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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荆门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 , , ?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7【]42?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困难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是,指经:民政部门确》。认并:核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等部《门拟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现》阶段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控制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 ?。 第:四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工作在》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市住房保】障机构负责中心城】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计划安排、标准确】定、资金筹措、【房源落实《以及保?障对象?。的认定、保》。障方式的确定—、,补贴资?金的核发《。等工作并对县(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 各级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规划、物价【。等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所辖区域廉租!住房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廉租住房的社会!保障职能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廉租住?房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把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市、县(—。市)长负责制  !  : 鼓励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城镇廉租住房保】障 第《六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    》 本:办法所?称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县(市—)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    本办法所】称实物配租》是指市、《县(市)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    本办法【所称租金核减—是指房屋《产权:。单位按照市、县【(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 【第七条 实行租【赁住房?补贴:的补贴面积按—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廉租住房保障面积计!算单位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维修费《。、管理费两项—费用:构成: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定后公》布执行? 第八条 实行】租金核减的》由房屋产权单位【按照承租公有住【房现行租金标—准减去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核减其》核减部?分限定在当年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之内— 第九《条 经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可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与廉租住房—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 第十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城市廉租住—房专项资金;—     (【。二)政府每年按土】地出让净收益5【%的比例《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资,金; ?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四)社会捐—赠的资金;   !  (五)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 市中心城区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筹集 】 ,第,十一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由市、县(市)!财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协商有?关部门后编制年度使!用计:划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市:、县(市)》财政部门应》按,规,定程序拨《。付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并与审计】部门:一,起,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第十二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     (!一):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以收购?旧房为主《);     】(二)?社,会,捐赠的住房; 【  :   (三)政【府,筹,资建:设的廉租住》房;     (!四)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第【十三条 新建—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城市规】划部门应按照便民、!。利民、合理》布局的原则选择交】通出行?方便:、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的区域建设!廉租住房《国土资?源部门应依》据年度建设计划优先!安排廉租住房建设】。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抓《好廉租住房建设与管!理建设和《经营: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半征收》按规定应收取服务费!用的按低限收取对购!买,旧住房作为廉—租住房?以及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税】收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一【)申请家庭属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 第:。十五条 实物配租】应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第十六条 实!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年审制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按时接受年审 【 第:十七条 实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轮,候,制,度根据实物配租计】划对申请家》庭实行排队轮候 】。 第十八《。。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申:请、初审、复核、审!批,、公:示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15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并将登记【结果予以公示 第!二十: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在每年3月份】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有变《动情况的由社区居】委会按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条 实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动》态管理制度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会?同民政?。部门对管理对象【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进行复核并!按照复核结果—调整租赁《住房补贴《或廉:租住房 《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或《家庭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当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赁住房】补贴或停止租—金核减或退出配租住!。。房 第二》十二条 申》请家庭对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轮侯结!果、配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诉 第二十!三条 市中心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