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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商转公贷款办理程!序
第—八条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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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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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购,房合:。同,原件(附《复印件?); 《
】(三)?经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帐号及贷款余额证】明或结清证》明 (三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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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房屋抵《押,。或,保证担保所需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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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职工201》0,年12月《。10日之《前购房的(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职工20【10年12》月10日(含)之后!购房的须提供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 《现有住房情况证【明执行差《别化贷款政策; 】
【 , (六)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提供的【其他贷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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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贷款审核!管理:中心对借款人贷款材!料、:所,购房屋性质、家【庭住房?情况、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审核?并作出准予转贷【或者不准予转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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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签订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所购?。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并》以自:有,资金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的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注销原《。抵押登记借款人【。与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人到》房产管理部》门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所购: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没有自有!资金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的须另外提供!足额合?法抵押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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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所】提供的抵押房屋在】还款:期内可以进行—。置换:新的抵押房屋的抵押!价值:不得低于剩余贷款本!金
第十!一条 贷款放—款
!(一:)借款?人以自有资金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的管理中】心收: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他项》权证后委托受托银】行直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没:有自有资《金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的【可以用本人》。或他人房屋所有权证!作抵押管理中心收】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他项权?证后委托受》托银:行将借?款人所?。借,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帐【户并监督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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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借款人没—。有自有资金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且又无!本人或他人房屋所有!权证作抵押》的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作【阶段性保证》担保借款人先与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管】理中心根据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抵押【预登记证明委托受】托,银行将借款》人所:借,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帐户—并监督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负责撤》消商业性贷款抵押登!记并重?新办理抵押权人为】管理中心的房屋他】。项,权证 ?
第十二条! 商转公贷》款所:涉及的评估、担保】和办证等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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