单位或个人—。在发生房地产经营】。业务收入时》。,应及时到地税机】关申请领购预售房】。款专用收据,按【月将取得的经营业】。务收入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税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验收!合格后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前应到【地,税机关将预》售房款专用收据【换成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房地产开发—单,位或个人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款!项(包括收取—预收:定金)时《不得以其他》。任何收?据代替
—第十二条 》。地税:。。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综合信—息传递机制共同抓】好房地产各环—节税收控管;—加快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互联网—开发与应用》完善综合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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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改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向地税】部门传?。递,有关房地产项目立项!信息:
》(二)建设、规划】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向《地税部门传递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工】程项目审批信息【,
《(三)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先:税后:证”的规定凭—耕地占?用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办理耕—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凭】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并将耕【。。地占:用,税、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存档备查凡未提供耕!地占用税、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得!办理耕?。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土地》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国土资源【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向地!税部门传递耕地【转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信息内《容包括承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土地《位置、?价格、用途》、面:积等地税部门应对上!述,信,息认真核对
! (四?),。房产部门按照“先税!后证”的规定—凭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并将契税完—。税凭证?存档备查凡未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房产》。部门一律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房产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将房?屋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信《息向地税部门—传递地?税部门应对》。上述信?息认真?核对
》 地税契税征】收窗口应依据—纳税人报送的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其他【。申报资料受理契【税办理事项并将发】票复印?件作为申报资料存档!;对于报送资—料不全?者应要求其补充资】料否则不予受理同时!地税部?门应将?实施:有关税收《。管理过程中获—取的信息按月—。定期传递给各—有关职?能部门
—第十三?条 对国土资源、房!产部:门配合税收管理增加!的支出同级财—政部门按其实际协】助地税部门征收税】额4-5%的—比例拨付协税护税】经费
第—十四条 地税部门工!作人员在征税过程】。中经发现有擅自减免!税和收人情税行为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若采!取,编造:。。。虚假合同、隐—瞒收入、降低—房价、减《少,房屋面?积等:方式造成《少,缴或不缴《税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违反》规定:未使用预售房款专】用收:据、专?用发票和支付建筑】。施,工工程款项时未【凭地税部门出—具的正式建筑安装】发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相关》职能部门未按要【。求及:。时传递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未—做到“先《税后证”规》定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且造成税】款流失的由》失职单位补交相应流!失税款并对》。相,关失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政府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地【税局负?责解释其《未尽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有效期为2!年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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