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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办!法 : , 发《布,部门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1-08-【10 《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对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检查、责令【限期整改《、实施行《政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活《。动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合法公正、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查处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是本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主体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 ! 第六条 》公积金中心应当配】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以及—相,应的法律知识 第!七条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行持证上岗》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须主动—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且:不得:少,于两人行《。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八,条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对《。象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公积!金中心应依》法查处下列》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 (一)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 —(二)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 》 (三)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具有揭发、检举、】控告和如实作—。证的权利、义—务 第十条 【公积金中《心通过检查》或,群众信访《、举:报等:。途径获知单位—或个人?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指定执法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做好调查笔【录被调?查,单,位或个?人须积极配合—调查并如实提供【与违法行为》。有,。关的:事实、情节和违法行!为后果的证据—材料 第十一条 !调查证实当事人【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公积金中心!应当予以《立案:并责令当事》。人限期纠正事—实,不清或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停止调查 第十二!条 限期内拒不纠正!的公积金中心应当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处罚 (》一)拒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公—积金:中心可对当事—。人,。作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决《定;: (二)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公积》金中心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告知书对—当事人处以3万元】以上罚款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向当事人】一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十】四条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告知书后要求陈述!、申辩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做【好记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公,。积金中心应当—进行复?核符:合听证条件》且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听证申请】;超过期《限未提出听证要求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公积金【中心受理当事人听】证,要求: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第十五条 当事人不!要求:陈,述、申辩、听证【的或者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后不改变行政处罚】意见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加《处罚款;当》事人确有困难需要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向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计划保证书—经公积金《中心批准后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又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积金—中心可在法定起诉】期,届满:。之日起1《8,0日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事实【不清或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或】者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应予以结案—结案后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将全部—案卷材料整理成册立!卷归档 《 第二十条 公积金!中心及执《法人员?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定程序从事】执法:活动;超越职权范】围或违反执法程序】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无!效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当事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二十一条】。 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的由公《积金中心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无理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或《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行【政执法文书均—可采取当场交付【、,留,置、邮寄或公告等方!式送达 《 第二十《四条 公《积金中心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查备案》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 ,