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掖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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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民各部门—、,单位
《 现将张掖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第一—条 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政府行政行为规【范统一?坚持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甘肃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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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发布、《备案以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规范【性文件是指》本,市、县区《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 行政—机关的内部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就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制定的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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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市【、县区政《府,依法履行层级监督】职责:市政府对《所属部门《和县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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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县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政府】部门:内设的法制》科,室在本级人民政府】、,本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
—。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授权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
】(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虽有规定】但规定不具体、不】便操作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
: 第七条《 下列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
(》一,)临时性《机构;
(!二)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
—(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
(四!),受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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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政府规范性】文件可以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组织起!。草部门规范》性文件由部门的【有关业务科室或者】法制科?室负责起草必要【时可以邀请或者【委托有关专家、【研,究机构起草
】
第—九条 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其!他部门、《机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机构关系密切的起草!机关应当征求—其他部门、机构【的意见或者由—两个以?上部门、机构联合】起,草
—
第十条 规】范性文件《名,称可以?使用“规定”—。。、“办法《”,。、“决?定”等但不得—使用“法”、—“,条例”
》 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标题《应,当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标《题应当冠以制定【机关名称
! 规范《性,文件一般《以,条文形式表述除内容!复杂的外一般—不分章、节
【
第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下列内容【
,
(一—)行政许可事—项;
— (二)行政处罚】事项;?
》(三)行政强制【措施;
《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五—)其:他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规定的事项
! 》规范性文件对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
】
: 第:十二:条 :。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当做到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用语准确、【文,字简明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和:要求
【
第十三条 提!请市、?县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经起草机》关内设?。的法制科室初审并】经有:关会议集体》审,议后形成《。送审稿报《送,同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查
》
》 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内—设的法?制科:。室进行审查修改后】报送同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查部—门没有设立法制【科室的应当》确定专?门的法制《工作人员负责审查工!作,
第!十四条 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查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由起草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应当由各【。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并由主办部门负【责送审
【
第十五【条 起草机关在报】送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提请:审查的报告;
】 (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文本;
】 (三)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
《 ,(四)起《。草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五!)征求意《。见,的相关材料;
!。。 (六)其他【有关材料
》
》 第十《六条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 (一)是【否具有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二)《是否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权限;—
》(三:)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
【(,四)具体《规定:是否:。适当;?
(五)】对分歧意见》的协调及处理—情况;
(!六):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
《 , 第十七《条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审查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有关部门—应当确定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书面予以回复
! : ,。 相关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内容有重大分歧意见!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按照政府授—权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本级》政府办公室协调或报!请,本级政府《决定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和》处理情况应》当在:审查意见《中载明
《
— 第十八条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根】据文件内容》涉及范?围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听取政府相关【部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草案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研》究处理并向其—反馈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
—
第十九条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应】。。当在收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内容复杂、【争议较大或》。涉及其他重大—问题的经《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起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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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送审的?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提出不予同意—。、暂缓制定或者【补充修改的审查意见!书面告知起草机【关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
: (?二)制定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
—
(三)有关!部门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内容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起草部门协商一致!的
】 第二十一条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审查修改后认—为符合本办法规定】内容基本成》熟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若报请市!、县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机关【提交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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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提请?市、县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须,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发布!
【。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提交审议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意见对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审【。议
— 规范性文—件,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进行听》证对听证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吸收采纳并—向社:会公布
— ,
第》。二十三条 》部门规范性文件【经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后同】意发:布的由制《定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在规范性文件公文主!题词中使用专—门的公文类属词【
由】。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发
】 第二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由县《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实施前置审查后方可!发布
》
》第二: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由制定机—关向社会公布—未向社?会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 规范性《文件应当在》政府政务《刊物、政府信息网站!或者本地主要报刊上!发布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公共:场所建立公》告栏公布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公布时?间不少于《30:日
:
—。 第二?十六:条 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不得授权《所属部门《或者机构行》使规范?性文件解释权
【
》。 第二《十七条 《。 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明】确标注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的自【动失:效
【。 第?二十八?。条 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应,。当,报送:上级机关备案接受】上级机关的备案审查!
,
《 市、《县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本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报送上级机关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 市、县】区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向本】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报送《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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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发文机构在》印制规?。范性文件时应当同】时向本级《法制工?作机构或本部—门法制?科室:提供备案《所需:数量的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
! 第三《十条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时需要制》定机关提供相关材】料或者说明有关情】况的制定《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报送材料或》者说明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协助审查或者—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回复书!面意见
》 :
第三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拒不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或者故!意隐瞒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逃避监》督的由备案审查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提!请同级政府》。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报同级【政府批?准对规范性文件【依法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
《
? 第三《。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根据上级【机关提出的备案审查!意见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对于《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拒不》纠正、拖延纠正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对规范性文件依法!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
!。
—被撤销的规范—性,文件自?。发,布撤:。销通知之日起—无效
《 :
第三—十三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与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可以—。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提出:审查的?建议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进行】审查并?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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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调整情况及时—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 市《、县区政《府,每隔2年负责组织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内容?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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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由原制定机关负责清!理原制定机关已【被合并、撤》销或职能调整—的由现在《承,担此项职《能的部门负》责清理清理部门【应当:根据:情况提出对》规范性文件》的处理?。建议:报本级政府决定
! ,
第三【十六条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评估—制度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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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已做修改!或调整?的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应当终止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对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第三十八条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有失—职行为的由本级政府!责令限期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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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张掖?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审查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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