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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市市区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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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市区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荆?州市市区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五,日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与!空间资源加强对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规划管理提—高城乡规划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建设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建设部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2】号)、?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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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以及其?。。它方式取得》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开发】等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单位:要求调整容积—率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前: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四—条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实施规划许【可应保?持容积率指标—规,划管理的延》续性:和一致性对同一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方】案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核定的—容积率指标及相应】的总建?筑面积应当相一致】分期开发的》项目:各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筑面积的—总和不得突破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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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经营性【建设用地一经—出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确需变更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且》。变更的?容积率指标未突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理由;
!(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调专家并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 (三)在】荆,州日报、荆州政【府网:站或其他《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采用多种《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听证;
! , (四)—经专家论证、—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提出容积率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等相关材料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按《程序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手续并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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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根据变更后的容积】率与土地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和相关建《设规费
【 ,。 , 调整的容积率指】。标如果突破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先行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其!他规划?的须先行调整涉【及到的其他规划同时!严格依?法履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其他:规划的审《批和备案程》序
?第六条调整规划条】件所:确定的?容积率指标的应符】合国家?有关容积率指—标的技术规范在【不,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 (一)—城市总体规划(分】区、专项规划)调】整或修?编造成地块开发条】件变化的;》
(【二)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等城市公】共利益?需要导致已出让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
》 (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因修改容积【率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请调整容》积率: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违法建设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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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设单位或个人—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起两年内无法定理由!未动工建设或建【设规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的
第九条—经,批准调?整,提高容积《率的:建设:项目不?得提高建《筑,密度不得降低绿地率!
:第十条鼓《励利:用地下空《。间修:建停车场、人防设】施及储物区地下建筑!。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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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档,案的完?整性、一致性进【行检:查并:重点:。审,。查,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是否符合【确定:的规划条件经核实】总建筑面积》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总建筑】。面积等不符合规划】条件的或者未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查处情况通—报市土地、建设、房!产,等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行!政监察主管部门应】当把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纳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工作内容—加强监察
第【十三条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程序调整经营性用】。地容积率或者—在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规定有效期为2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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