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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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咸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3【月2:8日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维护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条件的》规定:、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咸宁: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嘉鱼、!赤壁、通山》、通城、《崇阳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 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包括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和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是指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用于消纳建筑【垃,圾的场所
!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包括!需要受纳《建筑垃圾回》填基坑、洼地的建】设工地、规划开发】用地及其他需要填埋!建,筑垃圾的场地
【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是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
【市规划、国土—资源、?住建、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和协助—工作:
第五条 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支持:和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乱堆?、乱倒?。建筑:垃圾:损害: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七条【 建:设项目需要处置【建筑垃圾项目—业主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向—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按【规定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和文!明施工保证金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建—筑,垃圾应当《交,由依法?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的单位运输建筑【垃圾应当《倾倒到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或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
第八条 》申,请处:置建筑?垃圾的应《当向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的:书面申请《。书,; :
—。 ,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工程预】算书(土建》。部,分);
》 (》三)签订的建设【工,地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与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 (四)运输—单,位具备建《筑垃圾运输条—件的证?明资料;
!。 (五)选》择倾倒建《筑垃:圾的消纳《场所的名称
】 ?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接到》建设项目业主的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核准决定并【向申:请人提供两个—以上:的消:纳,场地:。位置供?申请人?选,择同时颁发》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第?九条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应当注—明以下事项》
: (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 , (二)运【输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 (三)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
》 (》四,)运输?车辆类型和核定荷】载质:量、机?动车号?牌;
》 (五)建【筑垃圾产《生地点、卸放地点】、运输路《线及:时间;
— (六)处置核!准证的有效期限【
第十条 建设】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FS:PA—GE]时应查—验申请?。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情》况发现申请》人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不予办理》相关许可证
—
第:十,一条 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在颁发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的同时—根据实际承运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数量配发】。相应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副本副!本应载明承运—单位、车牌号、【消纳地点、运输时】。间及路线《副本应随车携带【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产—。生并依据我市—年建筑垃圾产—生量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实行总?量控制
》。第十三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 , (一)》。申请人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 (二)《。。有20台《。以上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三)运输车》辆有合法的》车辆行?驶证;
【 (四)》运,输车辆?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清理、运输
!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承担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必须在运输》路,。线上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边施工《边清扫及时冲洗路面!每,日凌晨6《。:0:0前必须清理完毕】
市区每!天凌晨5:》00至?晚上22:》00禁止运输建筑垃!圾,特殊情况须经—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承担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的核准事!项实:施运输活动运输车】辆应:当在:车,门醒目位置喷—绘,单,位标志和车辆编【号
《 ? 承担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限时禁行的路—段或区域通行—时须经市公》。安交警部门》批准核发通行证后方!准通行
《。
第十六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驶出?施工场地和》消纳场地前应—当冲洗?车,体净车出场;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第十七》。条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有计划】地建设
! ,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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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应】当公:示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制定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制定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九条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应当!配备相应的摊铺、】碾压、?降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出入口道—路应当硬化》建立冲洗《槽并配备冲洗设【备
》。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的管理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入场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推《平、辗压;
—
《 ,(二)保持进出【消纳场的道路整【洁、畅?通;
— (三)有健全】的现场?运行管理制度—和完整的原始记录】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报表;
】 (四)建筑!垃圾按可利用—和不可利用分类【堆放;?
—(五)?保持场?内的环境《整洁场内没有—蚊蝇滋生地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
(】六)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二十条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停止使用时【设,立或管理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应当对消纳场地!实施覆盖非建设【用地应进行绿化建设!用地:按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并报市政】府备:案
第《二十一条 需—要受纳?建筑垃圾回填—基坑、洼《。地及其?他场:地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申请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受!纳,建筑:垃圾
! ,申请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制定统一格—式的书面申请书【;,
》 (二)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土地用途证》明;
(!三)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的方位?示意图、场所布【局,。图;
— (四)受纳【的,建筑垃圾种类
】 》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建筑垃》圾消纳证;》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的管理参照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的标准执行 】
第二十》三条 需《。要变:更或注销《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建筑垃圾准运【证、建筑垃圾—消纳证核准内—。容,的被:许可人应向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许】。可,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第二十【四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咸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征收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第二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 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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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中】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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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有泄漏、遗撒物污】染,。路面的责《令清除路面污—染物并可以按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第》三十五条 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建筑?垃圾运?输业务?、扰乱建《筑垃圾运输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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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城市建《筑垃圾?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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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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