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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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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荆州【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地税【、国土资《源、房产、发改、】建设、规划》和财政等管》理部门?的相互配合强化房】地产:税收的征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2?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0:8〕138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房地】产业的税收征收管理!活动凡在本市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发生房地产业【。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房地产业应缴地方】各项税费《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业,是》。指,提供建筑安装、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不动【产的业务
— , 提供建筑安!。装业劳务是指提【供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
《 : 销售不《动产是指《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包括:—新建:房屋(即增量房)】销,售和二手房》(即存?量房)交易
【
, 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通过国土资源—部门以招、拍、【挂或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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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从事房》地产业的纳税人应】缴纳的税费主要有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地方教》。育发展费、河道【堤,防维护费及价格调】节基金
第五条! 下列行为属于房】地,产税:收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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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的行为
! (二)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
【 (三)以投【资入:股名义转让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但未》与,接受投资方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而?收取固定收入或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成的行为
—
, (四)【未到国土资源—、,房产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手,续,但实《际已:经取得土《地或不动《产的占用、使用和处!置权:,并将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自》主转让或销售给他】人,同时向对方收】取了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
(五)土!地使用者《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动!产产权人之间相互交!换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土?。地使用者和不—动,产产权人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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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接受他人》委托代?。建不:动产但以《接受人自己》的名义办理工程项】。。目立项?不动产?建成后将《不动产交给委托人】的行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投资】者在:工,程,完工:前,将自身全部【的权利、义务(即】已完:工工程及其》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 (七)对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造不!动产的行为》,分:别征收营业》税
】 1.合作双方按!比,例取得部分不动产】所有权或取得—固定利润或销—售收入的,对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按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征—税对出资《方按销售不动—。产行为征《税若合作一方或双方!将分:得房屋进行销售,】以销售者作为—纳税:人按销售不动产行为!征税:;
【。 2.对《。。出地方提供土地使】用权由出资方负责】建造不动产》并使用若干年,期】满后不动产无偿【归还给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的,对—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对?出资方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将出—。资方:的投资额确》定为应纳税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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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作双方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方式》分,。配利润的《,只对合营》企业按销售》不,动产征?税:
第六《条 整合征管资源,!实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将房地产税收!集中到一个征收机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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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纳税人发生的不同!应税行为分别按【以下:税(费)率》或附征率计征地方】各项税费
【 (一)凡纳【税人发生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应征收!下列税费
!。 1.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营业税按销售—(转让)收入额依5!%的税?率,征收;城建税按实】缴营业税税额7%(!镇5:%、乡?1%)?征收教育费附加【按实缴营《业税税额3》%征收河《道堤防维护费按实】。缴营:业税税额2%征收】;
【 2.地方教育发展!费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3.价?格调节基金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 4《。.印花税按书立【的购房合同(产权】转移书据)》金额,依0.05%!的税率征收》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 5.—土地增?值税按销售》。(转:让)收?入分别实行预征和】核定征收》
》。 (:1,。)对财务健》全的企?业按销售(转让【)收入实《行预征预《征率分别为》:普通?住房0.5》%,其他住房—2%,开《发项:目完工后《汇算清缴;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按?。转让收入额依5【。%的比例《预,征;: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单位按转!让收入额依2—%的比例预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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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凡财务制!度不健全或符合清】算,条,件拒不实行清算的企!业按:销售(转让)收入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为,。普通住房《1%,其他住房【2%,转《让旧房(存量房)2!。.5%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5%;
》
《 (3)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 6.企业所】得税凡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一律按销售】。(转让)《收,入额附征销》。售非普通住》房或其他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在荆州《。城区的依3》.5:%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销售普通住房—在荆州城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1%的?附征率?计征
!凡,财务:制度健全并经—主管地?税机关认定按销售】(转让?)收入实行预缴所得!税的先预缴后汇【算清:缴其预缴率统一【。为2%
》
? , 7.个人所得税】凡能据实《征收的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征;:凡不能据实征—收的按?销售(转让》),收入额附《征销:售非:普通住房或》其他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在荆州城区的】依,。4%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销—售普通住房》在荆州城《区的依2%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1】。%的:附征率计《征
对】个人转让房屋凡能】据实征收的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征;凡不能据【实征收的按》转让收入额附征转】让,普,通住房依《1,%的附征率计征【;转:让非普通住》房依:2%:的附征率《计征:
【8.契税按取—得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成本》价征收,税率为4】%其中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税率—。为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购买90平】方米-140平方米!(含)普通住房【的税率为2%
