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张掖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民各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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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张掖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第一】条 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政府行政行】为规范统一坚持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甘肃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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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发布、!备案以?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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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规范性文件是—指,本市、县区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行!政机:关的内?部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就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制定的《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
第《四条 市、》县区政?府依法履行层级监督!职责市政府》对所属部门和县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监督
! :
第五—条 市?。、县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政【府部门内设的法制】科室在本《级人民?政府、本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授权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
! (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虽:。。有规定但规定不【具,。体,、不便操《作的
?
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
第七条! 下列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 : (一)临时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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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
— ?(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
?
: (四)受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机构
! 第八条 政府规】范性文件可以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组织起《。草部门规《范性文件由部门的】有关业务科室或【者法制科室负责起草!必,要时可以邀请—。。或者委托有关专家】、研究机构起—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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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其他部《。门、机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机构》关系密切的》起草:。机关应当征求其他】部,门,、,机构的意见或者由】两个以上部门、【机构联?合起草
【
第十—条 规范性文件名称!可以使?用“规定”、“办】法”、“决定—”等但不得》使用“法”、“【条例”
》 》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标题》应当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标题《应当冠?以,制定:机关名?称,
【规范性文件一—般以条文形式表述除!内容复?杂的外一《般不分章、节
!
? 第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下列内容
】 (一)行政许!可事项;
!(二)行政处罚事项!;
? (三)行【政强制措施》;,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五?),其他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规定的事项!
— 规范性《文,件对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
— 第十二条— 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当做—到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用语准确、文字简明!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和要《求
】 第十三条 —提请市、县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经起草机《关内设的法制科【室初审并《经,有关会议集体审议】后,形成送审稿报送同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查
【 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内》。设的法制《科室进行审查修改后!报送同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查:部门没有《设立:法制科室的应当确】定专:门的:法制工作人员负责】审查工作
》
》 第十四条 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查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由起草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应当由各【。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并由?主,办部门负责送审
!
—第十五条 起草机】关在报送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
: (一)提请审】。查的报告;
—
? (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文本《。;
:
《(三)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
—(四)起《草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 (五?)征求意见的—相关材?。料;
— (:六)其他有关材料】
》
第《十六条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否具有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二)是否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权限!;
(三)!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
》 ?(四)具体规—定,是否适当;》
(五【)对分歧意见的【协调及?处理情况;
! (六)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 ,
第》十七条?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审》查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有关》部门应当确定—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书面予以—回复
!相关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内容!有重:大分歧意《见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按照政府授权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本—级政府办《公室协调或报请本级!政府决定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和处理情况应当在审!查意见中载明
【。
: ,
,
第十》八条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根据文【件内:。。容涉及范围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听取【政府相?关部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草案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研究《处理并向其》反馈: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
】
第《。十九条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应当在收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内容复杂!、争议较大或涉及】其他重?大问题的经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起草机!。关
—
, :第二:十条 送审》的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提出不予同意【、暂:缓制定或者补充【修改的审查意见【书面告?知起草机关
【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二)】制定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
— (三《),有,关部门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内容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起草部门协】。商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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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审—查,修改后认为符—。合本办法规定—内容基?本成熟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若报请市【、县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机关提交【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第!二,十二条 提请市、县!。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须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发布
! 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提交审《议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意见对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审议
》 规范性【文件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进行听证对听证【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吸收采纳并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三条《 部门规范性—。。文,件经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后同意发布!的由制?定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在规范性】文件公文主题—。词中使用专》门的公文类》属词
!由,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发
【
》 ,第二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由县《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实施前置》审查后?方可发?布
!第,二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由制定机关向社【会公布未向社会【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规范:性文:件应当在政府政务】。刊物、?政府:信息网站或者本地主!要报刊上《发布: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公共场《所建立公告栏公【布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公:布时间不少于30日!。
】。第二十?六条 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不得授权—所属部门或者—。机,构行:使规范性《文件解释权
!
《第二十七《条 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明—确标注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的自动失效!
】第二十八条》 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应《当报送上级》机关备案《接受上级《机关的备《案,审查
】 市、县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本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报送上级机关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 市、县区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向本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报送备案
】。
第二十九!条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发】文机构?在印:制规范性《文件时应《当,同,时向本级法》。制工作机《构或本部门法制【科室提供备案所需数!量的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
】
?第三十条《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时需》要制定机《关提供相《关,。材料或者《说明有关情况的【制定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报送材料或者说【明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协助!审查或者《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回复书面意—见
《。 ,
《第,三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拒不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或者故意隐—瞒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逃避监督的由【。备案审查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提《请,同级政府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报《同级政府《批准对?规范性文件》依法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
【
第三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根据上级机关提】出的备案审查意见】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对于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拒不纠《正、拖延纠正—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对规范性文件依!法,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
《 ? 被撤销的规范【性文件自发布—。撤销通知《之日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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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与—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可以: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提出审查的建议【。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进行审查并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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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调整情—况及时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 《市、县区政府每隔2!年负责组织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内:容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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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五条 【 规范?性文件由原制定机关!负责清理原制定【机关:已被合并、撤销或】职能调整的由现在承!担此项?职能的部门负—责清理?清理部门应》。。当,根据:情况:提出对规范》。性文件的处理建议】报本级政府决定
】
【第三十六条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评!估制度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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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已做修改或调【整的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应当终止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对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三十八》。条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有失职《行为的由本级政【府责令?限期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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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张掖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审查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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