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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稽:察工作程序根据湖北!。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
! :
第二条【。 稽察?人,。员在开展稽察—工作时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稽察、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
第三条 稽察!任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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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或省发展和!改革委?委托的稽察任务或】要求协助配合稽察】的事:项,;
》 ,。
》(二)有关领导交办!的稽察任务;
!
【(三:)州发展和》改革委安《排的稽察任务;
】
》
: (?四)稽察办年度稽察!工作计划确定的稽】察任务
《
】 (五)群众投诉、!。举报并立案的稽察任!务;
【
《 (:六)需要进》。行,复查或跟《踪稽察的稽察任【务;
!。
?(七)其他需要【进行的稽察任务【
【
稽察》。办主任根据稽察【任务:。来源情况确定具体项!目稽察?的性:质,和,目,的选择稽察调查【、专项稽《察、经常性稽察、】单,项稽察、全面稽察等!不同的稽察方式
!
第四】条, 稽:察任务一经确定【一般应按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
(!一)组建稽察组;】
?
》 (二)》提出稽?察工作方案》;
】
(《三)下发稽察—通知书?;
】
(四)—开展稽察工作— ;
】
,
(五》)提交稽察》报告:;,
? :
(—六)进行分》析定案;
—。。
《
(—七)作出《。处理决定;
】 :
(八【)复查?及跟:踪稽察;
》
【 (九)稽—察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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