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