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黄冈】市区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
?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区,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黄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 黄冈》市区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0!1年11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区公共消火!栓的建设与管—理,提高:灭火效率和减少火】灾,损失有?效,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市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北省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公共消火栓是!指设置在市区道【路旁为灭火》提供水源《的公共消防设—施
—
:第三条 市》区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管理和?维,护公共消火栓的责】任和:义务
【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公共消火《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市自来水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
第五条 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公共消火《栓的监督检查公安】消防中队每月—应对辖区公共消火栓!进行12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市【自来水公《司维修?
第!六条 根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市区消防规划要!求在市区内》应,布置和建设公共消火!栓设置地点》由消防部门、规【划部门和市自来【水公司到现场共【同确定
》
《 第七条 —根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在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时由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公共消—火栓公共消火—栓设置不足的应限期!补建确?保消防用水需—要
—
第八条 》国家:消,防,给水管道口径不应小!于100m》m;:公共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宜靠《近十字路《口其间距不应大于】120米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米!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米最少不得!小于1?.5米消火栓接口距!地面应?。大于:0.5米道路宽度】大于6?0米的?应在道路两旁设置消!火栓
【
第九?条, 公共消火栓应当】采用地上式设置每个!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消火栓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规定》 :
:。。
第十条 —公共消火栓》设置应不《妨碍正常交通和行路!安全
—
,
第十?一条 公共消火【栓,只能用于扑救—火灾严禁违章使【用公共消火栓
!
,
《非火:警,确需使用公共消火栓!的单位和个》人应事先向》市自来水《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并严】格按规定《的使用地点和时间】进行使用使用完毕后!及时报请市自来【水公司检验并向市】自来水公司》缴付所用《水费办理使用终结手!续
》
?
经同?意常年?使用:公共消火栓的单位和!个人:要,负责消火栓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
第十二条 !公共消火栓建设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施工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其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市—自来水公司根—据消火栓的总量【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专门:管理、维修保养【人员建立健全抢修、!。维修和定期巡检【保养制度《明确具体《职责:切实做好公共—消火栓经常性的【维,护工作确保》完整好用
【
,。 :
市自来水—公司建立《全日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大火《公安:消防机构应及时通】知增加水压以保证】灭火供水的需—要
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应协助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做好门前】和辖区公共消火栓】。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拆》。除或迁移公共消火】栓,的应经市自来—水公司?批,准并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拆除或迁移后】应在指?定位置限期安装新的!公共:消火栓所需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埋压、圈!占、损坏《或擅自?停用、拆除、挪用】公共消火《栓及其?标志
【
公民发现损坏!、,埋压、拆除》或违:章使用公共》消火栓等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市自】来,。水公司举报 —。
第—十七条 根据湖北省!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规定》(鄂政发[20【。00]9号)的有关!规定本着谁受—益谁建设的原—则公共消火栓—的建设、维护—经费来源是凡—。设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和居民户!门前的公共消火【栓由该?消火栓所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出资:建,设
《
:
:
居:。民居住?集,中的地?方需建?公共消火栓的—由当地?居,委会、村委会、【住,宅小区管《理部门?。负责:筹资建设 》
其】他公共消火栓—的建设和《市,区公共?消火栓的维修—保养费?。用由市财政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 —。
【
市区公共消【火栓的用水由市自来!水公司?提供水?费摊入供水成本【(具体数量由消【防和财政《部门核定)
—
:
第十八《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或有关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北省《。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