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冈市》区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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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区《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黄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黄冈市区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01年11【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区》公共消火栓》的,建设:与管理提高灭火【效率和?减少火灾《损,失有效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市—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北省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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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公共消火《栓是指设置在市区道!路旁为灭《火提供水源》的公共?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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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区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管理和—维护公共消火—栓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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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公】共消火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市自来】水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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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公共消火栓的监!督检查?公安消防《中,队每月应对辖区公共!消,火栓:进行12《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市自来水公】司维修
! :第六条 根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市区:消防规划要求在市】区内应布置和—建设公共消》火栓设置地点由消防!部门、规划部门【和市自来水公—司到现场共同确【定
【 第七《条 根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在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时由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公共消火栓公共!消火:栓,设置不足的》。应限期补《建确:保消防用《水需要?
—第八条 国家消【防给水管道口径【不应小于1》00mm;公共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宜靠近十字路口其间!距不应大于120】米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米《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米最少不得小!于1.5米消火栓接!口距地面应》大于0.5米道路】宽度大于60—米的应在道路—两,旁设置?消火栓
!第九条?。 公共?消火栓应当》。采用地上式设置【每个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消火栓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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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公共消火栓【设置应不妨碍正常交!通和行路安全 】
第》十一:条 公共消火栓只】能用于扑《救火灾严禁违章使用!。公共消火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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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火警确!需使用公共消火栓】的单位和个》人应:事先向市《自来水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并严格按规定的!使用地点《和时间进行使—用使用完《毕后及时报请市自来!水公司检验并向市自!来水公司缴》付所用水费办理【使用终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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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同意常年使用】公共消?火栓的单位和个人】要负责消火栓—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十二?条 公?共消火栓建设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施《工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其,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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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市自来!水,公司根据《消火栓?的总量?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专门管《理、维修保》养人员?建立健全抢修、【维修和定期巡检【保养制度明确具体】职责:。切实做好公共消火】栓经常性的维护工作!确保完整好》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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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来水公司【建立全日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大火:公,安消:防机构应及时通知】增加水压以保—证灭:火供水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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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应【协,助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做好门前和辖!区公共消《火栓的维护管理【工作 《
第十五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拆除!或迁移公共消火栓】。的应经?市自来水公司批准】并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拆除或迁!移,后,应,在指:定,位置限期安装—新,的公:共,消火栓所需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埋压、圈占】。、,损坏或擅自停用【、,拆除、挪用公共消火!栓及其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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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发现损坏、埋!压、拆?除或违章使》用公:共消:火,栓等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市自来《水公司?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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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根据湖北【省,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规定:。(鄂政发[2—000]《9号)的《有关规定本着谁【受益谁建设的原则】公共消火《栓的:建设:、维护经费来源【是凡设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和居民?户门前的公共消火】。栓由该消火栓所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出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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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居住集中的地方!需建公共消》火栓的由当》地居委会、村委会】、住宅小区管—。理部门负责筹—资建:设
!其他公共消火栓【的建设和市区公共消!火栓的维修保养【费用由市财政—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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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公共消火栓的用水】由市自来《水公司提供水费【摊入供水成本(具体!数量由?。消防和财政部门核】定)
—第,。十八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或有关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北省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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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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