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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城,市规划建成区—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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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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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 : 荆门市城市—规,划建:成区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已,于2:007年《12:月1:9日经市七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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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合理利用》土地与空《。间资源加强对—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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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建成区】范,围内:进行各项规划建设】活动涉及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市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所确定《的容积率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第四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并,获得市政府审批的地!块,其容积率《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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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方案尚未批准或已】批准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申请《调整容积率
】 (一)建设【用,地所在区域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增加》建设强度的;—
》(二)在规划设计】条件之外为城市提供!。公共:空间和设施》。并符合周《围整体环境要—求的;
》 (三)建【设用地原有建设限】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调整容积率按—以,下程序?审,批
》 (一)《建设单位向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调整容积率】申,请陈述调整理—由并附调《整后的规《划方案;
】 (二)市》规划管理部门对【调整容?。积率申请报告进【。行初审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调整后】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和评审并!。商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调整条!件的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调—整容积率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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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补缴土地差价市规!划管:理部门?。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缴款凭证及规划设计!条件办理《规划建?设用地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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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以招标、!。挂牌、?拍卖:方式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应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增,加建筑面《积乘以?楼面地价;》以其他方式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应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新设定【容积率条件下的【土地:市,场价:减去原容积率条件】下的土地市》。场价
【 商住楼建设项【目容积?率不变但《拟建商业面》积,大于约定开发商业面!积的:超出部分建筑面【积按商业超容—依据楼面地价—作价补缴
第八】条 批?准调整容积率的【建,设,。。项,目不得提高建筑密度!不得降低绿地—率
第九条 超容!积率建设行为—未经处理或者—。未补交地《价款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不,得办理?规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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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未经批准—擅自超过《原容积率《建设根?据其:对城市规划影响程度!按下列方式》。分类处理
【。。 (一)》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依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 (二)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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