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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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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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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日常】工作由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承担
【 市发》展改:革、住建《。、规划、《国土资源、财—政、:物价、?民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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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办事处按本!办法规?定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工作,—并,确,定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
第—五条 市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会》同市:发展改革、住建、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市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住—建、规划、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选址条件,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为逐年【滚动开发创造条【件
第七条— 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纳入本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保证!土,。地,优先供?应,建?设规:模纳入本市房地产】开发总?量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应当按当【年商品住房开发【总量的10%—安排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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