! ?9.耕地占用税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征—收,征收标准为:】荆州:城区每平方》米45元(其中【经济:开发区每《平,方米35元》),沙市区乡—镇、荆州区乡镇、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洪湖市为每平方【米25元
!(二)凡纳税人发生!建筑安装行为的应】征收下列《。税,费
? 1.《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营【业税:按工程收《入额依3《%的税率计征;城建!税按实缴营业税税】额7%?(,镇5%、乡1—%)征收教育—费,附加按实缴营业【税税额3%》征,收河道堤防维护费】按,实缴营业税》税额:。2,%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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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教?育发展费《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3.价格】。调,节基金?按销售(转让—)收入额的0.【1%征收;
】。 ,。 4.印花税按书立!的建筑安装合同金】额,依0.03%的!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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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所得!税凡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一律按工程收入附!征在:荆州城区《的依3%的附征率计!征;在?其他:地区的依15%】的,附征率计征凡财务制!。度健:全并经主管》地税机关认定按工】程收入实行预征所】得税的先预征后汇算!清缴其预征率统一】为2%;》。
? 6.个人所得税】凡能据实《。。征收的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征—;凡不能据实征收的!按工:程收:入额:附征依15%的附!征率:计征
《
第八条 纳税人】提供建?筑,安装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应以》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营业额全《。。。部价款是指成交【合同的总《价,格,包括向》对方收取的》各种:物质利益、分期付款!金额:。以及金融机构—提供:的按揭贷款;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
纳税人提】。。供建筑安装》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以—及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主管地税机》关应以本地区—当月:或近期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平均《价格作?为,其营业额;没有同】类平均价格的,按】核定的?计税价格作为—。其营:。业额
第九条】 纳税?人提供建《筑安装?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纳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项(含?预收:定金)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收,到预收?款(预收《定金)的当天—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第十—条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或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应,在不动?。产销售合同》签订或建筑》业工程合《同签定并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按国税发》〔2006》〕12?8号文的《规定,持有关资【料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不动】产、建筑工程—。。。项,目,登记
建筑!施工:单位与?单位或个人签订【施工合同后,应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注册)税】务登记或建筑工程】。项目登记;建—。筑,施,工单:位在领取工程款时必!须凭正式《建安发?票结账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单位或个人在】。发生房地《产经:营业:。务收入时,应及时】。到地税机关申请领购!预售房款专用—收,据,,按月将取得的经】营业务收入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税【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验收合?格后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前【应到地?税机关将预》售房款专用》收据换成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房地产开—发单位或个人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款,项,(包括收取预收定金!)时不得《以其他任何》收据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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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地【税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综合:信息传递机》制共同抓好房地产各!环节税收控管;加快!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互》联网开发与应用完善!综合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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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改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向地税部!门传递有关房地【产项目立项》信息:
《 (二?)建设、规划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向】地税部门传递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工程!项目审批《。。信息
》 :(三:),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先税后【证”:的规:定凭耕地占》用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办理耕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凭: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并将耕地占用税、】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存档备查!凡未提?供耕地占用税—、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得办理耕】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土地: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国,土资源?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向?地税部?门传递耕地》转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信【息,内容包括承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土地位置【、价格、《用途、面《积等地税部门应对上!述信息认真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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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产部:门,按照“先税后证”】的规定凭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并?将契税完税凭证存档!备查凡未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房》产部门?一律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房产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将房屋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信》息向地税部》门传递地《税部门应对上述信息!认真核对
! 地税契税征收窗】口应依据《纳,税人报送的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其他申》。报资料受理契税办理!事项并?将发票复印件—。作为申报资料存档;!对于报送资料不【全者应要求其补【充资料否则不予【受理同时地税部门应!将实施有关税收【管理过程中获取的信!。息按月定《期传递给各有关【职能部门
第十!三条 对国土资源、!房产部门配合税收】管理增加的》支出同级财》政,部门:按,其实际协《助地税部《门征:收税额4-5%的】比例拨?。付协:税护税经费—
第十四条 地税!部门工?作人员在征税过程】中经发现有》擅自:减,免税和收人情税【行为: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若采取编造虚—假合同?、隐瞒收入》、降:低房价、减少房屋面!积等方式《造成少?缴或不缴《税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违反规定—未使用预售》房款:专用收据、专用发】票和支付建》筑施:工工程款项时未凭】地税部门《出具的正式建筑【安,装发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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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职能部门未按要【求及时传递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未?做,。到“先税后证”【规定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且造成税款流】失的由失《职单:位补交相应》流失税款《并对相关失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政!。府,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地税局负《责解释其未尽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有效期为2年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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