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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测验断?面布设?
》
2.2.1 ! 水文站按流量测验!方法的需要可分【别,设立基本《水尺断面和相应的】流量测验断面—。
《
2.2》.2 ? ,基,本水尺断面》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断面处【水流平顺、水面无】横比降或横比降很小!无,漩涡、回流、死水等!发生地形《。条件便于人工—观测及安装自—记水位计和其他【观测设备;
】
? : 2? , 断面宜垂直于【流向可?设在测验《河段中央且与测流】断面重合或者接近】当基本水尺断面与测!流断面不能》重合时两断面的水】位应有稳定的关系;!
】 :3 基本水—。尺断面位置》。一经确?定不宜变动当遇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必须迁移断面位置】时应进行新》旧断面水位》比测比测的水—位变幅应达到多【年平均水位变幅的7!5%以?上,;
】 : 4 当河段内】有固:。定分流?。分流量超过断面总流!量的2?0,%,且两:者之间没有稳定【关系时应分别设立水!尺断:面
2.!2.3 流速仪法!测流断?面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宜选择在河岸顺】直、等高线》走向大?致平行、水流集【中的河段中央—当,需进行浮标法—测流或比《降水位观测》时可将浮标法测【。流断面?、比降断面与测流断!面重叠布设配合【应用测验河段客【观条件允许时宜将】测流断面、浮—。标,中断面与基本水尺】断,面重合;
—。
2! 按?高、中、低》水位分别施测—流速、流《向流:向测量方法》。应符合本规范B【.10节的规定【测流断面《宜垂直?于断面平《均流向偏角不应超过!10:°;:当,受客观条件》限制超过10°【时应根据不同时【期的流向分别布设测!流断面不同时期各】测流断面之间不应】。有水:量加入或分》出;
】 , 3 低水期!河段内有分流、串沟!存在且流向与—主流:相,差较大时宜》分别布设《垂直于?。流向不同的》测流:断,面;
! 4 —在水库?、堰闸等水利—工程的上《、下游?布设:流速仪法测流断面应!避开水?流异常紊动影响
】。
?
《 5 受潮汐影!。响,的各类水《文站可按本》条第1?款~第4款的要求】布设测流《断面
?。
2.2】。.4: , 浮标法测流断面的!布设除应执》行本规范第2.2】.,3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浮标:法测流的中》断面宜与流速仪法】测流:断面、基本水尺断面!重合当受地形限制】有,困难时可分别设置但!与流:速仪法测流断面【间不:应有水量《加入:或分出;
】
》 2: 上?、下浮标断面应【平行于浮标》中断面并间距—相等且其间》河道地形的》变化:小,;上:、下浮?标断面的《距离应大于最—大断面平《。均流速值的50倍;!当受:条件限制时可适【当缩短但不得小【于最:。大断面平均》流速值的20—倍;
》
》 3 当中、高!水位的断面平均流速!相差悬殊时可按【不同水位《级分别设置上、下浮!标断面
》
:。
2.2.—5 ?比降面积法测流断面!宜无明显横比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在【比降:水位观测河段—布设上、中、下三个!比降断面应》使上、中《断面间距《与中、下《断面:间距相等比降中断】面宜与流速仪测流断!面或浮标中断—面重合;
》
— 2 》 上、下比降—断面的间距应使【水面:。落差远大于落差【观测误差
—
2.2【.6 其他方法】测流:断面的布设应满【足,仪器性能《。。。适,。用,条件和资料整编要】求
》
2.2.7【 基线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测站《使用经纬《仪、全站仪》、测距仪或平—板仪交会法等施测起!点距时基线宜垂直】于测流断面基—线起点?。应设置在断面上【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基线可不垂直于断!面基:线长度应使断面上最!远一点的《仪器视线《与断:面线的夹《角大于30°特殊情!况下不应《小于15《°,不同水位时水—面宽度相差悬殊的测!站可在岸上》和河滩上分别设【置,高、低水位相应的】基线;
】。
: 2 测站】使用六?分仪:交,会,法施:测起点距时布置基线!应使六分《。。仪两视?线的夹角大于或【等于30°》小于或等于120】°,基线两端至》近岸水边的》距离宜?大于交?会标志与《枯水位高差》的,7倍当一条基线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可分!别设置?高、低水位交会基线!。;
:
!3, :基线长度宜取10】m,的整:倍数:用钢尺或校准—。过的其他量具往【返测:量两:次的:。不符值不应超过1】/100《0,
