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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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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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州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和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州—人民政府成立由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的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全州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州【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州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合署办公负!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全州招—投标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
【 县(市)人【民政府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机构下同)负责其!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
—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国资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业—监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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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各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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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以上人民政府【。行政监察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行政—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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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进入】州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州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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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综合招投标交】易或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对本办法规定必【须招标范围以内、】规模标准以下的【项目以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纳入统?一规范?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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