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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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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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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招标无效由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招:标人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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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按规定《进入综?合招投标中心—招投标的或者有违】反本办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的行为的; !
(】二)有违反本办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的:行为的 《
》 ,第,。七十条 对—招标: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的串通招投【标、:弄虚作假、》泄露保密资料、【歧,。视排斥?投标等行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七十:。一条 ? 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或者其他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盈利《性活动的或》者违:反规定收费的—由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由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二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由行政?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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