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办法 》
发》布,部门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1-!08-1《0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对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检查、责令》限,期整改、实》。施行政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活动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合法公正、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查处《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
第五条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是本》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主体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公积】金中:心应当配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以及相《。应,的法:律知识
》第七:条,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行持证上岗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须主动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且不得少于两【人行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第八?条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对象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公积金!中心应依法》查处下列《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
:。(一)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
(?二)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
(!三)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具有【揭发、检举、—。控告:和如实?作,证的权?利、义?务
第十条— 公积金《中心通过检查或群】。。众信访、举报等途径!获知单位或》个,人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指《定执法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做!好调:查笔:录被调查单位或【个人须积极配合调】查并如实提供—与违法行为有—关的事实、情节【。和违法行《为后果的《证据材料
》。
第:十一条 调查证实】当事:人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公—积金中心应当予【以立案并《责,令当事人限期—纠正:。事实不清或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停?止调查
《
第十二条 限【期,内拒不纠《正的公积金中心应】当,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处罚
(一)拒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公,。积金中心可》对,当事人作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决定;—
,
(二)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公积金》中,。心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告知书对!当,。事人:处以3?万元:以上罚?款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向当事》人一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十】四条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告知书后要》求陈述、申辩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做好记【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公积金中心应当【进行复?核符合听证》条件且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听证】申请;超过期限未提!出听:证要求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公积金《中,心受理当事人—听证要求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第十五?条 :当事人不要》求陈述、《申辩、听证的或者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后!不改变?行政处?罚意见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第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加处罚款《;当事人确有困难需!要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向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计划《保证书?经公积?金中心批《准后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又!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积金中心可在法】定起诉?期届满之日》起180日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事实不清或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或者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应—予以结案结案—后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将全部案》卷材料整理成—。册立卷归档
—
,第二十条《 公积金中》心及执法人员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定?程序从事执法活【动,;超越职《权,范围或?违反执?法程序?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无效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当事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
》
第二十一条 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的由公积《金中心?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无理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或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行政执法文—书均可采取当场交】付、留置、邮寄或公!。告等方式送达
第!二十四条 公积金中!心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查?备案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