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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收《购储备?
第九—条 土地储》备中心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会:同市国土、规划等部!门共同?拟定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年度?计划明?确拟储备土地的数量!和范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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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下?列,国,有土地应当纳入储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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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依法收—回,的,荒芜、闲置土地;】
! (二)市城市【规划区国《有,未利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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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使用:期限已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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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经—依法:处理:。后收回的各类—违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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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城市规划区内村民!委员会依法》改为居?民委:员会后?剩余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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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因单位?撤销、迁《移、改制、破产、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原划拨的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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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后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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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为公【共利益需要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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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为实施》城市规?划由市政府决定【收回或?收,购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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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市人民】政府通过置换—取得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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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履行出—让合同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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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市人民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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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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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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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属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纳入储备—的土地除《依法征用、置换和无!偿收回的土地由【土地储备中心—直接纳入储备外【应依照?。以下程序《予以收购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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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收购储【备凡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应【当进行收购》储备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人《应持相关《资料向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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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属?。核查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国!土,、房产?部门对拟收购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权属等情况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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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询意见土地储备中心!根据:。调查审核的结果【对拟收购的土—地向:规划:。、建设?、房产等部门征求】意,见由规划部门—确定:规,划设计条件和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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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现场踏?勘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国,土部门根据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红线?图,进行实?地测量和权属界【定;:
】 (五)费用【测,算土:地储备中心》根据调查《和征询意《见结果?进行土地《收购:补偿费?用的测算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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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方【。案报批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土地?权属调查《、收购费用测算的】结果制订土地收购】方案报储委会审批】;
— :(七)?签订:。收购合同土地收购】方案:。。经储委?会批准后《。由土地储备》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土—地,收购补偿费及支【付方式;《。交付土地《的期:限;双?方约定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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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支:付,土地收购《款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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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权属:变更土地储备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根据批《准的土地收》购文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共同向】市国土、房产部门申!请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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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交付土》地根据收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土地储备中心交付!被收购的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后即纳入—土地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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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以置换?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储备中!心应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测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用报:市政府?批准后签订土—。地置换合同》结算差价并到市【国土、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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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已—经批准的分批次用】。地的开发、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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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储备土地补—偿按以?下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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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根《。据土:地用途、现状、【剩余使用年限—为依据进行》评,估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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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划拨土地使用权!以评估机构根据土】地,的使用条件》及开发程度评估出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为基础协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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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转用或征用方式【取得土地《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支付有关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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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土地按照土—地转让申报价格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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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储备土地涉及房【屋拆迁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标准、方【式,和程:序进行拆迁》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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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市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需依法给》予,。补,偿,的由土地储备中【心,按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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