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专【项资金管理 】 第五条 黄冈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为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负责专项资金的筹】措、归集和拨付工】作 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程】序如下 《     (—一):预算管理每年11-!12:月市财政局会同市】城投公司《根据建设《项目投资和偿债计】划制订?。下年度专项资金收支!计划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及贷款《本息偿?还   》。  (二)专户【归集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由市财!政局在?指定银行开立“【黄冈市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专户并按!规定及时《筹措:和归集?。专,项资金?     —(三)余《额控制市财政局可】对专项资金》进行正常调》度,但专户?余额必须大于当【期应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及应投入项》目资本金之和并按新!的需求?及时补?充 ?    《(四)?按时拨?付对项目《资本金或配套资金】的出资市财》。政局应在项目贷款】。到位前按同比—例划至市《城投公司在贷款【银行(或《其指定开户》行)开立的账户【对,。。应偿还银行债务的】资金市财政局应【在贷款本息到期的1!5个工作日》前将专项资金足额】划至市城投公司在债!权银行的账户市城】投公司应《按计划或规定用途付!款     (五!),动态:监管对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专户【归集、余额控制【、资金拨付》。等过程进行监管使】其运作符合本办法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