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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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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规划,保【护土地资源,—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即日起》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禁止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 成立荆—州市拆?除,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和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荆》州区政?府、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办,、市房产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城监支队《、市环卫《局、市?园林局、市河道管理!局、市?。消防支?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拆违(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办公【室,。和严禁非法占地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分别设在市规划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局长为!拆违工作办公室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为严禁非法占地!工作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分管的副!秘书长负责协调工作!。荆州区?、沙:市区及荆州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二、从》。严查处?
对】。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一经—发现,有关职能部】门,必须从快《。。、,从重、从严处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接到市国!土资源、规划、市容!环卫、园《林和河道《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占?地、:停止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书】后,要立《即停止施工》对拒不?执行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等行政处—罚决定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制止,直至】拆除:违法建筑,》拆除费?用与损失由违建【者承担
】。(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认定为!非法占地:
!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
!。 2.采取各—种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用土地【的;
】 3.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
! 4.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的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 5.未—经批准临时使用土地!或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
(二【)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认定《为违法建设》
《 》1.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
?。 : 2?.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 3.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 4.未取【得土地审批》手续:的;
《 5.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确定的用【地性质?、用地位置或—用地界限《的;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失!效仍:继续占用土地—的;
】 7.擅自改—变代征?。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性质的;
】 : 8.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设工程!位置、范《围、性?质、层数、》。高度、标《高、面积、》色彩和造型等要【求进行建设的;】。
》 9:.擅:自改变地形地貌的】;
1!0.买卖、擅自【转让或利用已—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11.擅自改【变临时建筑使用性】质,。、规模的;
! 12.临时建!筑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
1】3.其他违反—城市规划进》行建设的
【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建设,【应处予限期拆除:】,
? 1.》在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禁止或控制建设!区,内擅自进行》建,设的;
《
2.侵】占现有或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市政管线、》机场净空、高压【供电走廊、微波通道!等基础设《施及社会服》务设施规划用地的】;
《 , 3.危及—防洪、消防、—人防等城市防灾【。设施正常运行,给城!市安全造《成隐患的;
【
《 4.违《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域《。规划控制要》求的;《。
5【.对城市水源保护区!、河道、水体、山】体及其保护区域【造成重大破坏的【;
《 6.侵【占现有或城市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减少规划地块【绿,地率的;
! 7.?擅自:改变:或突破强制性规范】控制指?标侵害公共》利益或更改建筑【造型严?重影:。响市容景观的;【
8】.危及建筑物结【。构或严?重影响相《邻权纠纷又无—法排除或整改的【;
9.!擅自搭?建建(构)筑物、】扩大宅基地进—行建设(含》。室外楼梯、简易【棚室和围《墙等:),严重影响市容景!观和城市规划的;】
? 10.擅】自将跃层或架—空层、坡屋》顶建筑改《为,标准:层,建设的;
》
1—1.不服从城市规划!管理,继续其—违法建设行为的【;
》 12.其他违反!。城市规划强制性规定!。的
《 (?四)19《。90年?4月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后的—违法建设,因城【市,建,设需要而进行拆迁的!一律不?得给予补偿和安置】
《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要?。。。鼓励对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有关部门要保证【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对有关投诉》、举报应《及时:前往现场勘》验,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从快查处】
:三、明确《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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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规划部门《负责全市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在作出规划》事,项,行政许?可决定前应》采取公告《、听:证和其他方式征求所!在地辖区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以,及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辖区政府!要积极按《照城市总规编制【镇、乡?、村庄规划,—引导和?推进城?中村(旧村)改造和!新农村建设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拆除从源【。头,上防:止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发生,从苗头上!制止: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发展
【。 (二《)市国土资源部【门对违法《建设中涉及非法占用!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进行查处—
(【三)市市容》环卫部?门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违法建设,》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查:处
(!四)市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查处
! (五《)市公安部门要【根,。据强制拆除决—定依法查封施工现】场,并依《法对妨碍上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六)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法定义务和职责!权限依法对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进行治!理
— , ,。1.市房产部门不】得给违法建筑—的行为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手】。。续,坚决查处违【法租赁行《。为
— 2.市工商部门!不得给无《合法有效房地产【权证明文件的—生产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对》有临时房地产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其经营期》与有效期必须一致】),发现生产经营】者租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应责令《其立即停止,暂扣其!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市建设部门对—施工队伍承建无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要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可查封其施工机!。械和设备,暂扣【其承:。建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可?没收其施工机械和】设备,?吊销:。其承建资《格证书
【 4.市文化【、卫生部门对—租,。用,违法建筑《的房屋从事文化、娱!乐、饮?。食等经营行为的,】应禁止发放其文化】、卫生等有关—许可:。。。证,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市:供水、供电、供气】部门不?得,给无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无】临时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的—违法建筑供水、供电!和供气
】 6.《。市消防部门对在未经!消防:审核:、,验收的建筑物内【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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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市城监部【门对违法乱盖构【建物及其《堆放在道路上用于】违法建筑的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应】。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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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新闻媒体对查处【。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工《作要加强宣传报道】。,,使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形】成抵制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共识和舆论环境】
》(七:)荆州区、沙市区及!荆州开发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内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情《况的检查发现—有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及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采取法律措施并!报告上级政》府,
四、有序执】法
】对有关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的决定后仍》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按照属地》。管理和有利执法【的原则由市、区两】级,拆违工?作办公室组织各执】法主体?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具体的—。执法主体根》据违法行为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文确定,!其中::对城?市居民小区和经【批准建设项目—的违法?建,设行为以规》。划部:门为执法主体;对城!郊农民违法占地建设!以土地部门为执法主!体;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设以城市监—察、:市容环卫和市—政园林部门为—执法:主体:;对:。侵占城市《河,道和水体的违法建设!以河道?水利部门为》执法主体对需要启】动拆违?协,调,机制联合执法的【,分别?由相关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市—拆违:工作办公室和荆州区!、,沙市区政府及荆【州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并在城《监部门的执法参与和!公安部?门的执法保障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行联合执法—
五《、严明?纪律?。
—把查处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凡—在本辖区本部门责】任范围内发生新的】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不能及时依!。法处理的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所在—单位不得参》加评优评《先活:动
(一】),市,规划:、,国土资源、市—。容环卫、《园林及城监、河道等!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和处理《违法建设及违—法占地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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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不履行法】定职:责,对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2.依法必须作【出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决定,《违反规定只作出罚】款决定的;
! 3.—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
(二)—。市、区?两级政府(含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及其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有关主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 1.《非法批准占地或非】法批准工程》建设的;《
? 2.指使、授!意,或强:令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反规定】批准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
【。3.因工作失职,对!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分管范围—内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禁止不力,致!使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现象《严重的?。
(三)】对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出租?。土地致非法占地行为!发生:。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处罚外,违法】行为人属于社—区,工作人?。员或固有单》位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的由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包括其他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四)对违法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市建设部】。门根据其《造成的?影响程度,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对违法—建设的业主(—个人、建设单位【。)、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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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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