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
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
孝南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孝感!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经20【06年8月28【日,召开的?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九月十三日【
第一条 —为了保障孝感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建立和完善—我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0号:)等规定《结,合孝感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孝《感市:城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负责本市】城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市民政部《门负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
》市财政部门负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工作 【
各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及—。其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物价、税务、!。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
第四《条 孝感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保】障水平根《据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
孝】感市城区人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本城区人均住房!面积的?60%确定具体【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按年度由相关!部门测定后公布 】
第五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
!本办法所《称的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申请【对象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 本办法《所称的实物》配租是指《市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本办法所称的租金核!。减是指产权单位【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与《租,金减免
第六条!。 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是廉租《住房租?。。金的主管《部门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在》媒体上公布或者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示
—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维?修费和管理费构成】并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随《能力相适应》
单位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当年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孝感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物价等!有关部门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市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
!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 (:。五)符合本》市城区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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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最低收入》家庭按以下程序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交户》口本、低《。保金领取证》、家庭成员身份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等资料经社区—(,街道办事处)登【记后填制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二)社区(》街道办事《处)持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及申请人的》有关资料报》送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属孝南辖区报】送区房?改部:门属开发区辖区报】送开发区《)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和街》道办事处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填写廉租】住房:保障:审核表报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复审
】 (三)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民《政等:部,门对申请人的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和!。主要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
公示期间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部门进行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排队轮候
!。 (四)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轮候顺—序对申请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配租廉租!。住房并?。将结果予以》公在: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予以申报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轮候资?格 :
第?九条 ?确定为?当,年享:受廉租住房补贴待遇!的家庭?可根据居住的需要选!。择适当的《住房在与《出租人?达成租赁《意向后报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报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租金补】贴标准?发,放租金补贴用于冲减!房屋租金 》
第十条 确【定为当年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于廉租住房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并,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交纳住》房租:金
第十一条! 确定为当年享【受廉租住房租金核减!。的家:庭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租金核减认】定证明由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第十!二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通过【下列渠道筹集—
: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
(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建设资金—;
(三)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补充—资金;
(】。四)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五):社会捐赠资》金; ?。
(六)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
:
第十三条 廉租住!房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孝:感,。市城: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和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及物业】管理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部门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通过下【列渠道筹集》 ,
(一》),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
?。。 , (二)社会捐【赠,住房;?
? (三)腾空—。的共有住房;—
(四)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
《 (五)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应:当以:收购现有《旧住房为主限制【集中兴建廉租住【房
实物【配租面向符》合当年?廉租住房《条,件的孤老、烈—属、残疾等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
!
,第十五条 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筹集廉租住房的【由市、区两》级参照?低保资金的分摊【比例执行应当依法】给予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使用等政策!优惠具体办》法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民政、物价等部门】建,立健全廉租住房的资!。金管理、房》屋配租、保障对象等!动态管理制度定【期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情况、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按照核!查结果及《时调:整其廉租《住房待?遇,
第十》七条 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其承—担的廉租住房终【止其廉租住房待【遇
(一)改!变廉租住房使用性质!的;
(二】)转让、转租—廉租住?房的;
》 :(,三)连续6个月以】上不再廉租住房居住!的;
—(四)?改,变廉租住《房结构或者》其他损坏房屋行为】的,
?第十八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取廉租住房待遇的!个人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已领取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按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补交租金;》。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其主管—部门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依纪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廉租【住房申请人》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轮】候结果、配》。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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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各—县(市?)可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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