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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 第八条 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承担?招,标事宜?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的内容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据:以进行评《估 !第九条 《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履行审!批(含核准》、备案)手续的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应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 , 项目审批】部门应在核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后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通报 】 第十【条 凡进入》州招投标中》心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到州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项目进场交—易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    《 (一)—项,目审批部门的—审批文件和》招标核准文件(不】需要审批的除外);! ?  :  《 (二)行业主【管部门报建等核准】文件(不《。需要核准的》除外)?; ?    —。 (三)资金【落实证明材料; 】    !(,四,)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应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招标【代理委托书; 】    (!五)其它有》。关材料 》  ?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 第十一!条 凡是拟参加在州!招投标?中,心交易的招标项目投!标的统一在州招【投标中心报名— 】第十二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出,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当向州招【投标办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履行告知性备!案手续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履行告知性备—案手续? ?    》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发现有与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相违背的【应,及时责成《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纠正 ! 第十三】条 资格《预审可?以采用强制性标准法!。或者综合评分法 !  ? , 《采用强制性》标准法的凡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潜在!投标:人都允许参加投标】  》 ,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预审后允许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数量范《。围并按照得分—高低选择潜在投【标,人但不得少》于7:家;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在3【家以上少《于7家的应》全部选取 【  :  ? , 禁止采取抽签、】摇号等方式》进行投标《资格预审 》 , ? 第十四—条 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和评【审标准应《当公开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应》当,一视同仁不得因【行业、地《域、:所有制不《同而加以歧视也【不得以?获,得本地区、本—行业奖项或》。。其他与履行合—同无关的证明作【为投标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 《 第十五条 凡!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推行无标》底招标和合》理低价?中标招标人认为需要!设标底?的其:招标标底的编制必须!在行政?监督部门的严格【监督下进行直至开标! — 第十六》条 评标之前需要清!标的清标与评标应当!一次性?连续完成不能一【。次性连续《完成的清标》结束后投标文件和】清标报告应当—密封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员和州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保管— ? 《 第十?七条 ?对每项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派人【参加现场监督州招投!标办认?为必要时《也可以派人现场【监督州?招投标中心》可以对整个开标【评标活?动现场进行录—音,。摄像录音摄像资料应!当密封存《档,并,严格保?密有关执法监督【。部,门,因,。处理投诉和查处案】件需要?。时经州招投》标办同意可以—查看   】 《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人员在监【督活:动,中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得对具体的投—标文:件发表?自己的看法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发《表有倾向《性的言?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影响评标》活动的进行 【    》 进入评—标现场的人员由州招!投标中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与评标活动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 第十八条 对评!标专家评分的登分、!。汇总、?计算结果必须—由州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复核并经监督【人员确认后方可【提,交评标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予以宣布】 :。 , ? 第十九条 评】标结束后评标—活动的?各种原始《资料、投标文—件正本?、,标底(设有》。标底的)等暂由【州招投标中》心密封保《管评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全部》退还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评标结果】书面通知州》招投标中《心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州招投【标中心应及时将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天, , 《 第《二十:条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不】发出中标的通知【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之内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第】二,十二条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州招投标中心提交】基本归档资料存档备!查应提交的基本归档!资料目录由州招【投标中心规定—。 第二十!三条 按法律法规】规定中标无效需要】重,新招:标的必须按法—。定程:序重:新组织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