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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
《(2006》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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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防治农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推动农业《清,洁生产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生产、》生活、经营、科研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农业!生态环境是指农业生!物赖以生《存和繁衍的各—种天然和《。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土壤、水体、大气!、生物等
第三】条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实行统一规划预防!为主教育《与管理并重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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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提高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水平!组织: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促!进农业生态》环,境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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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引!。导公民和《企事业组织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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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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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增加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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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生物农药和生—物有机肥的推广【使用等逐步实—行农:业生态补《偿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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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水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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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其《职责范围《内指导、帮助和教育!当地村民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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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
第八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必:须严格?履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其专职或—者兼职农业生态【环境监察员承担农业!。。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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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对耕地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并指?导、帮助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利用农】业用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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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科学培育地力!增施绿肥、农家【肥,、土杂肥等有机肥料!合理使用化》肥、微生物》肥和土壤调理剂防】止,。农用地的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实行分类》管理
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污染】源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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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警?戒区应当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减少或者消—除污染改善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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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区应当】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污染严《重,不适宜农产品生产的!由人:民政府依法调—整,土地用途《
第十一条对复】混肥:、配方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生产》经营实行登》记管理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安全、卫生》、环境影响》等评价报告》;,不符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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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作!为肥料的城镇垃圾、!粉煤灰和污泥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提供和施《用
第十二条使】。。用,农药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应用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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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药材、粮食、油料】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品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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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环保型农《。用薄膜
【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盛装】农药的?容器、包装》物、过?期报废农《药和不可降解的农】用薄:膜应当予以回—收不得随意丢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相应的废弃物回收点!定期集中处》理回收处《理的具体办法及相】关,。的奖励?措施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支!。持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完,善服务体系》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发、利?用沼气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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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机场?、交通干线、—。高,压输电线路附—近和市?、州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
《第,十,四条从事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粪便?、废水和其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标《。准后方可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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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环境保护【、水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产养殖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并从严?控制投肥(药)养】殖行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投肥(药)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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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禁止向农田或者渔!业水域排放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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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城市污水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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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农】田,灌溉水的水质及灌溉!后的土壤《、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对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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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向农【业生产区域排放【废气、粉尘或—者其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气体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限期治理
—第十七?条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兴办!砖厂、灰窑》或者其?他危害农业》生态环?境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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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向农田和《农用水源附》近,倾倒、弃《置、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在其他?农业用地修建处置、!堆,。存固体废弃物场【地的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征得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恢复受污染的农【田、:水体和?生,态环境的基本功能】。
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治理】应当结合治理工【业污染、城市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进行农《业建设、农》业开发?和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应当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环境污染的》治理相结合
第】十九条申请涉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新技术和】农用化学新产—品鉴定的应》当提供农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资料;【不符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通过》鉴定和推广运—用
?第二十条对农业【生态:环境有直接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有?农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征求同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 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属《于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分别负责《预审并监《督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中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监督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对此作】出专项?。评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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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制】定地方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保护规划《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野生植物的保护、研!究和利用建立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异地【保,护园和种质资—源库
》 ,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野生?植物:的采集?、购销和《出口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采集、侵占、【购销:或者破坏省级以【上重点野生植物保】护名录中的农业【野,生植物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农作物【害虫、害鼠天敌【的保护
【。 禁止?猎捕:、出售、收购、【。运输青蛙或者—蛇等野生农业—有益生?物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扶持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建立生态—农业保护区发展生】态农业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从境外引进农!业生物物种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引进物种】。环,境影:响风险评估报告并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登记审【批手:续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引进物种的》。跟踪观察发现可能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危害《的,发生或者减》轻、消除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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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外【。来入:侵生物的监》控工作并组织灭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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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订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协,调有关部《门采用科学》手段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
!。第二十七条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排除《。。或者:减轻:污染危害及时告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依法接受调查处理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 ,。 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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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给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者应当依法》赔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猎【捕、出售《、收:购、运?输青蛙?或者蛇?等野生农业有益【生物: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实物】价值一倍以》上八:。倍以下罚款对没收的!野生农业有益生物的!活体应当放生死体应!当掩埋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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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一)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作:为肥料?的城镇垃《圾、粉?煤灰、污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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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经批准或者!未经依法登记—擅自引进《农业生物物》种,的以:及非法采集》、侵占、《购,销、破坏《省级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农田和农用水源】附,近倾倒、弃置—。。、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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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农田【或者农田灌》溉渠道排放》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城市污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放、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碍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责令【改正;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负有农业!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19《93年2《月13?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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