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稽察】工作程序根据湖【北,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
!
《 第二条 稽察【人员在开展稽—察,工作时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稽察、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
?
,
?第三条 稽察任务包!括
《
》 (一《)国家或省发展【和,改革委委《托的稽察任》务或要求协助配【合稽察的事项;
!
【 ,(二)有关领导交】办,的稽察任务;
!
(】三)州发展和改革】委安排?的稽察任务;
!
— (四)稽察办年度!稽察工作计》。划,确定的稽察任务
】
?
—。(五)群众投诉、举!报并立?案的稽察任务;
!
(!六)需要进行—复查或?跟踪:稽察的稽《。察任务;
— 《
? (七?)其他?需要进行的稽察【任务
】
稽察办主任!。。根据稽?察任务?来源情况《确定具体项目稽察的!性质和?目的选?择稽察调查》、专项稽《察、经?常性稽?察、单?项稽察、全面—稽察等?不同的稽察》方式
?
— 第四条《。 稽察任务一经确】定一般应《按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
《 (一)组建【稽察:组;
!
(二》)提:出稽察工作方—案;
】
: :(三)下发稽察【通知书?;
:
【 (四)》开展稽?察工作 ;》
》。
(五)】提交稽察报告;
】
,
【 (六)进行分析定!。案;
】。
(—七):作出处理决定;
】
,
》
(八》)复查及《跟踪稽察;
】
— (九)稽察资【料归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