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一章 ?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恩施州经济【开发区(以下称【州,经济开?发,区)土地征收储【。备资:金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77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17号)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印】发湖: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综发〔20—07〕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州经济】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储备资—。金是指州经济—开发区委托相关土】地,收购储备《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对】其进行?前期开?发等所需的资金 】     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指,州经济开发区委托相!关职:能部门?。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 》 第三条 》 州经济开发区【的土地?收储、出让工作委】托恩施市负责恩施】市财政局负责土【地收入入库管理和】资金分配、划—拨工作;恩施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承【办土地出《让业务和土》地出让?收入:的执收工作;—州经济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配合恩—施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进行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组】。织实施;恩施—州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筹集土地征【收储备及前期开【发所需资《。金, 第四条 — 本办法适用于州经!济开发区土》地征收储备和出【让等资金的财务【。收支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