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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 ,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咸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3月28日》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维护【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条件的【规定、?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咸宁?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嘉鱼、—赤壁、通山、通【。城、崇阳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     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包括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和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  】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是指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用《于消纳建《筑垃圾?的场所?   《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包括需要【受纳建?筑垃圾回填基坑、洼!地的建?设工地、规划开【发用:地及其他需要填埋建!筑垃圾的场地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是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      !市规:划,、国土资源、住建】、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和协助》工作 第五—条 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  :  支持和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乱—堆、乱?倒建筑垃圾》损害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 : 第七条 建设项目!需,。要处置建《筑垃圾项目业—主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向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按【规,定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和文明施工】保证金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建【筑垃圾应《当交由依法》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的单位】运输建筑垃圾应当倾!倒,到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或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八条 申!请,处置:建筑垃圾的应当【向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 (一)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的书面申请书; !   —。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工程预》。算书(土《建部分);   !  (三)签订的建!设,工,地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与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   ?(四)运输》。单位具备建》筑垃圾运输条件的证!。明资料;《    》。 (五)选择倾【倒建筑垃圾的—消纳场所《的名称    】 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接到建?设项目业主的—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核准决定并向申!请,人提供两个以上的消!纳场地位《置供申请人选择同】时颁发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第九条【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应!当注明以下事项【。   《 , (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    (二—)运输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     (三)】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 !。 ,    (四)【运输车辆类型和核】定荷:载质量、《机动车号牌; 【     (五)建!筑垃圾产生地—点、卸放《。地点:、运输路线及时【间;  》  : ,(六)处置》核准证?的有效期限 【第十:条 建?设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FS:PAGE]】。时应查验申请—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情况】发现申?请人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不予办理相》关许可证 —第十:一条 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在颁发【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的同:时,根据实际承》运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数量配发相【应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副本—副本应载明承—运单位、车》牌号、消《纳地点、运输时间及!路线副本《。应随车携带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产生并依—据我市年建筑—垃圾产生《量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实,行总量控《制 第十三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 ,    (二)有2!0台以上《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三)运输车辆—有合法的车》辆行:驶证;   【。  (?四)运输车辆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清理、运【输   》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承担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必须】。在运输路线上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边施工边清扫—及时冲洗路》面每日凌晨6:【00前?必须:清理完毕    ! 市区每天凌晨【5,:00至《晚上22:00禁】止运输建筑垃圾【特殊情?况须经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承《担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的核!准事项实施运输活动!运输车?辆,应当:在车门?醒目位置《喷绘:单位标志和车辆【。编号      !承担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限时禁】行的:路段或区域通—行时须经市公安【交警部门批准核发通!行证后方准通行【 第十《六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驶出施工场地和【。消纳场地《前应当冲洗》车体净车出场;【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第十七】条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有计划地建—设  《    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 第十八条!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应当?公,示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制》定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制定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 第十九条》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应当配备《相应的摊铺、碾压】。。、降: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出入口道【路应当硬化》建立:冲洗槽并配备冲洗】设备 ? : ,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的《管理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   (《一)入场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推平、辗【压; ?。  :   (二)保【持进出?消纳场的道路—整洁、畅《通;     】(三)有健全—的现:场运行管《理制:度和完整《的原始记录》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报表;   】  (四)》。建筑垃圾按可利【用和不可《利用分类《堆放;  —   ?(,五)保持场内的【环境整?洁场内没有蚊蝇【滋生地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 —     (—六)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二十条《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停止使【用时:设立或管理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应】当,对,消纳场地实施覆盖】非建设用地应—进行绿化建》设用地按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并报市政府备!。案 第二十一条 !需要受纳建筑—垃圾回填基坑—、洼地?及其:他场地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申请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受纳建筑垃》圾   【  申请《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应提《交下列资料》    》 (一)《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制定统一】格式:的书面申请书—;, ,     (—二):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土地用途证明; !     (—三,)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的方位示—意,。图、场所布局图;】   《  (四)》受纳的建筑垃圾【种类      !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建筑【垃圾消纳证》;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的管理参照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需要】变更或注销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建筑垃圾准运!证、建筑垃圾—消,纳,证核准内容的—被许可?人应向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许可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第】二十:四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咸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征收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 第二?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 ,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   ?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 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中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一条—。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   ?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有》泄漏:。、遗撒物污染—路面的责令清除路】面,污染物并《可,以按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第三—十五:条 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建筑垃圾运!输业务、扰乱建筑垃!圾运输?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城市建筑垃【圾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解释 】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