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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荆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 荆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鄂财综发〔!。200?。7〕31号)、荆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荆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荆州市》城区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具体?包括     (!一)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     —(二)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    (》三)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四)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集资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五】)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     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第四条 土地】出让收入属政府非】税收入经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上缴财政由财政非!税收入管理部门【结,算后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除财政部门外【其他任何部》。门不得?设立土地出让—收入账户《 第五条 —。市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市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和征收管—理工作编《制土地出让收支【预算、填报有关【统计报表《;市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工作!按出让宗《地建立基《础台账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相关报表资!料 第六》条 市国土资源部门!在,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时!。,应及时将投标【、竞:买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和入账—。时间告知市财政局】竞买人将保证金直】接,。缴入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第【七条: 土:地出让成交后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凭,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将—成交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收入其余保证—金(不计付利息)】于5个工作日—。内在市土地交—易中心?。集,中退付 《。 第八条《 ,市国土资《源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具体—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出让合同—签定后及时报送财】政部门 第—九,条 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用地批准文【。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要求填写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指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第十【条 市财政局应【。及时对缴入》非税收入结算户【的土地出让款项【。分宗地核《算应上?缴省级收入按省规】定办:理应退付的按规【定审批程序退付属】本级收入部分全【额缴入?国库: : ?。 ,第十一?条 :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应当督促》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严:格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确保将应—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并提供有!。效缴款?凭证的,国》土资源?部门不予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二条: 由财政《部门按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中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的3《%(省规定》比例后按省》规定执?。。行)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实行》分账核算《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储,备 第十三条 按!土地出让净收益【扣除农业《土地开发出让—金、廉租住房建【设等专项资金后余】额的10%拨付给出!让地块所在区财政 ! 第十?。四条: 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第十:五条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原土地?使用者的征地(【收购)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由国】土,资源部门结合土【地出让后的》交,地情:况按征地、》拆迁补偿合》同分宗地提出—。支出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拨付【土地交易中》心 第十六条【 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财政部门【规定的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含因出让【土,地涉及的《需,。要进行的相关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以及相关!需要:支付的银行贷—款本息等支出由国】土资源部门结合土】。地出让情《况分宗?地提出支出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拨?付土地交《易中:心,   《 , , 上述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所列内容《属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储《备、整理出》。让,发生的支出由土【地交:。易中心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结合土地出让!情况分宗地提出【支出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拨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第十七条 支农】支出包?括用于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农:业土地开发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经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程序拨付   !   ?其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按,出让土地《平均:净收:益的15%计提【 :第十:八条 城市》建设支出含》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具体包括城市道!。路,、桥涵、公共—绿地、公《共厕所、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经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程:序拨付  — ,   城市基础设】施已由市城投公司】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建设的,其还本付】息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一并纳入城!市,建设支?出 第十九条 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以及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等   】  (?一)土地出让业务费!包括出让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勘测费、评【估费、公告费—、,场地:租金、?招拍挂代《理费、评标》。费用和其他土地出让!收,入征收工《作,经费等由国土资源】。部门提供费用清【单经财政部门审【核属于中介》机,。构的直?接拨付?中介机构;属于【。市国土资源部门的】纳入:国土:资源部门预算—按财政核定》。的预算拨付 【。    (二—)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鄂】财综发〔2007】〕3号)《规定:执行    【 (三)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的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前期!。土地开发《支出: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程《序拨付 》。   ? (四)《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按!10%的比例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净收益?中,提取按?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拨付     !(五)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支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安排:。用于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支出?经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程序拨付 第二!十条 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储备中心)在【。土地前?。期开发工作》中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严格控制支出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选】择评估、拆迁、【工程:施工、监《理等单?位努力降低开发成】本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每年第三季度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编制下一】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报经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土地出让收入!资金拨付按》。照财政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    每年年终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编?制,土,地出让收支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市《政府报告 —第,二十二条 国土【资源(土地收—购储备?)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国有土地储】备、出让及》收支信息共》享,制度国土资源(土】地收:购储备)部门应当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以及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出让总价款—、约定的缴》款时间等相关—资料及?时抄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反馈给】国土资源部》门 第二》。十三:条 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土地出让收入定】期对账制《度对应缴、》已缴:和欠缴的土地出让收!入数额进《行,。定期核对确》保,有关数据的准确无】误 ?第二十四条》 财政、国》土资源部门以—及,。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对土地出《让收支情《。况的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土:地出让收支的—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不—。按土地出《让合同?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不按划拨用!地批:准,文件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使用费的《应,当,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随同土地出让收入!一并上缴财政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规定擅!自减免?、截留、挤》占、挪用应》缴国库?。(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土地出让收入!不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政府采购等】制,度的:。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会计法、审》计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国务!院令:第26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荆州市】财政局会同荆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