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
—。
?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 荆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鄂—财,综发〔?2007〕31号】)、荆?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荆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荆州《市城区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具《体包括
】 (一)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
:
? (二)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 (三?),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 (四)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集资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
(—五)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 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第四条【 土地出《让收入属政府非税收!入经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上缴财政】由财政非税收—入,管理部门结算后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除财政?部门外其他任何【部门不得设立土【地出让收入账户
】
第:五条 市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市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和征收管理工作!编制土地出让收支】预算、?。填报有关《统计报表《;市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工作!按出让宗地》建立基础台账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相关报表资】。料
第《六条 市《国土:资源部门在》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时,应及时将—投标、?竞买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和入账时间》告知市?财政局竞买人将【保证金直接缴入【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第?七条 土地出让成】交后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凭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将成交】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收入其余保证【金(不计付利息)】于5:。个工作日内在市土地!交易中?心集中退付
【第,八条 市国土—资源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具体—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出让合同签定后【。及时报送财政部门】
第九条 —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用地批准文!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要《求填写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指《。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第十条 市!财政局应及时—。对缴:入非税?。收入结算户的—土,地出让款项分宗地】核算应上《缴省级收入》。。按省规定办理应【退付的?按规定审批程序【退付属本级》收入部?分全额缴入国库
!
第》。。十一条 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应当督促【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严格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确保将】应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并提供有效缴款】凭,证的,?国土资源部门不予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二条? 由财政部门按【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中》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的3%《(省规定比》例后按省规》定执行)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实行分账—。核算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储备
第十三【。条 按土地出—让净收益《扣除农业土地开【发,。出让金?、廉租住房建设【等,专,项资金后余额的【10%?。拨付给?出让地块所在—区,财政
?
第十四条 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第十五条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原土地使用者的【征地(收购)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由国土资—源部门结合土地出让!后的交地情况按征地!、拆迁补偿合同【分宗地提出支出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拨付土地交易中心
!
第十六条 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财政【部门规定《的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含,因出让土地涉及的需!。要进:行的相关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以及相关需—要支付的银》。行贷款本息等—支出由国土资源【部门:结合土地出让—情况分宗地提出【支出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拨,。付,土地交?。易中:心
:
上述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所列内容属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储备、整《理出让发生的支出由!土地交?易中:心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结合】土地出让情况分宗地!提出支出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拨《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第十七条 支农!支,出包括用于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农《业土地开发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经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程】序拨付
—。 : 其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按《出让土?地平均净收益的【。15:%计提
第十【八,。条 城?市建设支出含—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具体包括城市道!路、桥?涵、公共绿地—、公共厕所、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经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程《序拨付
! 城:。市基:。础设施?已由市城投公—司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建设的,其—还本付息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一并—纳入:城,市建设支《。出
第十九条【 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以及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等
—
》(一)?土地出让业》务,费包括出让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勘测费、评【估费、公告费、场】地租金、招拍挂代】理费、评标费—用和:其他土地出》让收入征收工作经】费等:。由国土资源》部门提供《费用清单经财政【部,门审核属于中介【。机构的?直接拨付《中介机构《;属于市国土资【源部:门的:纳入国土资源部【。门预算?按财政核定的预算拨!付
:。
? (?二)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鄂财—综发〔20》07〕3号)规定】执行:
(三)!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的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前期土地】开发:支出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程》序拨付
》 ?。 (四)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按《10%的比例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净收益中】提,。取,按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拨付《
(【五)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支》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安排用于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支出经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程序拨付
第二】十条 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储备中心)在土【地前期开发》工,作中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严》格控:制支出?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选择评估、拆迁、工!程施工?、监理等单位—努力降低《开发成本
》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每年第三季】度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编制下!一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报,经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土地出】让,。收入资金拨付按【照财政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
每年年!终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编制土!地出让收支》。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市政府报告
第!二十二条 国土资】源(土地《收购储备《)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国有土地储备、出让!及收支信息共—享制度国土资源【(,土地收购储备)部】门应当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以及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出让总—价款、约《定的:缴款时?间等相关《资料及时抄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反馈给国!土资源?部门
第》二十三条 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土地出让收入定!期,对账制度对应缴【、已缴和欠缴的土地!出,让收入数额进行定】期核对确保有关数】据,的准确无误
【第二十?四条 财《。政、国土资源—。部门以及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对土地出让!收支:情况的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土地出让收!支的: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五》条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不按土地出让合】同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不按划!。拨用地?批准文?件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使用】费的:应当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随:。同土地出《让收:入一并上缴财—政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规定擅自减免】、截留、挤占、挪用!应缴国库(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土地出让收入不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政府采购》等制度的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会计法、审》。计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国务【院令第26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荆州市财【政局会同荆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