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违法违—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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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
】 第三十四》条 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违法【行为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纠》正和处罚
】
(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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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
—
(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
?
(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 :
(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擅自终止招】标的
!
— (六)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1—、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
【 ,。
2》、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
》
》3、: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5个工作日的【;
—
?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20日的;
】 《
: 5、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
!。
6、】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
! 《
7》、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履行的!;,
》
8、【不,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
】
? :
《9、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的;
】
,
1!0、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标】的
》
?
《
, (七)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
,
(!八)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
《。(九)?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法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
(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
】 ,
:
, (?十,二)评标过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
》
? 1、使用》招标文件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的;
【 , ,
?。 2、评《。标标准和方》法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内?容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且影响评标》结果的;《
【
3、应当回】。避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人参《。与评标的;
【 ?。
《。 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
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且?影,响评标结果的
!
【
(》十三)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 :
》 (十四)招标【人不:按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的】或,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改变中?。标结果的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
—
, (十五)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
(十】六,)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或》者招标人《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或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的
】 ?
:。 (十七)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
第三】十五条 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查—处,并区别情况通—知其停止或自—行纠正违法行—。为、撤销其违—法下达的有关文书、!予以通报批评、【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对:违法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建议
!
(一)!制,定的文件含有—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以及其他违法—内容的;《。
?
《
, (二)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前不】按照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恩施州—。政发[2《。003]14号【)的要?求送:同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
! ?
(三【)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部门?文件为依据》实,施前置性招标—投标备案审》。查许可事项的;【
》
? , (四)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的;
】
】。 (五)对》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行?为,不依:法、:不及时予以查处的】;
【
,
(《六)不依法履行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监督职责【的或利用执法—之便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
【
?
第《三十六条 》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由行政】监察机关查处—
》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 ,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尚不—构成犯?罪的;
《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
【。。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
4—。、依法应当根—据招标结果》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或者《不根据招标结果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
? ,。 5、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或者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
》
《。
(二】)违反?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1、强行要求】招标人编制标底的】;
:
—
2、以标底】。失准:为由下达文件改变】评标:结果的;《
《
—3、: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和非法—干预招标事》务改变?或简化法定程序【和规定的流程—进行招标投标的;】
! 4、?以获:得本地区《、本系统奖项等【。歧视:性要求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
! 《。
? 5、未《与建筑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机构以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或:。者存在隶属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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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机》构以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中介服务业】务的;
》
7!、,。。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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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拒不执行—政府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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