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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专项资》。金管理
第】五条: 黄冈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为【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负责专项资—金的筹措、》归集和拨付工作【
: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程序如—下,
(【一)预算管理每年】11-12月市【财政局会同市—城投:公司根据建设—项目投资和偿债计划!制订:下年度专项资金收支!计划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及!贷款本息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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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专户归《集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由市财政局在】指定银行开立—。“黄冈市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专户并按规定!及,时筹措和归集专【项资金
】。 (三)余额控制】市财政局可对专【项资金进行正常调度!但,专户余额必须—大于当期应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及应投入项目资【本金之和并按新的需!求及时补充
】 (四)按时拨!付对项目资》本金或配套资金【的出资市财政局应在!项目贷款到位前按】同比例划《至市城?投公司在贷款银行】(,或其指定《开户行?)开立?的账户对应偿还【银行债务的资金市】财政局应在贷款本】息到期的《15个工作日—前将专项资金足额划!至市城投公》司在债权银行的【账,户市城投公司应按计!。划或:。规定用途付款—
? , (?。五)动态《监管对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专户:归集、余额控制、】资,。金拨付等过程进【行监管使其运—作符:合本办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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