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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荆门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 !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7【]42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困难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是指经—民政部门《确,认并核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  《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等部门拟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现阶段《。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控制: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 第】四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工作在《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市住房?保障机构负责中心城!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计划安排、标【准,确定、资金筹措【、房源落实以—及保障对《象的认定、保障方式!的确定、补》贴,资金的核发等工【作并对?。县(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 ,各级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规划《、物:价等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 ,  :  :各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所辖区《域廉租住《房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廉租住!房,的社会保障职能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廉租住房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把》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市、县(市)长【负责制   【  鼓励《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城镇廉】租住房保障 — 第六?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   》 , 本办法《。所称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县(》市)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  :本办法所《称,实物配租是指市、】县(市)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   ? 本办法所称租【金核减是指房屋产】权单位?按照市、县(—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 第《七条 实行租—赁住:房补贴的补》贴面积按《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廉租住《房保障面积》计算单位《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维,修费:、管理费两项费用构!成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定后公布执行 !。 第八条 实—行租金核《减的由房屋》产权单位按照承租】公,有住房现行租金标准!减去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核减?。其核减部分》限定在当年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之:内 第九条 【经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可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与廉:租住房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 —第十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    【。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城》市廉租住房专项【。资金;  —   (二)政府】每年按土地》出让净收益5—%的比例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资?金;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四》)社会捐赠的资金;! :    (五)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      —市中心城区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筹集 《 第十?一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由市、【县(市)财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协:商有关部《门后编制年度使【用计划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市?。、县(市)财—政部门应《按规定程序拨付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并与《审计部门一》。起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第十二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 】。  :  :(一)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以】。收购旧?。房为主?); ?     (二【)社会捐赠的住房】;   》  :(三:)政府筹资建设的廉!租住房;    ! (四?)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第十》三条 新建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城市】规划部门应按照便民!、,利民、合理布局的】原则选择交通出行】方,便、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的区?域建设廉租》住房:国土资?源部门应依据年度建!设计划优《。。先安:排,廉租:住房建设《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抓好廉租住房建设!与管理建《设和经营《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半征收按规定应】收,取服务?费用的按低限收取】对购买旧住》房作为廉《租住房以及》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税收!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一)申请家【庭属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  — ,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第》十五:条 实物配》租应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第十六条 实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年—审制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按时接受年审【 第十七条— 实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轮候制度根【据,实物配租计划—对申:请家庭实行排队轮】候 第十八—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申请、初!审、复?。核、审?批、公示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15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并【将登记结果予以公】示 第二》十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在每年3【月份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有变动情—况的由社区居委【会按: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条 实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动态管理—制度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会同民政部门对管】。理对象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进!行复:核并按照复核结【果调整租赁住房【补贴或?廉租住房 【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或家庭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当【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赁住房补贴或停!止租金核减或退出配!租住房? 第二十二—条 申请家庭对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轮侯结果!、配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诉 ? 第二十三条— 市中心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