《。。
2?.2:.8 高程—基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断面上【的地形?有坚:固高大建筑物可使】用极:坐标:交会法施测起—点距时应《在断面上设置高程基!点高度应使仪器【对最远一《点视线的俯》角不小?于4°特殊情—况下应不小》于2°;《当受地形等条件【。限,制,时高程基《点可:设在断面上》、下游附近;
】
2! 高程基点应设】在坚固的岩石或标桩!上其高程应采用四】等水准测定;—当基点高程》与最高洪水位的【高差小?于5m时应》采用三等《水准测量高》程
:
2.2】.9 当基线、断!。面位置确定后需要布!设基线桩、断—面桩、断面》标志桩等测量标志时!应按下列规定—设置
—
1 】 基线桩宜设在【基线的起《点和终点处并可采】用基线起点桩兼【作断面桩;高水位】的基线?桩应设?在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
《
【 2? 各种水尺断面】和测流?断面:应在两岸分别设【立永久性断面桩【;高水?位的断面桩应设在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0】。.5:m~1.0m—处;漫滩较远的河】。流,可设在洪《水边界以外;有堤防!的河流?可设在堤防背河侧的!地面:上,;,
《。
3 !各种测流方法—布设的测《。。流,断,面两岸应设》立坚固、《。醒目的断面标志【当河面较窄时可【在同一岸设立两个断!面标志桩两桩的【间距应为近》岸标志桩到最—远测点距离》的5%~10%【并不得小于5m;】使用缆道《、桥梁等建》筑,。物测流?的,。测站可?不,设立;
】
, 4 【当,河面特别宽且采【用六分仪定位—时宜在两岸设立醒】目的基线标志—
》。。
2.2.10【 采用卫星定位】系统定位的临时【断,面可不设断面标
】
?
2.《2.11 》 ,水文测验河段应【设立:水文保护标志—在通航?河道应?。根据需要设》立安全标志并应符】合航道或海事—。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2.12 【漫滩严?重的:河流可在滩地—固定垂线上设标志杆!其顶:部应高出历年最高】洪水位用辐射线或】。方向线法《固定测速、测深【垂,线位置的测》站在岸上设置固定】标志时应使每一辐射!线,。或方向线与测流【断面的夹《角,不小于?30°同一》视线内前《后两标志《的距离不得小于由】近岸标志到固定【测,。。速、测深《垂,。线距离的5%~10!%且不得小于5m】。(图2.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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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12 ? 辐射线及方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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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 》各类水文站应在【建站初期进行测站】考证并编《。制,测站考证簿》测站考证簿应—逢0逢5年份—全,面修订一次遇有变】动应在当年对变动】部分进行补充修【订;:。内容变动较多的站】应全面修订一次流】域或省级水》文机构?应统一测站考—证簿:格式测站考证簿【应包括下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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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测站位置;
】
》 2? 设?站目的;
【
— ,3 测《站,沿革;
》
《 4 流域!概况及自《然地:理,情况;
】
5 基!本水尺断面、比【降水尺断面和测流断!面等:布设:与变动情《况;
! 6 》 基面、引据水准】点、基本水准点、校!核水准点和水尺零点!高程及其变动情况】水准点点之记情况;!
【 7 测验】设施设备与变动【情况;
! 8》 观测项目及【其,变动情况;
【
》。 ,。 9 水—位、流量等水文【要素测?验,的时制?及水:位、流量历年最大最!小特征值;》
! ,10 区域内暴】雨洪水调《。查情况;
【
《 11》 测验河段及【其附近河《流形势与测站位置】图测站地形图、【大断面?图测验设施》布设图?水文站上下游—一定范围内主要【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表!及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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