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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7]42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困难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是指经民【政,部门:确认并核《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等部门拟【。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现阶段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控制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 !。第四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工作在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市住房!保障机构负责—中心城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计划安!排、标?准确定?、资金筹措、房源】落实以及保障对象】的,认定、保障方式的确!定,、补贴资金的核发】。等工作并对》县(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  各级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规划、物价等!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   各《。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所辖区域廉—租住房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廉》租住房的社会保【障职能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廉租住房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把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市、县(《市)长?。负责制     !鼓励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城!镇廉:租,住房保障 —第六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 》 ,   ? ,本办法所称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县(市)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 , 本:。办法:所称实物配租是指】市、县(市》)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     本—办法所称租金—核减是指房屋产权】。。单位按照市》、县(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 — 第七条 实—行租赁住房补贴的补!贴面积按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廉租住房保障面积计!算单位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维修费?、管理费《两项费用构成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定后《公布执?行 第八》条 实行《租金核减《。的由房屋产》权单位按照承租【公有住房现行—租金标准减去—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核减其核减部分限】定在当年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之内 第!九条 ?经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可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与廉租《住房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 第【十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    —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城市廉?。租住房专项资金; !   ? , (二)政府—每年按?土地出让净》收益:5%的?比例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资金;—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四)社会捐—赠的资金; 【    (五)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  :市中心城区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筹集 第十一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由:市、:。。县(市)财》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协商有—关部门后编制年度使!用计划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市、县(市!。。)财政部《。。门应按规定程序【拨付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并与—审,计部门一《起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第十二》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 :    (》一)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以收购旧房!为主);  【   (二)社会】捐赠的住房; 】    (三)政府!筹资建设的廉租住】房;     (!。四)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第十三?。条 新?建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城市规】划部门应《按照便?民、利民、》合理布局《的原则选择交通出行!方便、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的区域】建设廉租住房—国土资源部》门应依据年度建设计!划,优,先安排廉租住房【建设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抓好廉租住房建!设与:管,理建设和经》。营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半征收按规定应收】取服务费用的按低限!收取对购买旧住房作!为廉租住房以—及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税—收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四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 , (一)《申,请家庭属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    《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第十五条《 实物配租应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第十六条】。 实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年!审制: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按【时,接,受,年审 第十七条 !实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轮候制度根据!实物配租计划对【申请家庭实行排队轮!候 第十八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申请、—初审、复核》。、,审批、公示》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15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并将《登记结果《予,以公示 《 第二十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在每年3月】份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有变动情况的由】社,区居:委会按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条 实【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动—态管理制度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会同民政《部门对?管理对象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进行复核并按照【复核结果调整租赁】住房补?贴或廉?租住房 《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或家】庭,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当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赁住【房补贴或《停,止租金核减或退出】配租住?房 第二十二条 !申,。请家:庭对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轮?侯结果、配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诉 ?第二十三条 市中心!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