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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 :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  : 咸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3月28日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维护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条件【的规定、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咸】宁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嘉鱼、赤壁、通山】、通城、崇阳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  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包括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和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是指?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用于!消,纳建筑垃圾》。的,场所   —。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包括需要受纳建筑】垃圾:回填基坑《、,洼地的建设》工地、规划开发用地!及,。其他需要填埋建筑垃!圾的:场地 ?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是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      【市规划、国土资源】、住建?、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和—协助工作 第【五条 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     支持和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乱堆、乱倒建】筑垃圾?。损害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七条 建设项目需要!处置建?筑垃圾项目》业主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向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按规定!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和文明—施工保证金》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建筑垃圾应当交由依!法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的单位运输—建筑垃?圾应当?倾倒到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或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八条 申请处!置建筑垃圾》的应当向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的:书面申请书; 【 ?  ?。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工程预算》书(土建部》分);   【  (三)签—订,的建设工地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与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  : , (四?。)运输单位》具备建筑垃》。圾运输条件》的证明?资料;  —   (《五)选择倾》倒,建筑垃圾的消纳【场所的名称  】   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接到建设》项目业主的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核准决定并向申】请人提供《两个以上的》消纳场地位置供申请!。人选择同时颁发【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第九》条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应当注明以下事项 ! ,。   ? (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    《(二)运输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   (三)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 《 ,     (四)运!输车辆?类型和核定荷载质量!、机动车号》牌;   —  (五)》建筑:垃圾产生地点、卸放!。。地点、运《输路线?及时间;    ! (六)处置核准】证的有效期限 【 第十条《 建设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FS:P】AGE]时应查【验,申请: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情况《发现:申请人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不予办理!相关许可证 【第,十一条 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在颁发!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的同时根据实】际承:。运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数《量配发相应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副本副!本应:载明承运单位、车牌!号,、消纳地《。点、运输时》间,及路线?副本应?随车携带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产生并依据我市】年建筑垃圾产生量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实行总量—控制 第十三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 (二)《有20台以》上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     (三【)运输车辆有合法的!车辆行驶证; 【    《 (四)运输—车辆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清》理,、运输 《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承担》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必须在运输》路线上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边施工边【清扫及时冲》洗路面每日凌晨6】:00前《必须清理完毕— : ,   市区每—天凌晨5:00至】晚上:2,2:0?0禁止?运输建筑垃圾特【殊,情况须经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批准 ? 第:十五条 承担—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的】核准事?项实施运输》活动运输《车,辆应当?。在车门醒目位置【喷绘单位标志和【车辆编号 —     承—担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限时禁行的路】段或区?域通行时须经—市公安交《警部门批《准核发通行》证后方准通行 第!十六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驶出施工场地—和消纳场《地前应当冲洗车体净!车出场;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第十—七,条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有计划地建设 】      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 第】十八条?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应当公示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制定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制定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九条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应当配】备相应?。的摊铺、碾压、【降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出《。入口道路应》当硬化建立》冲,洗槽并配《备冲洗设备 !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的管理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    (一)【入,。。场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推平、辗压;  !   (二)保持进!。出,消纳场的道》路,整洁、畅通;—     (三】)有健全的》现场运行管》理制度和完整的原始!记录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报表; !    (四)建筑!。。垃圾按可利用和不可!利用分类《堆放; 《    《 (五)保持场【内的:环,境整洁场内没有蚊蝇!滋生地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 【    (六)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 第二十《条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停止使用时设立或】管理: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应当对《消纳场地实施—覆盖非建设用地应进!行绿:化建设用地按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并,报市政府备案 第!。。二十一条 需要【受纳建筑垃圾回填基!坑、:洼地及其他场—地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申请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受纳建《筑垃圾 —     申请【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制定统【一格式的书面—申请书;   】 , (二)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土地?用途证明;  】   (三)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的方《位示:意图、场所布局【图,; ?  :  :(四)受纳的建筑】垃圾:种,类 ?    《 ,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建,筑垃圾消纳证;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的管理参!照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需要变更】或注销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建筑垃圾》准运:证,、建筑垃圾消纳证核!准内容的被许可人应!向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许可》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第【二十四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咸《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征收》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 第二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  :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 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中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 ,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有泄漏、遗撒物!污染路面的责令清除!路面:污染物并可》。以按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 第三?十,五条 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建筑【垃圾运输业务、扰】乱建筑垃圾》运输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六》条 城市建筑—垃圾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解释 》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